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水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落实好、实现好这个总目标的关键之一,就是领导干部要树立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信仰、法治精神、依法培育塑造品德善行。简言之,就是要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笔者认为,一个领导干部的法治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领导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决定着一个地方发展的市场化、社会化和现代化程度。
要培育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法治思维是以法治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标准的思维。培育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领导干部自身的追求与修炼,也需要组织的教育和培养,还需要社会的监督和约束。不过,无论是自我生成,还是组织培养、社会监督,领导干部要提高自身的法治思维,首先,必须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提高信仰法律的自觉性。要把法律的禁止视为雷池和深渊,不越一步,真正在工作生活中敬畏法律,自觉用法津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动,这并不是独善其身的谨小慎微,也不是唯唯诺诺的循规蹈矩,而是一种政治上的成熟,是做人有底线、做事讲原则、做官懂规矩的自觉体现。其次,必须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养成运用法治思维的习惯。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它要求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做任何事情都要从法律的角度去分析、去思考,要把思维方式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之上,把法律意识贯穿到思维方式之中,把各项行为置于法律的约束之下。作出每一项决策,不仅要考虑经济效果、社会效果、还要考虑法律效果。第三,必须树立学以致用的理念,提高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从平时工作实践来看,要切实提高以下几种能力,即正确处理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实质公正与形式公正、客观公正与主观公正、社会公正与个案公正的能力。
要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作为领导干部,应该说都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或法治基础知识,所以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的关键在法治中国建设中进一步强化、进一步提升。一要领会宪法要义。宪法是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所以,领导干部应当更多地读宪法、懂宪法,将宪法文本转化为工作能力,将宪法精神转化为工作习惯。二要强化法治理念。法治理念是法治的灵魂,领导干部要在纷繁复杂的工作事务中有所超脱,以法治理念把握复杂的利益关系,作出符合法律规定与社会效果的科学决策。三要坚持依法办事。正人必先正己,正己才能服人。中央怎么做,上层怎么做,领导怎么做,群众都在看。知和行是两码事,懂宪法、有理念只是法治素养的基础环节,重点在于以实际行动践行法治,难点也在于用具体工作、点滴言行体现法治。如果“说一套做一套”,那怎么能赢得群众的信赖?四要认真对待监督。法律不同于道德,前者是刚性的、强制的、明确的、外在的,后者是柔性的、自觉的、模糊的、内化的,所以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的要害在于自觉接受法律监督以及依据法律规定产生的专门监督、政党监督、公民监督、社会监督等,以外在监督促进内在遵守法律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
要规范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这提醒和警示领导干部,决不能随意行使权力,必须让权力进入法治的轨道。俗话说,权力是匹野马,如果让它把缰绳叨在嘴里,那它什么事都干得出来。一些不正之风,一些无序之事,一些主观之断,之所以防不胜防、堵不胜堵,就是没有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无数事实说明,当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时,一个人才能稳健前行,一个单位才能风清气正。反之,当权力偏离法治的轨道,以权谋私、以权治事、以权压人的情况就会发生。如有的不注重公开透明,搞暗箱操作;有的不注重按章办事,搞长官意志;还有的不注重依法决策、民主决策,搞“一言堂”、个人说了算。从公布的大量“四风”问题看,绝大多数是“权力型违规”。为什么一些领导屡犯错误,甚至违法乱纪,就是因为他们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指导上存在偏差。在这些人的思想深处,“权大于法”等与现代文明、现代治理方式相背离的思想观念还未根除。只有不搞言重于法、权高于法、情大于法那一套,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自觉让法规制度进脑入心、进言入行、进岗入责,才能树牢底线思维、法治思维,避免权力运行中的越线离轨、脱纲离谱现象。
(作者单位:江西省抚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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