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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召大:在纪律上还要进一步严起来

2014年10月21日15:35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在纪律上还要进一步严起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这些重要论述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特点,标志着我们党对党的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是新形势下从严管党治党的行动指南。日前,由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的《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册出版。该书收录了党的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共70篇,其中习近平总书记的文稿24篇,有8篇是首次发表,有4篇涉及反腐败和反“四风”。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精神,本报刊发系列解读文章,敬请关注。 ——编者

10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指出:“从已经查处的大量顶风违纪案件中可以看出,一些党员、干部对纪律规定还置若罔闻,搞‘四风’毫无顾忌,搞腐败心存侥幸。因此,在纪律上还要进一步严起来。”这一重要论述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揭示了从严治党与严明党的纪律的必然联系,对于我们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

我们党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党的一大通过的纲领就规定自下而上建立严密的组织,要求党员遵守纪律、接受监督。党的二大通过的第一部党章专门设立了“组织”、“纪律”等章节,提出建立严密的、集权的、有纪律的组织。党的五大成立了中央监察委员会,强调为了严惩叛徒、纯洁队伍、保护党的组织,中央应实行集体领导,加强纪律建设。90多年来,我们党之所以能够从小到大、由弱变强,发展成为一个拥有8600多万党员、在一个13亿多人口的大国长期执政的党,不断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新胜利,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纪律作保证。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使命越光荣,奋斗目标越宏伟,执政环境越复杂,我们就越要增强忧患意识,越要从严治党,做到‘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使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当前,我们党正在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们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要沉着应对“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全面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就必须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是天生就有的,而是在实践锻炼中养成并不断提高的。这中间,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纪律是一个必备条件。

从总体上看,这些年来,党的纪律执行情况是好的。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率先垂范、身体力行,从改进作风入手,颁布实施八项规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赢得了全国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和支持。但我们也要看到,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的党组织还存在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有的还相当严重,已经成为我们党的一大忧患。比如,有的党员、干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目无组织纪律,不服从组织安排;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处理一些重要问题时,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搞先斩后奏,甚至是斩而不奏;有的领导班子内部既有民主不够问题,也有集中不够问题,各自为政、内耗严重;有的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疏于管理,缺乏严肃认真的党内生活,等等。如果任其发展下去,正气上不来、邪气压不住,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我们党就会变成一盘散沙,甚至有可能四分五裂、丧失执政地位。要有效化解这种风险,就必须充分发挥党的光荣传统和政治优势,在纪律上还要进一步严起来。

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总规矩。严明政治纪律就要从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正确处理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任何具有地方特点的工作部署都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要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进一步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是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回答的重大课题”,“要好好抓一抓组织纪律,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党组织功能的实现、作用的发挥要靠有效的教育和管理。党性决定组织纪律性,党性强组织纪律性就强。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对党的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真正做到在党爱党、在党为党、在党忧党;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相信组织、依靠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党的各级组织及主要负责人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做到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一方面,要根据形势变化,完善干部管理规定,既重激励又重约束,把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搞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各项规定,讲原则不讲关系,发现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教育的教育、该处理的处理。

进一步严明党的财经纪律。党的财经纪律主要体现在党领导经济活动的各项政策措施和制度规定之中,必须不折不扣得到贯彻执行。财政资金、公共资产都是纳税人的钱,任何人都没有贪污浪费的权力。要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做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严格会计制度,为公共资金装上“安全锁”、“防盗门”。对所有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现在,有的领导干部连社保基金、扶贫资金、惠民资金等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钱也敢贪污挪用,造成的危害和负面影响不可低估。必须进一步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对各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审计工作特别是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要资金的审计监督,防止贪污、挪用、截留等问题发生。

进一步严明党的工作纪律。党的工作纪律要求是多方面的,体现在日常管理和监督之中,其中请示报告制度是一项重要制度。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作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这是必须遵守的规矩,也是检验一名干部合格不合格的试金石。连这一点都做不到,还是一个合格的领导干部吗?”要进一步强化组织意识、程序观念,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认真落实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对于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中的有关事项,群众举报、申诉、控告的重要情况,突发性重大事件以及其他按规定需要报告的重要问题,必须及时准确地向组织报告。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再大的事也要向组织如实报告,不能遮遮掩掩、隐瞒不报。对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应报告而未报告以及存在突出问题而不认真改正的,必须及时提醒批评,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进一步严明党的生活纪律。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有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活,就有什么样的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严明党的生活纪律,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党内生活常态化机制,有效整治软弱涣散问题。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优良传统作风,党内政治生活要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不能搞假大空,不能随意化、平淡化,更不能娱乐化、庸俗化。党内上下关系、人际关系、工作氛围都要突出团结和谐、纯洁健康、弘扬正气,不能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更不能结党营私、搞利益交换。(作者系中央纪委研究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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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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