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记者 彭俊 胡健 马国英
11月的北京,天高云淡。继2001年主办APEC会议之后,中国时隔13年再当东道国。13年弹指一挥,世界和中国都走到了新的历史节点。世界经济复苏艰难曲折,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阶段。在这一背景下,中国和亚太地区能否继续引领全球经济增长?中国如何全面深化改革?改革是否顺利实施、能否惠及全球?种种话题,世界关注。
中国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
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这一强一美一富,判断源自国情,动力来自改革。2014年元旦刚过,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这是新时期“三农”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新年伊始,“一号文件”聚焦“三农”,这一传统已延续十一载,体现了发展中农业大国的首要关切。
此前10年,中国粮食生产“十连增”,农民收入“十连快”。2013年,全国粮食总产迈上1.2万亿斤新台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农村改革向纵深推进,农村面貌有新的改善。与此同时,中国人清醒地看到,经济社会发展仍处转型期,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困难挑战增多。农业还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面临的资源环境约束矛盾日益尖锐。“三农”发展的诸多难题,依靠改革才能破解;农民群众的新期盼,依靠改革才能实现。
仓廪实,天下安。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了农村改革的八大任务,第一条就是“完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是治国理政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确保粮食安全、夯实农业基础,既为国内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也为世界粮食安全作出贡献,这是13亿人口大国的现实选择与历史担当。
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一号文件”提出了5项改革举措:抓紧构建新形势下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健全农产品市场调控制度、合理利用国际农产品市场、强化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这些举措,既有顶层设计,也有具体部署,涵盖价格与流通,打通国内与国际,涉及生产与监管,为粮食安全编制了严密的保障体系。一年下来,粮食生产稳步向前,夏粮连续丰收,秋粮丰收在望,中国粮食有望迎来第十一个丰收年。
“一号文件”统领“三农”全局,涉及方方面面,改革气息浓厚: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善乡村治理机制……深化“三农”改革,啃的都是“硬骨头”,要打的都是“攻坚战”;深化“三农”改革,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障农民利益;深化“三农”改革,举措密集出台,鼓点振奋人心。
金秋十月,中共中央审议通过《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这是中国土地制度改革又一份纲领性文件。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是事关农业农村发展的一件大事,也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意见》的政策着眼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形成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格局,大力培育和扶持多元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二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保护好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尊重农民的流转主体地位,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三是坚持一切从国情和农村实际出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发展是客观趋势,但必须看到这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不能脱离实际、脱离国情,片面追求流转速度和超大规模。
与此同时,中共中央审议通过了有关农民股份合作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标志着我国布局农村集体资产产权试点工作即将全面展开。试点的目标在于探索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明晰产权归属,完善各项权能,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这是农村改革一项重要顶层设计,是农村集体经济改革重大制度创新。
改革让转型升级进程不断加快
习近平主席在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开幕式上表示:“当前,中国经济保持稳定发展态势,呈现出新常态。”“能不能适应新常态,关键在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力度。”
财税金融改革密集推出,为实体经济“输血”。铁路运输、邮政业和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浮动幅度由1%扩大至2%;煤炭资源税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民营银行试点启动。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决定从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等方面重点推进改革。预算改革是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先行军”。预算法历经4次修改终于在今年8月底完成20年来首次大修,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公共财政预算收支中的绩效管理要求、首次明确转移支付的法律地位、政府全部收支入预算接受人民监督、引入“追究行政责任”的惩戒规定……由此开启我国迈向现代财政制度的“新时代”。《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10月8日向社会公布。《决定》详细列出了七项重点改革内容,涉及预算编制、执行、公开和监督等各方面: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积极推进预算公开;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强财政收入管理,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绩效;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规范理财行为,严肃财经纪律。
作为全国的改革高地,上海自贸区推动制度创新,彻底扭转了以往的政策优惠思维:以负面清单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目标的金融创新制度,以政府职能转变为导向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四大创新制度的建立,市场主体对此高度肯定:截至8月末上海自贸区内新设企业数量逾1.2万家,超过原上海综合保税区20年的注册总和。外资准入管理原有1000多项审批,去年实行负面清单后,减少到190项,今年又减少到139项。外企对此体会颇深,美国药典中华区总经理胡江斌说,公司样品通关的时间几乎节省了一半,进口成本降低了25%。
混合所有制成为不少地方推动改革的抓手和突破点,已有北京、上海、山东等16个省份出台国资国企改革方案,其中一半省份明确了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时间表和目标,从而使混合所有制成为新一轮国企改革的亮点。广东提出到2017年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比重超过70%,江西提出5年左右使70%左右的国企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甘肃提出到2020年混合所有制比重达到60%左右。上海则提出,除了国家政策明确必须保持国有独资的,其余企业在3—5年内实现股权多元化。
我国积极推进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今年先后放开、调整了10多项商品与服务的价格,涉及粮食、天然气、水、环保电价等,惠及企业和个人。2月14日商业银行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降低和调整了部分收费标准,取消部分收费项目公布,以进一步减轻客户负担。2月15日起铁路货运价格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与上限管理。4月10日宣布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5月8日宣布放开医保目录中低价药品价格,涉及530个品种中的1100多个剂型。5月10日起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通话费、出租电路租用费、拨号上网通信费等各类电信业务资费全面放开。
政府简政放权释放市场活力
“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的定位与要求。而本届政府开门头件事就是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强调下好简政放权的“先手棋”。
2014年夏,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再次取消和下放45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将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此前,国务院曾印发《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数字显示,一年多来,国务院各部委先后取消和下放7批共632项行政审批等事项,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行为,加大行政审批监管力度。
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是国务院今年明确的一项审批改革重点工作。日前,记者先后走访了农业部、交通运输部、发改委和商务部后发现,“跑部”办事比以前省时省力了,成为许多和部委打交道的企业和群众的切身感受。据了解,发改委自去年以来,取消和下放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生产经营活动许可、资质资格类审批事项等共计44项,同时连续两次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从而在投资领域使中央层面核准的项目数量在两年时间合计减少约76%。
把该放的权力放掉,把该管的事情管好,这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突破口。推进简政放权,既要做到“放得下”,各地方和部门也努力“接得住”“管得好”,完善配套措施,确保改革实效。
办个公司容易吗?原来不太容易,但现在容易多了。过去注册,可能仅仅资本金这样一个门槛就把不少人挡在了门外,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之后,条件放宽了,准入门槛也降低了。
2014年2月,国务院批准发布《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目前这项改革依法有序推进。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从3月1日开始在全国全面实行;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等工作也在积极稳妥推进。
这项改革的实施,在放松准入管制、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改革红利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数据显示,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以来,今年3—10月,全国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863.66万户,同比增长15.20%,注册资本(金)14.13万亿元,增长80.72%。其中,新登记注册企业251.46万户,增长56.20%,注册资本(金)12.97万亿元,增长90.21%。平均每天新登记注册企业1.03万户。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简言之,就是要放开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用好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改革实践表明,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适应“新常态”,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切实推进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市场就会迸发出巨大活力,中国经济发展就会释放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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