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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县委书记管理监督的实践与思考

周德喜

2014年10月21日15:00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县为国之基,民乃邦之本”,从秦设立郡县制以来,县在中国一直是独特而重要的区划。县级政府是一级独立的、法定的、职能较为齐全的基层政权组织,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政权稳定的基础,地位非常突出,责任十分重大,“郡县治,则天下安”。针对目前的体制,县委位于承上启下、协调各方的地位,是党中央和国家政权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城乡基层的重要职责。县一级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加强县委书记管理监督的特殊重要性。结合我个人8年的县委书记经历,对加强县委书记管理监督问题,浅谈几点认识和思考。

一、主要做法

商洛市辖6县1区、126个镇办。目前,在任的7名县区委书记,平均年龄47.6岁,年龄最大51岁、最小的42岁。近年来,商洛市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在加强教育培养、定期约谈、述职述廉、履职考核、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在加强县委书记管理监督方面,重点在三个方面进行了探索。

1、着力把好县区委书记人选推荐关。实行“三推荐两征求一票决”,为省委选配县区委书记把好推荐关。在县委书记人选推荐中,通过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全额定向推荐、市委全委会实名差额推荐、县区领导干部会议民主推荐产生初步人选,然后征求市委委员意见、征求人选所在单位班子成员和“两代表一委员”意见,最后在市委常委会上进行实名票决。通过多层面组织推荐、多渠道听取意见、多角度比较选择,最终确定推荐人选,报省委组织部考察审定。从近年来的工作实践看,推荐人选都非常优秀,均被省委考察任用,干部群众比较公认。

2、有效规范监督县区委书记的干部选拔任用权。2008年,我们在洛南县、山阳县开展了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实行“多轮推荐、差额提名、面试答辩、民主圈选”办法,从干部动议、初始提名环节规范县委书记用人权。主要采取基层单位干部职工推荐,全县领导干部大会推荐,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推荐,县委全委会、常委会集体推荐等“多轮推荐”的办法民主推荐干部。对推荐出的人选,组织部门结合后备干部培养、年度考核、平时表现等情况,按30%左右的差额比例提出初步人选,提交县委常委会面试答辩,与会人员根据答辩情况,结合平时了解掌握情况,对候选人进行圈选,确定得票多且过半者为考察对象,按程序进行考察。对推荐、酝酿、考察等各个环节,我们又实行了一事一记、一人一册、一批一卷的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办法,有效规范和监督了县委书记的干部选拔任用权。

3、对县委书记履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一是每年对县区领导班子开展一次综合研判。采取民主评议、民意调查、实地考察、绩效评估等13项程序,察看县委书记履职和领导班子作用发挥情况。对干部群众满意度不高、反映较大的班子,与县委书记进行约谈,责成县委书记作出说明。二是结合对县区年度目标责任、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三位一体”综合考核,强化对县委书记履行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职责的考核。对县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党政领导班子考核结果均为优秀等次的,县区委书记方可评定为优秀格次。考核为一般等次的,对县区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们在加强县委书记管理监督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和探索,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职责范围不够明确。县委书记处在县级党政班子的班长位置,统揽全局、协调各方,重点任务是围绕带一方致富、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定方向、定思路、定规划、定目标,促落实,重要职责是抓班子、带队伍,抓基层、打基础。但截止目前,中、省都没有明确县委书记的职责定位,他们往往是“统揽全局、包揽一切”,偏重抓微观经济活动,陷入繁琐的事务之中,议大事抓大事的职责出现缺位、错位,作用没有很好发挥。

二是权力运行不够规范。县委书记在干部选拔任用、重大事项决策等人、财、物、事方面,拥有相当大的决策权、决定权。哪些权利应当受到制约、制衡、监督、规范,哪些权利必须通过完备的程序来履行,但在这方面,各级还没有文件规定,没有明确县委书记决策权范围,以及权力运行机制,县委书记权力相对集中,制约难度较大。

三是管理监督不够到位。在对县委书记的监督过程中,存在本级不敢监督、市级监督过软、省级监督太远的问题,还存在个别县委书记因摆不正位置,形成组织权力职务化、职务权力个人化,导致有些工作决策存在随意性和主观性,岗位风险大。

