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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跑“两会”】以首善标准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

2015年02月09日13:40   来源:前线网

原标题:【记者跑“两会”】以首善标准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

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确立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中共北京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提出,北京要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在法治建设中走在全国前列、发挥示范作用,向全世界展示泱泱大国文明之都、法治之都的良好形象。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成为刚刚闭幕的2015年北京市两会热词。北京市市长王安顺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单列一章,提出要“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奠定坚实基础。”这一表述引起了与会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的高度关注和强烈共鸣,他们纷纷提出建议、提案,发表审议和讨论意见,就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构建一幅“建首善自京师始”的法治蓝图积极建言献策。

  代表、委员们认为,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是个大题目,必须站在全局角度,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方面来认识和把握。“首善”要做到首善的标准——“最好”:立法必须更科学,构建起符合北京实际的法律法规体系;执法必须更严格,依法行政达到全国最高水准;司法必须更公正,司法水平要走在全国前列;守法必须更自觉,群众法治意识要做到最强。

  “人无信不立,国无法不安” ——科学立法
 

立法是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的重要内容。立法的科学与否,直接关乎法律法规的权威、实施和效果。实现立法的科学性,必须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根据客观需要反映客观规律的要求。在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进程中,北京如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有效性,实现科学立法,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市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吴玉华认为,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必须建设具有北京地方特色、适合北京实际的法律法规体系。这个体系要做到“两个有”:一是凡是国家层面有的,北京都要有;二是别的省区市没有的,但是适合北京需要的,北京也要有。这是对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在立法体系方面的必然要求,应当从这个角度衡量北京的法律法规体系是否健全、是否科学。市政协委员、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连玉明认为,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最重要的是建立五个体系:高效的法治机构体系、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合理的法治人力资源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公正的法治环境体系。

  本次两会的一个重要成果,是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柳纪纲指出,制定这部地方性法规,是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满足市民居家养老的需求。为做到科学立法,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专家、学者在前期进行了充分调研,先后召开11次专题会进行研究,并进行了三次审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李正斌说,目前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还不太健全,制定《条例》的目的,是力图做到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同步进行、相互统一,用立法来引领和推动改革。

  科学立法关键是做到民主立法。在《条例》的立法过程中,北京市充分发挥人大与政协政治协商的优势,推进立法协商。市政协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说,广泛组织政协委员参与立法协商工作,是北京市政协的一大创新。建议进一步完善北京市立法协商的指导意见,促进立法协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市政协委员、共青团北京市委副书记黄克瀛表示,特别赞成立法协商工作模式,希望继续发挥立法协商工作的优势。市政协委员、环球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劲容建议进一步完善立法协商模式,如延长委员在立法协商中提意见的时间等。市政协委员、恒基兆业地产有限公司副主席李家诚提出,民主立法必须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参与度。只有确保公众参与立法的广泛性、代表性和有效性,法律法规才能获得正当性和权威性,实现全社会的利益整合、价值整合与政治整合。

  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是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5年年度工作首项任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立法工作也引起了代表、委员的重视。市人大代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焦洪昌认为,京津冀协同发展要于法有据,建议制定“北京协同发展促进法”,把京津冀协调发展的目标转化为法律的具体规范。市政协委员,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皮剑龙认为,京津冀三地的法律法规基础不同,如果不做好立法协调工作,执法就会遇到很多麻烦。京津冀协同发展要做好立法协调工作,最终实现立法的趋同和执法标准的规范与统一。

  代表、委员还就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和完善提出了建议。市政协委员、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检验科主任葛红卫提出,对于那些不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如献血领域的一些法规,应该及时修订。市政协委员,阜外心血管病医院麻醉科主任医师、医保处处长敖虎山认为,地方立法要关注与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领域,注意在细节上下功夫,比如完善乱收停车费、垃圾不分类、公共场合吸烟等方面的立法。市政协委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丽建议加快在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过程中的立法工作,如制定《北京市产权保护条例》,探索建立对侵害产权、不平等保护等行为的救济机制。
 

“法者,天下之程式,万事之仪表”——严格执法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是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的重要一环。北京市市长王安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和前提。在今年的法治政府建设中,要着力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构建横向有分工、纵向有层级,权责明确、边界清晰、衔接有序、传导有效的执法行政体系。针对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等突出问题,切实加强行政监督和究责问责。

  市人大代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慕平认为,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必须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加强“法治思维”、“法治规划”和“监督执法”三方面工作,“首要的是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转变观念,按照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思考问题、决策问题、处理问题。要制定科学、详细的法治推进规划,加强顶层设计。各个部门要按照法治工作的要求开展工作,形成一套法治建设考核的标准,来督促和检查各项法治政策、措施的落实。”市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副主任武高山提出,要在所有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心中牢固树立法治政府和服务性政府的理念。评价政府工作,要以人民群众的评判为最高标准。

  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必须做到依法行政。市人大代表、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苗谦律师认为,北京的现代化管理体系的搭建,需要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上,依法行政不可或缺。市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苏号朋指出,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的核心环节,因为科学的立法需要依法行政来落实,同时依法行政也可以减少法院诉讼案件数量和争议难度。他提出五点建议:一是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必须于法有据;二是要让每一个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都树立法治意识;三是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有勇气严格执法;四是把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和满足北京人民需求联系在一起;五是政府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必须要有勇气接受监督。

