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许云:把以民为本要求落实到城镇化建设之中

2015年02月09日13:33   来源:前线网

原标题:把以民为本要求落实到城镇化建设之中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城镇化建设与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分析了城镇化发展形势,明确了推进城镇化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任务。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对于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进“新常态”下以民为本的城镇化建设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城镇化进程中的矛盾与问题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镇化建设的要求,首先必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分析原因,寻找解决矛盾的方法。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来快速发展,我国的城镇化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从当前情况看,城镇化如何围绕以民为本提质增效、转型发展等一些突出问题显现出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缺乏科学规划。有的地方盲目上项目,抓工程,规划上虽有安排,但规划深度不够,一些地方的城镇化建设一味追求拆旧房、盖新房,忽视了传统文化的保护,使得很多新城“没有回忆、没有特色”,出现“千城一面”。二是城镇化发展不平衡。在同一城区内形成很大的反差,一边是繁荣的都市,另一边却是落后的农村。空间上缺乏层次性,各个组团之间互相联系配合不够,城乡二元结构并存、人口资源环境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等深层次矛盾突出。三是产城分割严重。大量就业人员居住在城区外围和城乡结合部地区,规划设计上强调以新技术产业为主体,就业人员没有就近安排住房,也没有可供购买的商品房,加剧了“卧城”和“产业空心化”。四是城市土地扩张过快。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城市发展过度依赖投资,投融资渠道却比较单一,经济结构雷同、单一,功能不全,市场化程度仍较低,卫星城和小城镇发展比较缓慢,缺乏吸引力。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有很多方面,最主要的原因是把城镇化作为造城运动,忽视了“人”的城镇化的发展,没有贯彻好以民为本的基本要求。在建设和发展方式上重点不突出,低水平重复建设、分散建设比较多,发展粗放;在城镇管理上缺乏有效的规章制度,存在一些体制和政策障碍,同时这些障碍也构筑了城乡分割的鸿沟,限制了人口的有序流动,阻碍了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就业保障覆盖不全,大量的剩余劳动力还滞留在农村;一些干部将大部分精力投放在能体现政绩的工程建设项目上,对于城镇化建设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等工作重视不够;还有一些干部没有从农村实际出发,生搬硬套外地的经验和模式,缺乏发展城镇化的明确思路和具体措施;农村的就业质量较差,造成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农民收入水平较城市居民差距连续扩大。
 

贯彻以民为本要求,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镇化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明确了促进城镇发展与产业支撑、就业转移和人口集聚相统一,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的要求,为破解城镇化建设中的问题提供了“药方”。目前我国的城镇化到了通过转型提高发展质量的新阶段,随着城乡差距逐步缩小,以及劳动人口数量下降、人口老龄化程度提高,农村人口进入城镇的意愿下降,这将是我国经济新常态的特点之一。适应新要求新常态,需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要以科学规划为引领,优化城镇结构体系。“民以食为天”,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保障粮食安全对中国来说是永恒的课题,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11月底在山东调研面对农科部门和基层干部时多次强调的,这也将是城镇化必须坚守的底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我们这样一个拥有十三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实现城镇化,在人类发展史上没有先例。粗放扩张、人地失衡、举债度日、破坏环境的老路不能再走了,也走不通了。在这样一个十分关键的路口,必须走出一条新型城镇化道路,切实把握正确的方向。城镇化是我国发展必然要遇到的经济社会发展过程。推进城镇化要从基本国情和不同地区的实际出发,遵循规律,因势利导,使城镇化成为一个顺势而为、水到渠成的发展过程。目标规划必须实事求是、切实可行。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更要扎实,方向要明,步子要稳,措施要实,不要急于求成、拔苗助长,更不要去搞大跃进、大干快上、一哄而上。加强宏观管理和规划引导,加强重大政策统筹协调,培养一批专家型的城市管理干部,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增强城市规划的科学性、连续性和权威性,不断提高城镇化管理水平。通过完善城市土地利用、交通道路等一系列规划,强化规划在城镇化建设中的先导、引领和统筹作用,有效提高城市建设效率。以完善功能为核心,促进城市功能提升。克服城镇化过程中的弊病,合理布局大中小城镇,构建规模适当、互动良好的城镇体系。做好全要素的总体规划,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让有限的土地资源产生更大效益。以优化城乡功能和空间布局、高水平落实区域发展规划为导向,积极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努力构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开创城乡发展一体化新局面。

