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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是动力 法治做保障

——访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洪远

2015年02月02日08:27   来源:经济日报

原标题:改革是动力 法治做保障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把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作为主题。那么,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有哪些新内容?有哪些新亮点?《经济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洪远。

记者:您认为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为什么要把发展现代农业放在非常突出的位置?

宋洪远:加快农业现代化,是现实与历史的重大任务,既具有紧迫性,又具有长期性。从当前经济发展形势来看,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在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继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对保持国民经济稳健发展具有支撑作用。

目前,我国农业发展面临很多新的矛盾和问题。首先,农业发展面临着资源约束和环境约束两个“紧箍咒”,要破解资源和环境约束的矛盾,就必须发展农业现代化。其次,目前我国农产品价格和农业补贴都遭遇到“天花板”,同时农业生产成本不断上升。在多重挤压下,必须创新农业支持保护政策,提高农业竞争力。

记者:发展现代农业的动力是改革。在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改革创新是贯穿始终的一条主线。深化农村改革的亮点有哪些?

宋洪远:中央的各项改革能否成功,关键在于落地。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深化农村改革的途径和方法,提出要完善顶层设计,抓好试点试验,不断总结深化,加强督查落实,确保改有所进,改有所成,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深化农村改革的第一个亮点,是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规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从当前来看,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主要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引导农民以入股等形式参与家庭农场、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的经营,保护农民的土地收益。

深化农村改革的第二个亮点,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主要是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管理方式。要抓紧出台实施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意见,对农村资源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实行有针对性的管理改革。对经营性资产,要重点抓好,要扩大土地确权颁证整省试点范围。在土地确权过程中,总体上要确权确地到户。

深化农村改革的第三个亮点,是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要分类实施农村土地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对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范围严格限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出让、租赁、入股3种方式入市,公益性建设用地不能入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既要符合城市规划,又要符合用途管制。对于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一定要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使用权。

深化农村改革的第四个亮点,是创新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乡村治理机制主要是提供乡村公共管理和服务,好的乡村治理机制,可以提高乡村办事效率,有利于化解农村矛盾。要在有实际需要的地方扩大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要继续搞好以农村社区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探索符合各地实际的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

记者: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并把农村法治建设提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您怎么看这种变化?

宋洪远:加强农村法治建设非常重要。农村是我国法治建设相对薄弱的环节,依法治国首先要送法治下乡,必须加快完善农村法律体系,同步推进城乡法治建设,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三农”工作。

农村改革要取得成功,必须要以法治做保障。要通过法律制度建设,保护农民的各项权利,规范农村市场运行秩序,推动政府对“三农”的支持和保护;要加强农村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农村执法人员的水平;提高农村法治水平,农民首先要学法、懂法,增强法治意识;要通过村民议事,村规民约,发挥村民民主协商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提高农村基层法治水平。

记者 刘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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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实习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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