  市政协常委,市政府法制办原党组书记、主任周继东说,法治政府建设中最大的短板是行政执法问题。要全面推动执法重心下移,从体制上解决基层在依法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对于基层的执法问题,一定要做到权责统一,让基层有力量、有能力去执法,全力支持基层执法的人员编制、经费、装备、财政等。他还认为,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不能在执法中再“开口子”,否则法律法规就没有权威。

  如何加强执法监督也是代表、委员关注的话题。市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李小娟认为,只有进一步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保证严格执法的有效、到位。市人大代表、北京市副市长戴均良认为,要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减少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加强对执法队伍的监督。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和监督,使用先进设备全方位记录执法过程,全程跟踪执法,避免不作为或乱作为问题。

  严格执法需要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代表、委员们认为,提高执法者的素质,是提高执法水平的关键。市人大代表、东方信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韩大庆认为,应加强城市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增强管理人员的法律素养。
 

“法不阿贵,绳不绕曲”——公正司法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要求,对以法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全面部署。

  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如何实现公正司法?多位代表、委员指出,尽管中央目前还没有把北京作为司法改革试点城市,但北京要有走在全国前列的意识,考虑司法改革的深层次问题,比如司法公正的机制保障问题,要在司法改革方面大胆探索。

  去年,北京市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知识产权法院,并成立了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市政协委员、房山区人民法院院长邵明艳认为,新成立的两个法院都是按照改革思路设计的。其中四中院是一个跨行政区划的法院,建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是四中全会提出的要求,也是三中全会提出建立与行政区划相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要求的具体体现。知识产权法院则体现了专业化审判的思路。在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方面,去年北京市法院着力进行了三大平台的建设:一是裁判文书公开,二是审判流程公开,三是执行信息公开。邵明艳认为,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权威的建立,推进落实司法改革要求,规范审判权运行,实现让审判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确保每一个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上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也就是建设首善之区要达到的标准和要求。

  市人大代表,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晓超表示,司法体制改革是今年北京市重点推动的一项改革任务。目前北京市按照中央要求、参照兄弟省区市好的经验和做法,已经先行制定方案,并做了四五稿。针对目前北京市年轻法官较多、司法人员职业保障不够完善等问题,方案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司法人员的职业保障问题,同时也涉及了律师、学者和法官、检察官队伍的打通问题。

  不少代表、委员提出,实现公正司法,需要加强体制内外法律人士的沟通和交流,形成社会法治的“组合拳”。市政协委员、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凝认为,律师是一个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群体,应当充分发挥律师在法治社会首善之区建设中的作用。市政协委员、北京市华伦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子华提出,以前,司法体制内的人才流动长期处于单向流动的状态,只有法官流向律师队伍,而鲜有律师进入法官队伍,“法院要促进人才体制内、外双向流动,以此缓解法官离开带来的空缺,打造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市政协委员,金平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华全国女律师协会副会长金莲淑指出,要确保司法公正,必须使每个案件都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法律的衡量和社会的评价。而要做到这一点,不仅要依靠公正的法律,还要进一步重视提高每位法官的素质,造就一支既具有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精神,又精通业务的高素质司法队伍。
 

“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乱”——全民守法
 

将全民守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并作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体现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也体现了我们党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信心和决心。

  2015年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政府工作人员要带头学法守法、依法办事,引导全体市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守法”、“找法”和“靠法”的提法,生动诠释了“法”将在今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以此打破“人脉”、“人情”等传统社会人际关系发挥重要作用的“怪圈”,推动北京向国际化大都市目标迈进。

  市人大代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慕平指出,北京是全国的政治、文化、科技、创新中心,市民的法治意识理应走在全国最前列,让每一个来京的人能切实感受到北京有良好的法治环境。市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学文认为,首善之地必须是法治文化之地,市民必须有很强的法治意识。惟有政府有法治思维、市民有法治意识,才能形成良性互动。当前,很多人只有权利意识,却缺乏义务意识,这是不对等的。公民不仅要有自我保护意识,还要有自我约束意识。要让法治惠及全体人民,而不是惠及某一个人或某一类人。

  如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做到全民守法?连玉明认为,推动全面守法,政府的作用非常重要。要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突破口和切入点,通过法治政府的建设带动全社会的法治建设,让大家都相信法律、敬畏法律,只有全民守法,才能建成法治社会。市人大代表、北京市副市长戴均良认为,加大政府普法力度非常重要。只要普法宣传到位了,中国社会的法治文化、法治基础就会逐步形成。要高度重视中国社会的法治文化、法治基础。如果市民都不守法,就不可能建成法治中国首善之区。

  除了加大政府普法力度,用精品艺术潜移默化培育未成年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也是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市政协委员、中国木偶艺术剧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赵永庄认为,让孩子们的心灵得到正能量的滋润,是法治中国首善之区面临的重大课题。政府、教育机构、家长、社会要形成四位一体,共同把优秀文化精品带到幼儿园、学校和社区,带到少年儿童的课外活动中。建议开展吟诵一首儿歌、唱一首童谣、看一部舞台剧、读一本好书、看一个好展览的“五个一”活动,培养未成年人对民族文化和艺术的兴趣,弘扬真善美,普及法治意识,让守法的观念深深植根于孩子们的心中。市人大代表、朝阳区八里庄远洋天地家园社区党支部书记苏煜认为,全民守法要从娃娃抓起。要大力发展社区教育,为孩子们提供一个学校之外的成长空间,帮助孩子们掌握基本的生活礼仪,建立秩序意识,培养他们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记者李爱玲 金蕾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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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实习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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