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法治是现代国家治理的主导方式,是统领其他治理方式的基本方式 社会不仅要形成法律敬畏,不越法律红线;而且要培育道德敬畏,不逾道德底线 没有党的领导,就没有中国特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没有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推动法治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访国防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所研究员颜晓峰

2014年12月02日15:25   来源:解放军报

原标题:推动法治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客观要求,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作关于《决定》的说明,系统部署法治中国建设。这标志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科学化水平达到新高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设进入新阶段,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实现新跨越。就如何理解法治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一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国防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所颜晓峰研究员。

  法治是国家治理文明发展的必然要求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的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如何认识依法治国在我们党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重大意义呢?

  颜晓峰:法治和人治问题是人类政治文明史上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各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人类社会从形成国家时起就有了法制,法制是统治利益、统治意志、统治权力的固定化、规范化、权威化表达,如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秦始皇的“秦律”等。但法制还不等于法治,作为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而言,古代社会还属于人治社会,我国几千年来的人治传统根子很深。因为法的上层建筑是一定经济基础的产物,社会的经济关系还没有发展到足以有效约束政治权力的程度,这就造就了人治的土壤。即使我国古代出现过“文景之治”、“贞观之治”等封建盛世,也只是某些贤君良主的一时政绩,并不能保证长治久安,都不能逃脱“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治乱循环。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法律的体系逐步完善,法制的功能逐步强化,法治的权威逐步确立,法治在治理中的地位作用愈益上升,法治成为治理文明的显著标志。法治的本质正如四中全会《决定》所表述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简而言之,就是人服从法、权从属法、行受制法,就是依法治国。推动法治普遍化、深入化、实践化的力量,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的内在趋势,是人民群众争取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迫切要求,是先进政党引领社会历史发展潮流的法治自觉。法治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人类政治文明包括治理文明发展的必然趋势。虽然法制是由人制定的、法治是靠人实施的,但法制一旦形成,就有了制约人的行为,包括制约法制制定者的力量;法治一旦确立,就有了高于个人和组织,包括高于法治实施者的权威,法治就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一贯高度重视法治。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六大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十七大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八大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这些都表明了我们党推动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法治信念和治国方略。

  法治在治国理政方式中居于主导地位

  记者:保持国家和社会的运行需要多种机制,治国理政有着多种方式。既可推行道德教化、强化伦理约束,即以德治国;也可推行法治天下、强化法律权威,即依法治国。德治与法治有哪些区别和联系呢?

  颜晓峰:法治相对于人治而言,是不同历史阶段的不同性质治理;相对于德治等其他治理方式而言,是共同进行治理的不同机制。实际上,治国理政是多种方式综合运用的结果,我国古代就提出了“礼法合治、德主刑辅”的思想。但在多种治理方式中,必有一种方式起主导的支配的作用。从国家治理方式总的趋势看,目前世界上142个国家有成文宪法,法治是现代国家治理的主导方式,是统领其他治理方式的基本方式。

  德治方式重在激发道德意识对人的行为的导向作用,强化道德规范的约束作用。社会不仅要形成法律敬畏,不越法律红线;而且要培育道德敬畏,不逾道德底线。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这说明法律要有伦理支撑,硬约束要有软约束配合,法治方式不能成为唯一方式。德治方式可以拓展国家和社会治理的范围,降低社会运行和控制的成本,增强人们履行责任义务的道德满足和愉悦。

  记者:在当前和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为什么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同时要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基本方式呢?

  颜晓峰:这是因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是任意选择的结果,而是基于经济运行的基本方式,基于社会运行的基本规律。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适应了现代经济发展资源配置效率的内在要求。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可以说,没有法治就没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生命,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石。经济关系是社会主体的基本关系,决定了法治方式是社会运行的基本保障。法治是德治的基础,法治能够弥补德治的限度。

  推动法治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核心的内容是把法治作为信仰、让法治成为信仰。宪法宣誓表明,忠于和维护宪法,必须上升到信仰的高度。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基于法制的严肃性、严格性、严密性,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现实生活中,部分社会成员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意识不强,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思想深处的原因还是没有树立起法治信仰。树立法治信仰,就要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法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记者:在实现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征程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能够起到什么关键作用呢?

  颜晓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只有依法治理,才能实现“三化”。制度是治理之本,依靠制度进行治理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要求。治理制度化,最重要的是依法治理,法治中国是治理制度化的现代图景。规范是治理之要,推进规范治理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要点。治理规范化强调治理科学化、标准化,就是要遵循治理规律,细化治理标准、注重治理控制。法治化保证规范化,治理规范化的进程就是法治化的进程。程序是治理之道,依照程序实现治理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要条件。程序是法治的必然要求,法治程序是治理程序化的体现,法治程序保证了法律的严肃性。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完善执法程序,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等,都是法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具体化、细化和强化。

  我国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如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等等。这些说明,国家治理现代化任重道远,必须把建设法治中国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统一起来、同步进行,促使我国真正实现从传统人治社会向现代法治社会的转变,促使从中央到地方、各行各业的治理方式发生整体性变革。

  法治成为治国理政基本方式与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是统一的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如何看待和处理好党和法治的关系呢?

  颜晓峰: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实现总目标的首要原则,表明了法治与党的领导密不可分。没有党的领导,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没有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和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在法治实践中,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是统一的。

  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时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对于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来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法执政、依宪执政,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能力和水平。

  把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统一起来,就要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保证党确定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和程序,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决定》围绕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提出了科学途径和方法,是党领导法治的成功经验和科学程序,既有效保证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方向,又充分发挥了法治体系的功能效用。(记者 黄昆仑)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张玉、程宏毅)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