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学祥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的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这为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指明了方向,各级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要注重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是历史创造者的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依靠人民
是否承认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历史观和其他一切社会历史观的根本区别。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主要体现为: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他们创造了人们衣食住行等必需的生活资料和从事政治、科学、文化艺术等活动所必需的物质前提;人民群众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人民群众不仅通过物质生产实践为创造精神财富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和设施,而且他们的生活、实践活动是一切精神财富、精神产品形成和发展的源泉。一切科学理论,一切有价值的文学艺术,都来源于人民群众的生活实践;人民群众也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他们创造并改变着社会关系。生产关系的变革,社会制度的更替,虽然最终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但却不会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自发的实现和完成,而必须借助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人民群众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依靠人民。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思想,不仅在观念、理论上把广大人民群众从宗教的和世俗的救世主的膝下与樊篱中解救出来,而且正确地指出了广大人民群众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及价值。作为以马克思主义为自己指导思想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在其执政实践和自身建设中,就应要求自己的各级组织尤其是基层组织及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起广大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思想。只有正确认识到并牢固树立起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思想,才能在其执政实践中尊重广大人民群众,才能正确处理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系,才能摆正自己在人民群众面前的位置,才能真诚地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现阶段,个别党组织和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没有正确认识到人民群众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及价值,没有牢固树立起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思想,不同程度地、多种形式地存在着把自己树立为广大人民群众救世主形象的倾向:第一,承认英雄史观;第二,否定中国共产党各级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执掌的权力为民所授、为民所谋、为民所控;第三,存在着个人、集团崇拜与神化现象。个别党组织和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的把自己树立为人民群众救世主形象的倾向,不仅与马克思主义唯物历史观相悖,不仅背叛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且在相当程度上也导致了整个社会弄虚作假风气的蔓延与社会诚信公德的缺失,对我们党、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危害不小。
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决破除和杜绝以官僚主义为总根源的“四风”
真诚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层组织不仅要牢固树立起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思想,而且在执政实践中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决破除和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 形式主义劳民、伤财、误人、误事、败坏风气,官僚主义脱离群众、高高在上、视群众如草芥,损害社会公平,危害社会稳定,享乐主义导致追求享受、精神颓废、理想信念动摇,奢靡之风危害严重。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最要反的就是官僚主义。官僚主义是领导干部具有并在领导工作中表现出来的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无所作为、遇事不负责任、独断专行、欺压百姓的、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一种领导作风、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是导致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总根源。关于官僚主义,邓小平同志也曾讲过,就是“高高在上,滥用权力,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好摆门面,好说空话,思想僵化,墨守成规,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办事拖拉,不讲效率,不负责任,不守信用,公文旅行,互相推诿,以至官气十足,动辄训人,打击报复,压制民主,欺上瞒下,专横跋扈,徇私行贿,贪赃枉法等等。”以官僚主义为总根源的“四风”的种种表现可以归纳为这样主要几个方面:
1、主观主义瞎指挥。指个别党的组织和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单凭主观热情决策,以感情代替政策,人治代替法治;或头脑僵化,以陈旧观念套用于已经变化了的现实;或以我为据,依靠权力强行办事;或仅仅依靠文书、报表处理事务。
