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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强:深刻认识和把握作风建设“新常态”

2014年12月30日15:3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深刻认识和把握作风建设“新常态”

如何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作风建设“新常态”,尽快适应和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是党员干部必须深入思考和认真回答的问题。巩固作风建设“新常态”,必须按照“新”的要求,把着力点放在营造“常态”上,坚持不懈,久久为功。

当前,在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方面,少数党员干部身上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对“新常态”要求认识不到位,顶风违纪。少数党员干部缺乏对自己严格要求的主观意识,结果踩了“红线”、闯了“雷区”,教训十分深刻。二是对“新常态”要求理解不到位,满腹牢骚。作风的转变,不可避免地让一些习惯了“传统节奏”的人难以适应。有些党员干部认为抓工作纪律过于严格,由此满腹牢骚,甚至对加强作风建设产生抵触情绪。三是对“新常态”要求执行不到位,阳奉阴违。“新常态”下作风问题的表现形态日趋隐蔽化,穿上了隐身衣。对于这些隐蔽化、变异化的问题,我们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必须做到持之以恒。古语说,从善如登,从恶如崩。改进作风是一场与既得利益、行为习惯、社会陋习的持久战,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极大的耐心、勇气和毅力。就像古希腊神话中的西西弗斯推石头上山一样,一旦停下来,作风建设的巨石就可能滚落下来,甚至滚到比原点更远的地方。前一阶段我们在作风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在广大干部群众最担心的是雨过地皮湿、不正之风反弹回潮,最盼望的是形成常态、保持长效。因此,我们一定要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把目前作风转变的好势头保持下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使作风建设各项要求真正落地生根。特别是要深入推进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发扬钉钉子精神,保持力度、保持韧劲、保持持续性,形成经常抓、长期抓的工作机制,以作风建设“新常态”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必须抓住重要节点。紧盯重要节点,以突出问题的解决带动作风全面好转,是加强作风建设的一条有效经验,必须在下一步工作中很好地坚持。要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围绕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严格纪律要求,继续开展明察暗访,坚决查处公款购买节日用品、公款办理会员卡和消费卡、公款互相宴请等问题,把全年的作风改进工作串成一条连贯的“线”,让广大党员干部始终绷紧作风建设的弦。要解决具体问题,针对作风问题日趋隐蔽的新特点,及时研究和发现作风问题的新变化、新形式,坚持抓早抓小,对新发现的问题露头就打,防止各类作风问题改头换面、“登堂入室”。要不断总结提高,对抓作风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从工作要求入手,注重探索创新,在实践中深化认识,逐步形成制度;制度规定要具体可行,使大多数人做得到,进而增强制度的执行力。

必须强化监督问责。巩固作风建设“新常态”离不开监督执纪和惩戒问责的保证。过往的教训告诉我们,一旦监督问责稍有懈怠,制度约束就会出现“破窗效应”,不良风气马上就会卷土重来。因此,必须坚持“严”字当头,狠抓监督执纪问责。一是严格监督。要开展经常性明察暗访,下大力气破除那些大家习以为常、影响作风建设的潜规则、老习惯,使作风建设“新常态”的要求成为党员干部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二是严肃执纪。要敢于动真碰硬,敢于严查深挖,着重查处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出现的顶风违纪问题,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向社会发出执纪必严的明确信号。三是从严问责。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履行好抓班子、带队伍的职责,教育、引导和监督工作人员遵守纪律、改进作风、完成好本职工作,这是实现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期抓的根本保证。对工作不力、要求不严、出现问题并产生严重影响和损失的地区和部门,要严格追究其领导责任。

(作者系辽宁省鞍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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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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