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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之四

颜晓峰: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最后一道防线”

2014年10月29日09:19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人民网北京10月29日电 (万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决定》全文昨日播发。记者独家专访了国防大学教授颜晓峰,他认为《决定》明确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鲜明的“政治属性”

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颜晓峰认为,《决定》提出这个总目标,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是《决定》的纲。在总目标中,法治体系是基础,法治国家是方向,是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的统一。没有法治体系,法治国家就没有根基;没有法治国家,法治体系就没有效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其鲜明的政治属性,党的领导提供政治力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供制度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提供理论支持。

“五个体系”凸显法治的系统性、严密性

颜晓峰谈到,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法治的系统性、严密性,决定了法治建设必须是法治体系建设。一是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二是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三是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完善检查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四是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五是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颜晓峰指出,法治是一个实践过程,是从立法到执法、司法、守法的贯彻推进过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就是看是否实现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科学立法是前提。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法治国家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严格执法是关键。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必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公正司法是保障。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政法机关必须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铁面无私,秉公执法。全民守法是基础。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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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二】严书翰:依法治国关键在党 须依党章从严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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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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