2、做形式主义表面文章。把形式和内容割裂开来,脱离实际内容,只注重强调和追求事物或实践的外在表现形式。在个别党组织和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中,存在着这样一些形式主义的情形:为表现自己的工作能力,为进一步升迁创造条件,着力实践政绩工程;为迎接和应付上级组织或上级领导的检查与评比晋级,弄虚作假,统一对外宣传途径与口径,大玩数字游戏,欺上瞒下;到基层调研时,不是真诚地感受老百姓生活,不是真诚地深入群众了解实际情况,而是事先通知基层,安排好行程,前呼后拥,并大力宣传,大做表面文章;大会小会上夸夸其谈,郑重其事地高谈夸论宏伟蓝图,就是缺少踏实的实际行动,口是心非。
3、想方设法管理、考核群众,回避、堵塞人民群众监督、考核自己。这既是否定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树立自己救世主形象倾向的一个表现,也是目前官僚主义的新形式。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为了出政绩,把所定目标以任务形式层层分解于广大群众,使群众的工作量层层加码,并借助权力公然以“如完不成任务责任自负或限期自动调离所在单位”等方式恐吓广大群众。这样一些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任期内自己应当完成什么任务和目标,不由广大人民群众来决定,更谈不上他们完不成自身所定任务时应付的责任;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大会小会上动辄教育群众、批评群众,甚至打击群众,并且教育群众、批评群众、打击群众头头是道。但他们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经济、政治、社会救助、精神文化生活水平方面,却显得能力不足;个别党组织和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治理人民群众方面绞尽脑汁,方法、点子很多,甚至动用本来就紧张的办公经费,购买、使用先进技术设备来治理、监督人民群众。而他们则回避、堵塞人民群众考核、监督他们的工作,虽然有时也原则性的表态希望人民群众对其进行监督,却不能给人民群众提供必要的监督手段和方法,更没能给人民群众创造、提供考核和监督他们工作的有效途径与渠道,甚至会利用手中权力对人民群众的监督施行打击报复。年终考核时,个别党的组织和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会制定出(或借鉴其他地方、单位组织领导干部的)细而又细的考核办法,对本地方、本单位广大群众进行考核,按一定比例将广大群众划分为若干等级,并张榜公布于众,以体现工作谨慎、细致、公平之精神。而对其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考核评定并没有按一定比例划分为若干等级并将考核结果公布于众;社会其他领域的改革能够较快地推行和深入,而广大人民群众意见比较大的行政体制改革进展缓慢和难以深入。
上述以官僚主义为总根源的“四风”都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精神相违背的。中国共产党只有在长期执政实践和自身建设中,克服或避免各种形式的官僚主义,坚决破除和反对“四风”,才能真诚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真诚地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三、避免将“代表”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异化为“代替”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但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现阶段,代表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异化为代替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情形时有出现:个别基层党组织和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制定相应地方经济与社会等发展规划和出台相应政策措施时,不是努力去多做调查研究,不去多听取广大民众对发展的诉求,不是去广泛征求广大民众的意见,不是用宪法法律为依据,而是主要以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自己的看法与愿望为依据,把自己对社会发展和生活的看法与追求等同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看法与追求;一些部门或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争夺利益,凭借职权,设法变更本地方、本单位现行的人事管理原则规定,创造有利条件,优先安排自己的子女或亲属就业。凭借职权在所在单位兼职多项工作,谋取多份收入,并将这种具有影响本职工作之嫌的行为发文合法化。个人占有和使用本部门、本单位相当数量的办公社会资源,如办公室、办公软硬件设备、高档轿车、办公通讯交通补贴等等,哪怕所属职工工作条件、工作环境很差也视而不见;借考察、学习先进之名谋利用公款吃喝、旅游之实;个别党的基层、单位组织和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获取公共权力或运用人民赋予的公共权力时不愿接受或想方设法回避、堵塞甚至拒绝人民群众对其进行监督、考核和制约;也有个别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过于强调广大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而在不同程度上轻视或忽略广大人民群众的眼前现实利益,并存在着侵占他们的眼前现实利益之嫌,个别党员领导干部甚至利用职权以各种方式侵吞国家和集体的资产。
这以上所述种种情形都不是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是在不同程度上损害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些问题的存在,可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多么的重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多么的关键,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是多么的紧要。
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要依纪依法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形成严密的长效机制。要完善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政治、工作、生活待遇方面各项制度规定,着力整治各种特权行为。要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强化基层法治队伍,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推进法治干部下基层活动。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不改正的要调离领导岗位。要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的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作者单位:中共南华县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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