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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视界·法治教育从青少年抓起②

让法治精神浸润校园

记者 魏哲哲

2014年11月27日08:3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原标题:让法治精神浸润校园(教育视界·法治教育从青少年抓起②)

  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的价值取向关乎中国的未来。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关键性的意义。通过法治教育进校园,让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精神在孩子头脑中“自然而然”生成、发自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是在社会主义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学校应尽的职责。

  当前,在整个教育格局中,法治教育缺乏系统性、规范性,仍是薄弱方面。改变这种现状,仅靠口号是不够的,需要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切实形成合力,共同用法治的力量撑起学生成长的澄澈天空,其中,学校无疑是重要主体。

  ——编 者

  嘉宾:焦洪昌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彭 燕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处长)

  郭元婕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博士、副研究员)

  周建华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党委书记)

  用法治呵护孩子成长,国家是最大的“监护人”

  记者:《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法治教育要想在中小学落实好,涉及多方面的主体,这些不同层面的主体应有怎样的角色定位?

  焦洪昌:要实现全民对法律从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在中小学阶段,进行必要的法治教育是不可缺少的。

  法治教育涉及主体是多元的,需要多头齐抓共管,并不是单方面就能解决的。中小学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负有明确的义务,在法治教育方面,国家承担着首要的责任。

  郭元婕:的确,教育涉及的不仅是教育系统的事,需要各方形成合作共同体。比如,法治教育课程的开发中,涉及什么内容应当进入中小学学生的视野,需要考虑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等一系列的问题,需要学校和法治等机关相联合。

  周建华:学校和其他主体(家庭、社会、政府)犹如车轮,只有有机衔接形成合力,才能使车子平稳运动,不能缺少任何一个。

  彭燕:中小学阶段,孩子在学校的时间最长,因此学校在法治教育中应起到牵头搭建法治教育平台的作用;作为公检法机关,拥有切实的案例资源,法治教育的推进需要将教育资源和司法资源整合好。

  决定提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我们希望孩子都能健康成长,检察官等国家工作人员也有普法的义务,可以说国家是孩子成长路上的最大“监护人”。

  焦洪昌:具体来说,在中小学法治教育中,政府需要重点在两个方面进行努力。

  一个是教材,政府还要在中小学法治教育相关教材的编写方面花大力气。中小学阶段是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法治观念要从娃娃抓起。中小学教材内容直接关涉孩子价值观形成的方向引导,而中小学的教材要编写好比较难,要融入法治理念,还要契合学生的学习成长规律。目前,教育部和地方政府在教材编写上投入的精力还比较少,还需要花大力气。

  另一方面是师资。让没有经过很好法律培训的老师,进行法治知识的讲授,是难以吸引学生的,不能只注重文化课程教师的配备。

  法治教育要让孩子可触摸,定位是现代公民的培养

  记者:日前,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出,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大力推进普法教育。那么,中小学课程的形式和内容应当如何设置?

  周建华:我们学校一直重视学生的法治教育,在形式和内容上让孩子易接受。学校与公安部门联动,请公安人员担任法制副校长;学生社团通过辩论等形式增强法治意识等。除了学校法治文化和教师队伍建设外,也注重教学方式方法的建设,课程开设更注重学生的体验,比如,结合孩子感兴趣的“黑客”主题,告诉孩子如何保障权利,遵法守法。

  彭燕: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活动中的运用,提高普法实效也是决定的要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努力进行尝试,结合中小学生的身心特点,用故事的形式进行法治知识阐述。比如,我们制作了法治教育系列动漫短片,每一集围绕一个未成年人常见犯罪罪名展开,所使用的素材均来自于未检处办理的真实案件,通过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动漫形式予以展示,同时与昌平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进行磋商,并与区教委联合将该犯罪预防动漫短片在全区各中小学进行展播,收到了良好效果。

  焦洪昌:实践中,法院、检察院、公安进入学校课堂,工作人员担任法制副校长是很好的形式,但是内容要有所挑选。向孩子讲授反面的案例,这并不是法治教育的主要方面,注重培养孩子现代公民意识的培养才是更需要的。国外,很多学校在一年级就有关于为什么爱国家,如何管理国家的讲授,从小教育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

  郭元婕:的确,法治教育不应是片面的“恫吓式”教育。推进法治教育,首先应反思我们究竟要培养什么样的人?使孩子不仅能守法,而且具备分析、批判性的思维,具有公民意识,对孩子的思想方向、人格塑造形成指引,才是法治教育所需要的。

  焦洪昌:中小学法治教育应是具体的,要注重从孩子身边小事儿抓起。学校应将法治精神融入学校管理。学校应实行民主管理,学生不是被动的被管理者,各项规章制度的形成应当有学生的参与。

  国外的法治教育,在很多具体的活动中融入了法治理念。比如,学生参与决定如何选班长、如何评先进、参与决策郊游地点等,在具体的生活小事中,感受到公平公正的法治理念,学会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去解决生活中的问题。

  法治教育不是口号,领路人要言传身教、润物无声

  记者:青少年阶段是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孩子成长的环境和氛围是无声的、但却最直观的教育。法治教育进课堂才能进头脑,作为孩子家庭、学校、社会课堂的领路人如何才能让孩子“自然而然地”形成法治思维、法治意识?

  彭燕:法治教育的具体实施人主要有两个,一个是老师,一个是“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人。作为老师,应当加强对法治知识的系统性学习。作为检察官,从预防青少年违法的角度说,涉及普通预防和个案预防两个方面。普通预防,需要检察院与学校协调配合;个案预防,则是检察院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未成年人犯罪集中的学校等单位,主动前往开展法治宣传,如发送检察建议等。

  周建华:严格按法律法规办学校是一个底线,它与法治教育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育人。在学校,老师是法治教育的主体;在家庭,家长是主体,两者都要言传身教。人大附中注重师资队伍的建设,比如我们专门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专家,对学校教师进行了法律培训,增强教师队伍的法治素养。

  焦洪昌:法治教育的宣传和灌输是必要的,但是从学校本身做到依法治校,学校自身的氛围很重要。当下,还存在少数老师侵害学生权益的情形,比如猥亵、奸淫儿童等案例,这对孩子的心灵影响是巨大的,因此需要加强教师队伍的师德师风,增强教师的法治意识。

  家庭环境对法治教育的影响也是很大的。学校在开家长会时,通常只涉及学生的学习方面,很少与家长沟通法律教育的问题,学校应当在法治教育上给家长以导向性指引,不能只关注文化知识,法治教育上也要和家长有良好互动。比如,家长向老师、校长送礼等行为,对孩子的法治观念破坏性很大,家庭、学校要从细节上着手。

  此外,政府要加强监管。比如,学校周边网吧、卖烟、交通规则遵守情况等都会影响孩子,政府要加强对周边环境、学校等主体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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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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