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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健:关于加强青秀区法治建设的若干思考

2014年12月16日14:25   来源:广西日报

原标题:关于加强青秀区法治建设的若干思考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吹响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军号,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战略部署。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对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进行了研究部署。南宁市青秀区作为服务提升南宁市首位度建设、构建广西首善之区的核心城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深化改革,提升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

要把握精神实质,提高加强法治建设的认识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描绘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蓝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法治中国指明了方向。如何学习好、领会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精神实质,夯实加强法治建设的思想基础,确保法治建设在正确道路上推进是需要我们认识思考的。

首先,必须要坚定依法治国的决心和信心。实践已经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沿着这条道路前行,既不罔顾国情、超越阶段,也不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更不全面移植、照搬照抄,才能解决中国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要坚持道路自信,坚定决心、牢固信念、保持恒心。

其次,必须要发挥依法治国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贯穿《决定》全篇的一条红线。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个重大课题,有许多东西还需要深入探索,但基本的东西必须长期坚持。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有力有序推进法治建设,这是根本保证;只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才能从根本上保障人民权益,这是本质要求;只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是基本原则;只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才能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这是基本方式;只有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才能与国情相适应、与社会相对接,这是基本前提。这“五个坚持”,是我们在长期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基本经验,是不是坚持这一基本经验,决定着我们能不能搞好法治建设、迈向法治中国。

第三,必须要遵循依法治国的核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核心要义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二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三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我们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处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阶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的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只有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深化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现代化,才能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要注重和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谋划好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形成了姊妹篇。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法治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需要深化改革。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青秀区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就要注重和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提升改革的能力和发展的水平。

坚持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十八届四中全会在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时,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基本原则,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党的领导,一方面,要坚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依法治国各领域工作,确保党的主张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另一方面,要改善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公正司法是法律保障。公正司法在维护社会稳定、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一要坚定维护公正司法守住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要通过落实公正司法保护好各方合法权益。在经济领域中,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着力推动基本经济制度、现代市场体系、转变政府职能等方面改革,努力完善与经济活动和市场交易相关的法律规范。在社会领域中,致力于加快推进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

践行群众路线是重要抓手。民惟邦本。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法治是社会稳定的“压舱石”,也是人民维护合法权益的“重武器”。我们要在新常态下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尊重群众合法权益和真实意愿,真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涉及群众利益如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等为民办实事过程中,始终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依法施政用权,让法治在贯彻群众路线的实践中源源不断地释放出规则的正能量。

要深化和提升法治建设水平,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着力构建法治政府。“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政府既是行政执法的主体,又是改革的实施者和执行者。建设法治政府,坚持法治政府与法治市场、法治社会一体推进,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是核心。严格依法行政,完善法律制度,健全行政法制体系,确保行政权力在法律范围内行使,让法律真正成为政府治理的准绳。法律不禁止的,市场主体皆可为;法律未授权的,政府部门不能为;市场主体间依法进行的自愿行为且对第三方无害的,政府不干预。建设法治政府,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是基础。要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建设法治政府,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是关键。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建设法治政府,加强对行政权的监督制约是保障。各级行政机关都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监督,自觉接受权力机关的监督,虚心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实施的监督,支持新闻舆论监督,强化政府系统的内部监督。

着力提升各级党员干部的“三项能力”。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努力提升“三项能力”:第一,要提高依法理政能力,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信仰。依法执政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大原则,也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我们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中的具体体现。一是必须依法实施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二是必须充分发挥其他各种组织的职能作用。三是必须严格依法行使领导权。第二,要提高法治思维能力。法治思维从根本上讲是一种规则思维、程序思维、底线思维。摒弃人治思维、强化法治思维,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把握:一是强化边界思维。权力边界是权力运行的底线。领导干部职权是法定的,其用权行为一旦突破底线,再辛苦的努力也是“空档踩油门”,再好的结果可能也是“毒树之果”。二是强化平等思维。平等就意味着法律面前没有特权、法律约束没有例外。领导干部要强化平等思维,必须自觉地、无条件地遵规守法,在用权上要坚决摒弃所有“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不留“后门”,不开“天窗”。三是强化权责思维。要深刻认识到,权力的行使和责任的承担紧密相连,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法律授予的,用权就必须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第三,要提高法治实践能力。提高法治能力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在于依法办事,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在法治轨道上按规矩进行。一是做到依法决策。决策失误是最大的失误。领导干部在决策时,必须依法办事、民主议事、科学论事,越是工作重要、越是事情紧急、越是矛盾突出,越要自觉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二是坚持有法必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法规,提高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定下来的事情就要做好,立下来的规矩就要遵守,切实发挥示范效应,防止“破窗效应”。三是自觉接受监督。没有监督就没有法治,法治务必讲责任、重监督。领导干部必须要增强监督意识,带头接受监督,养成在“阳光”下、“探照灯”下生活和工作的习惯。

着力建设法治社会。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就必须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一是利用法治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和谐社会是法治社会。改革经验告诉人们,市场只有和法治相结合,才能克服市场机制的盲目性。二是在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中更加注重保障和民生。从解决人民最关心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药卫生、住房等问题入手,依靠法治营造更加公平、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三是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文化生产作为一种特别形式的社会生产,其发展离不开法治保障,而法治本身在促进文化发展的同时也会得到文化的滋养,并构成文化体系的重要内容。通过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四是要善于直面问题、聚焦问题,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切实促进公平正义,才能保证改革的正确方向和顺利推进。

(作者为南宁市青秀区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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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玉、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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