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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红:“三个全面”绘制民族复兴路线图

2014年12月16日10:56   来源:辽宁日报

原标题:“三个全面”绘制民族复兴路线图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事业是代代接力的奋斗史,是步步扎实推进的路线图。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目标、新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十八届四中全会又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外人士座谈会上指出:“这三个‘全面’具有内在逻辑关系,是有机统一的。 ”全面深化改革为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提供动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法治保障,二者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共同助力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个全面”指明了国家进步的路线图,绘制了民族复兴的新篇章。

“三个全面”是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必然选择

党的每一次新目标、新任务的确立,都承载着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承载着党和国家事业的必然要求。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秉承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让发展改革成果惠及中华大地的每一个角落;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直面当前改革的重重困局,提供了一系列攻坚克难的顶层设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万众期待,全面深化改革之必要性毋庸赘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则是党立足改革全局作出的又一重大战略部署。

小康社会之“全面”在于,要将改革成果惠及十几亿人口,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全面发展的小康社会,是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坚实基础的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要求深化改革之“全面”。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全面深化改革,是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以协同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全面性、系统性、整体性改革,其涉及的领域之多、范围之广、难度之大前所未有。

30多年来,我国改革开放遵循由浅入深、由易到难、逐步深化的路径,破解了许多影响和制约发展的重大难题,但还有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尚未得到解决,可以说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公共需求日益多元而政府组织容量却相对有限,经济高速发展维度多元而政府引导改革的面向却相对片面,威胁国家安全稳定的因素日益复杂而责任主体却相对单一,这些都对传统的政府管理模式提出了挑战。快速发展期,面对多元利益诉求如何定纷止争,促进公平正义?改革深水区,面对多样实践探索如何划定边界,掌握改革航向?社会转型期,面对多变思想观念如何调和不同声音,凝聚广泛共识?

中国共产党人在历史转折点上亮出法治大旗,法治是社会稳定的“压舱石”,也是人民维护合法权益的“重武器”,在各领域,唯有以法治方式疏浚改革洪流,以法治思维化解矛盾淤积,才能确保深化改革行稳而致远。依法治国之“全面”,要求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共同推进,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让法律成为每一个主体的行为准则,将法律作为一切改革的引领和保障,在全国上下展开一场国家治理的现代化革命。 “三个全面”彼此相接、环环相扣,构成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路上的必然选择。

“三个全面”的治国理政大格局

从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全面深化改革,再到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之间蕴含着深刻的内在逻辑,就是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框架内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在依法治国和深化改革的双翼驱动之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经700余天,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带领人民开始走上复兴之路,“三个全面”的治国理政大格局已然喷薄而出。

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是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的硬指标,也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整体推进的死命令。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依靠什么?改革开放30多年的经验昭示:只有不断深化改革,完善顶层设计,释放制度活力,发展才有动力,才能步步为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唯有不断推动法治建设,形成日臻完善的法治体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改革事业,为改革、发展提供可靠保障,才能保持我国经济社会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势头,不断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奉法者强则国强。依法治国本身是小康社会和深化改革的核心内容:党的十八大根据“五位一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在阐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时,明确提出到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十八届三中全会在论述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和要求时,明确指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强调“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保障。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中国社会进入深刻变革期之后,无论是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还是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都需要以法治凝聚社会共识,依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确保各项改革事业生机勃勃而又井然有序的必然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提出,标志着“三个全面”的治国理政大格局正式形成,表达出党中央实现宏伟目标的决心和韬略,彰显了共产党人求真务实、攻坚克难的智慧与勇气。

以法治建设为突破口释放系统联动效应

“三个全面”的治国理政大格局,囊括了方方面面的改革事业,但改革不是漫天撒网,必须寻求一个盘活全局的突破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凝聚着全社会的改革共识,确立了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基本运行方式,无疑是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不二选择。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绝不仅仅局限于一隅,“三个全面”的治国理政大格局彼此相接、环环相扣,任何一个系统都不可能脱离其他系统而独立发挥效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置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之下来理解,才能充分释放系统联动的整体效能。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引领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首先,要坚持科学立法。立法是处理改革和法治关系的重要环节,要坚持立法和改革重大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积极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通过立法让改革成果惠及每一个公民。其次,要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无论是全面深化改革还是“五位一体”的小康社会建设,都离不开法治政府的引领,要以法律为权力编织笼子,不断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在权力配置中以权力约束权力,在政务公开中以权利监督权力,真正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再次,要坚持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司法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更是离不开司法正义的支撑。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构建起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最后,要推进全民守法,建设法治社会。小康社会的衡量指标并非经济一元,小康社会更应当是和谐稳定的法治社会,全面深化改革更需要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在全社会营造崇法守法的氛围和环境,以多层次的法律治理体系保障公民权利,树立法治信仰,建立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充分释放出“三个全面”的系统联动效应,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篇章。

(作者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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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玉、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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