四是关心爱护不够周到。县委书记主政一方,工作千头万绪,特别是信访、维稳工作压力大,干部选任、项目安排等重大事项决策上受外界干预多,加上长期在外地工作,难免在工作、生活上存在诸多压力与困惑。但是组织上对他们的家庭、子女、生活等方面关照很少,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他们安心工作。

三、几点思考

“英雄起于阡陌,壮士拔于行伍。”不论是风起云涌的革命战争岁月,还是筚路蓝缕的创业建设时期,好干部不会自然而然产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成长为一个好干部,一靠自身努力,二靠组织培养。

1、加强县委书记管理监督,选拔教育培养是前提。作为干部成长的“娘家人”,组织部门要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针对县级工作特点,配备县委书记时,应注重选拔有镇、县、市不同层级工作阅历,经历党务、政务多岗锻炼的复合型人才。要根据形势发展,不断改进县委书记教育培养方式,建议实行东西部交流挂职、省县纵向任职等方式,加大县委书记培养锻炼力度。在培训方式上,建议多实行有一定时间保证的集中培训,让县委书记静下心、安下身来集中精力学习。在培训内容上,建议围绕国际视野、战略思维、应急能力、社会管理等方面,定期组织县委书记到中央党校进行高层次专题轮训。

2、加强县委书记管理监督,健全体制机制是关键。“骥走崖边须勒缰,人至官位要缚心”,作为县委书记自身要及时“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看事业重如山,视名利淡如水,怀一身正气、洒两袖清风。作为上级组织,要健全机制,加强管理,规范权利,强化监督。一要实行目标管理。要给县委书记制定任期内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民生改善、环境保护、社会稳定、深化改革、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可考量的目标任务,严格考核管理,让县委书记明白自己要干什么,应该干好什么,干到什么程度。二要规范权力运行。目前,县委书记的权限边界比较模糊,在实际工作中,哪些事项县委书记可以直接拍板或临机处置,哪些事项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决定,中省应予以明确规定。建议对重大事项决策权和人事任免权等作出明确具体的界定,逐步实行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分离,防止越位、缺位和错位,实现“隐性权力”显性化,“显性权力”规范化。三要完善监督机制。上级党委要加强对县委书记选人用人、民主决策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每年至少谈话一次,县委书记要定期进行个人述职。积极推行县级党务和政务公开,完善举报受理制度,对一些重点反映的问题,要进行暗访,注意从个人能力、品德、工作、生活、廉政和八小时以外的活动等方面加强民意调查。在此基础上,要加大问责力度。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要果断予以调整和处理。

3、加强县委书记管理监督,支持关心爱护是根本。要为县委书记营造更好的成长氛围,让县委书记在成长的台阶上,一步一个脚印,拾级而上,困难的时候拉一把,得意的时候提个醒,让他们走得更稳,飞得更高。一是事业上帮助支持。要大力支持县委书记的工作,上级领导要多到县区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在精神上支持和鼓励,尤其要对条件艰苦、发展滞后的地区,在政策、资金、项目上给予倾斜。组织上要为县委书记创造宽松的从政环境,对班子成员中闹无原则纠纷、搞不团结的,及时进行谈话、训诫或者调整;对各种投诉及问题反映的,要及时介入、迅速调查,有问题的严肃处理、决不姑息,没有问题应及时澄清、公布真相。二是政治上激励关爱。要重视县委书记的任用,对优秀的要大胆提拔。但不能简单对任职够几年的,就享受副厅级待遇,这方面中央有规定,不能随意提高职级;如果简单按任职时间给予待遇,他们并不认为这是组织对自己的肯定,而认为是自己辛苦所得,并不能调动工作的积极性。对县委书记在一个地方的任期,建议不要超过5年,能提拔就提拔,不能提拔的,要及时进行岗位调整,调回市直部门或交流到其他县区工作。三是生活上关心照顾。在其家庭住房、家属随调、子女安排方面,组织上要予以关心和照顾,既体现人文关怀,又解决后顾之忧,让他们全身心投入工作。四是保障县委书记的话语权。在涉及重大项目、人事安排和总体工作部署方面,要注意听取县委书记的意见建议;在县区党政班子成员配备上,县委书记应有发言权,重点岗位人选应充分征求县委书记的意见。(作者系中共陕西省商洛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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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谢磊、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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