  二要坚持以民为本,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省考察工作时强调,即使将来城镇化达到70%以上,还有四五亿人在农村。农村绝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城镇化要发展,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也要发展,同步发展才能相得益彰,要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要通过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现代农业,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让农村成为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城镇化要发展,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也要发展,同步发展才能相得益彰,要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打造资金来源多元化、农村机制市场化、农村主体多元化的新型投融资机制。一方面,快速推进高效便捷的交通网络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镇功能升级;另一方面,完善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城镇管理,实现城镇发展环境的精细化、智能化、高效化和法治化,提升城镇对居民的吸引力,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共解民生难题。坚持自愿、分类、有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办法,有序引导增量人口流向,解决已经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努力提高农民工融入城镇的素质和能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大力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通过产业富民、就业富民、创业富民、帮扶富民等措施,促使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增长。加快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破解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大问题、深层次问题,以及农村城市化进程中沉淀的历史遗留问题。

  三要打造优势产业,实现产城融合发展。产业发展是城镇化建设的基础。坚持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齐头并进,投资建设文化商务区、新兴产业集聚区、科教园区等主题园区,提升城市生活服务功能和经济发展功能,建成产业融合发展的城市经济产业平台。注重提高质量效益,着力构建优质化、多元化、集群化、创新型的现代产业体系,精心打造经济的升级版。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以良种提品质、以科技增效益、以加工促转化,促进农业经营由家庭经营向专业园区、家庭农场转变,农业功能由以农产品生产为主向提供产品、休闲观光、生态改善并重转变。实施振兴服务业行动计划,提升文化、旅游、物流等服务业质量,扩大金融、科技、养老保健等服务业规模。

  四要抓好环境治理,建设宜居城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合理调节各类城市人口规模,提高中小城市对人口的吸引能力,始终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切实提高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合理结构。要抓好村庄环境治理,加强用地功能管理,打好治理“城市病”攻坚战,珍惜自然禀赋,积极传承乡土文明,加快形成都市农田、城市森林、生态水系、绿色廊道、山区生态屏障相融通的格局,保护生物多样性,增强农林水对生态平衡的贡献率。全面推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改造工程,严格落实工地和道路的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努力调整低端业态。继续开展“减煤换煤、清洁空气”行动,通过城市化改造上楼、炊事气化、城市管网辐射、优质燃煤替代等方式,完成减煤换煤。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探索实施土壤有机质提升项目和污染耕地修复项目。新建和改造绿地林,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提高公共环境的整体水平,打造水林相依、功能齐全、可赏可游、生态良好的居住环境。

  五要注重文化保护,凸显城镇特色。习近平总书记说,实现城乡一体化,建设美丽乡村,是要给乡亲们造福,不要把钱花在不必要的事情上,比如说“涂脂抹粉”,房子外面刷层白灰,一白遮百丑。不能大拆大建,特别是古村落要保护好。推进新型城镇化,尤其要注意文化保护,留住“乡愁”。体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城市融入大自然,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文化决定着一座城市的定位,在城镇化进程中,要明确城市的文化定位,保留住具有文化特色的建筑、景观。要以区位优势为依托,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把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的理念贯穿到城镇发展全过程。从建设一个个美丽社区、美丽乡村、美丽城镇做起,城乡联动,标本兼治,让绿色成为城镇主色调。加大生态治理力度。加快河流综合治理,让人民群众既能安居、乐业、增收,又能共享山青、水秀、天蓝的“绿色福利”,努力传承文化,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

  六要加强制度创新,为城镇化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积极推进关键领域制度创新,使技术、资本、资源进一步融合。要从户籍、就业、社保、土地、财税、产权等方面进行制度创新,全面构建推进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制度体系。有序推进符合条件的农村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并纳入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要建立严格的土地权益保障制度,使土地成为可以产生财富的生产生活资料,让农民能够带着财产、有组织地进入城市社会。要研究和制定符合新型城镇化要求的“城市”标准,借鉴国际经验,针对中国国情,通过行政体制改革为城镇化建设松绑。要理顺财政体制,完善金融制度,支持民营金融机构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加大对城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增强低等级特别是一批特大型的小城镇的活力,将它们培育成中小城市。要针对新近出现的城市密集区现象、“城市县”现象,“镇级市”现象、村庄自主城市化现象,进行专门研究,形成新的城镇体系理念与方案设计。


(作者:中共海淀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实习生、谢磊)
相关专题
· 《前线》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