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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用“法治GDP”考核政府绩效

2014年10月29日17:32   来源:甘肃日报

原标题: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用“法治GDP”考核政府绩效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根据党的十八大报告作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和要求,绘制出了“法治中国”路线图,将依法治国的目标具体化、路径化,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依法行政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是推进依法治国的核心,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列入各级人民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考核内容,这是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的明确要求。如何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质量和效率,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提高行政效能,是当前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课题。随着我省依法行政进程的不断推进,研究和制定科学的评价考核指标体系,是各级政府对行政机关实现行政权力运行自我监督的有效途径,也是长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动力,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为此,我们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推进法治甘肃建设的重大意义,扣紧依法行政的难点和关键点,围绕提高认识、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创新方法、注重宣传五个重点,不断探索,推进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的规范化、法制化,在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模式上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

——以提高认识为先导,树立法治思维方式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甘肃加快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给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而能不能用足、用活、用好中央的政策,主要取决于我们的工作、我们的作为。省委副书记、省长刘伟平在2010年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指出“甘肃自然基础薄弱,经济发展落后,但甘肃的依法行政并非先天不足,绝不能以牺牲破坏法治的方式取得经济发展”。只有不断强化依法行政,自觉把依法行政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思考、去谋划,高度关注和切实解决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的法律问题,才能为推进科学发展提供可靠的法制保障。将“法治GDP”引入政府绩效考核之中,不仅可以丰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内容,更重要的是让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不再唯经济指标马首是瞻,将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变虚为实、变抽象为具体,使依法行政成为各级领导干部自主、自觉的理性行为,更好地服务、促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基于这样的认识,省政府于2011年开始将依法行政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每年与14个市州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同时将60个省政府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纳入考核范围,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使依法行政成为了考核行政机关及公务人员的“硬指标”“硬实绩”和“硬约束”。

——以健全机制为根本,构建目标考核体系

坚持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考核机制,使依法行政成为考核行政机关及公务人员的有力推手。省委副书记、省长刘伟平在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多次强调,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把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按照省政府要求,各市州政府及其部门建立健全了由主要领导负责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为了充分体现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省政府2011年目标管理责任书共设置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生活、资源环境4大项,其中依法行政考核指标权重占到社会进步项的17%。在省政府的引领带动下,全省14个市州已陆续将依法行政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目前,省市县乡四位一体的依法行政目标考核体系基本形成。绝大多数部门和单位将依法行政纳入绩效或年度工作考核体系,以考核促工作、以考核评实绩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考核结束后,注重结果运用,严格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兑现奖惩。对完成目标责任书的市州政府,分别给予3万元奖励,对前3名各奖励10万元。考核结果作为省政府目标管理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同时抄送组织部门。未完成目标责任的市州,在省政府全体会议上作检讨发言。省政府各部门和中央在甘单位的考核结果在行政机关内部通报,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中央在甘单位的考核结果抄送其上级主管机关。

——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夯实目标考核基础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定“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要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考核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制度,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我省从加强依法行政考核的制度建设入手,为考核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制度保障。研究制定了《甘肃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对考核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组织领导、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计分方式、结果运用等予以了明确规定。每年度根据市州和省直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情况,拟定考核标准、细化量化各项指标。同时,为了便于考核组人员熟悉和掌握考核政策和方法,将国务院、省政府有关依法行政的相关文件和领导讲话收集整理成考核工作手册。并细化了考核标准,对评分标准、扣分原由、所得分值、注意事项等进行了梳理和罗列,力争把与考核有关的每一个细节设计好、安排好。为避免年终考核“一锤定音式”的弊端和个别弄虚作假的现象,从2012年开始,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工作台账统计制度,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动态管理和日常监管,实行季报送和零报告制度。通过从制度层面健全考核的长效机制,确保了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全面展开。

——以方法创新为抓手,完善目标考核方式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定“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并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目标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省从实际出发,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整体目标和要求,围绕考评对象的法定职权和执法任务,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客观制定考核方式,考核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由实地考核、网络测评、平时成绩、创新加分组成。实地考核、网络测评、平时成绩分值均为100分,以加权平均法计算考核分值。其中,实地考核分值占80%,网络测评分值占5%,平时成绩分值占15%。创新加分分值为5分。在考核中,完善考核方式方法,突出一个“新”字,改变以往“听取汇报多、随机抽查少”、“谈成绩多、讲问题少”的现象,努力做到四个结合:一是自查评分和社会评价相结合。根据各市州、各部门开展自查情况,充分利用省政府法制信息网全程对被考核对象进行公众满意度测评,这一举措使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影响力和关注度迅速提升。广泛吸纳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政府社会监督员、司法机关、新闻媒体等社会各方面意见,力求使考核更全面、更客观、更公正。二是重点督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建立了“年初安排、年中督查、年底考核”的工作机制。在中期督查和年底考核时,对一些执法任务较重和热点执法单位有选择地进行重点督查,并有针对性选择有关单位进行随机抽查,根据实际需要随机抽查执法部门和基层单位,从而使考核工作做到点面结合。三是总结经验和查找问题相结合。考核组严格按照考核标准逐项进行检查,在总结典型经验和挖掘特色工作的同时,重点查找、指出存在问题和差距。四是现场反馈和总体通报相结合。对在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现场予以纠正,总体情况在考核结束时进行通报和反馈。

——以宣传报道为辐射,营造依法行政氛围

为充分发挥依法行政考核的功效,通过考核,科学评价各地各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为依法行政实施情况提供实践参考和经验,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其改进工作作风,从而起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在考核过程中,我们积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全方位配合考核工作,将考核中总结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甘肃日报、甘肃法制报·依法行政专刊、兰州晨报、甘肃法制手机报、政府法制工作简报、省政府法制信息网等,多角度、全方位、深层次地宣传报道各地、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特色和亮点。邀请记者随同采访报道,第一时间宣传报道各组考核工作进展情况。甘肃法制报·依法行政专刊、兰州晨报分别通过专版报道了考核情况。为了加大宣传报道的广度和深度,在省政府法制信息网开设了“聚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依法行政考核系列专题报道”、“依法行政看甘肃”、“依法行政大写民生”、“依法行政考核网络测评”等专题。积极营造全社会尊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良好环境。这些准确及时的宣传报道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站在新的历史高度和起点,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这个主题,坚持开拓创新与循序渐进的统一,推进政府层级监督制度和机制不断完善,力求做到目标考核“制度更加健全,程序更加严密,方式更加多样,评议更加透明”,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的水平和质量。积极主动联系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确立一个明确的法治导向,把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与奖励惩处、干部任免紧密挂钩,作为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把“会不会依法办事、能不能依法办事”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大考核后续监督管理力度,对推进依法行政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甘肃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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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玉、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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