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刚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部署。乡镇党委作为基层党委,直面广大群众,工作千头万绪,既是上级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者,又是当地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组织者和指挥者,最贴近基层广大人民群众,其言行举动直接关乎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乡镇纪委要真正实现“三转”,关键在于突出乡镇党委的主体责任。
强化乡镇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一是思想认识上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总体部署。二是定期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向上级纪委汇报。三是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种好自己“责任田”,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四是要强化责任追究。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对贯彻执行责任制差距较大、廉政勤政情况较差的乡镇党委,上级党委或纪委要综合运用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手段,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旗帜鲜明地支持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一是着重解决专岗不专职的问题。明确乡镇纪委书记主要分管乡镇纪检工作,专职纪检干部不得兼任与纪检无关的工作,确保乡镇纪检干部专职专用。二是大力推进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要求每个乡镇成立纪委领导班子,配备纪委书记、纪委委员和专职纪检干部,配全办公办案设备和办案经费。三是支持乡镇纪委独立行使办案职权,确保纪检干部对权力敢监督、善监督,对腐败问题勇于“亮剑”,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既查处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又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抓细抓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全面推行村官勤廉档案工作,切实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党委书记提醒谈话制度,发现村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诫勉提醒谈话,有效发挥了监督作用。二是全面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镇机关和各村(社区)定期更换公开栏内容、妥善保管公开工作资料,聘请村(居)民监督委员会主任为公开工作监督员,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对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每半年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评议村(居)两委工作、两委班子成员表现,做到阳光执政、阳光反腐。认真做好领导干部点名接访工作,全面落实信访直通车工作责任,热情接待来信来访群众,组织人员认真调查核实各类信访案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同时,定期下村了解民情、寻找问题、征求意见、化解矛盾、解决困难,切实关心群众疾苦、维护公平正义。三是紧紧围绕落实责任制的关键环节,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实行量化考核制度,按照村、镇直单位、服务中心三个层次进行分类指导,做到目标、人员、措施三到位,计划、方案、任务三落实。
管好自己、带好队伍,争当廉洁从政的表率。一是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要敢于喊响“向我看齐”,作出廉政承若,并且建立健全年初承诺、平时践诺、组织评诺、建档查诺、违诺追究的整套机制。二是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以及村“两委”班子的监督,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重点针对党员干部易犯错误、常犯错误的关键时刻,及时开展提醒教育,前移关口,防患于未然。三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四风”方面突出问题。镇机关应通过每周例会、专题学习会,以及各村党员远程教育、“三会一课”助推干部学习提升和改进作风。坚持由领导班子成员和业务骨干“一对一”帮带年轻干部,提高其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通过抓学习教育、量化管理、奖惩激励,以及有针对性的开展群众评议活动等办法,重点解决镇村干部责任意识淡薄、服务观念不强、作风漂浮、人浮于事、业务不精、纪律松散、办事拖拉、与民争利、缺乏创新、贪图安逸等突出问题,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能打硬仗的干部队伍。四是治理机关效能。在镇机关和社区设立标准化服务大厅,在各村设立涉农事务和惠民政策代办点,实行“一站式”便民服务。将办理流程、主办人员电话和监督电话公开,便于群众联系监督,提高办事效率。加大效能督查力度,对经常性和规律性的工作,当周安排、次周跟踪、限时办结;对重点工作,落实包抓领导和责任主体,要在党委会上汇报进展或结果;对所有工作的完成时效及质量张榜公示、量化考评,作为年终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对镇机关干部出勤履职情况作全面检查、分层评价,按照周登记、月评议、半年总结、全年奖惩的方式管理,全面促进基层干部工作效能的提升。(作者单位:陕西省略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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