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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守好自己的“责任田”

唐永军

2014年10月10日11:45   来源:吉林日报

原标题:切实守好自己的“责任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作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重大决定。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主动性和使命意识,把履行好监督责任作为突出大事来抓,强化主业主责,不断提高监督能力,切实守好自己的“责任田”,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一、深入推进“三转”,锁定监督职责

履行好监督责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跟中央纪委、省纪委部署和要求,强力推进“三转”,把职责进一步锁定在监督执纪问责这个核心上。一是推进转职能,突出主业主责。全面清理精简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调整优化机关内设机构,厘清职责定位,突出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强化政治纪律约束、深化党的作风建设、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以及强化对领导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五方面主业和监督、执纪、问责三项主责,移交“份外”工作,及时把不该牵头或参与的监管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切实解决好职能越位、缺位问题,把工作精力向执纪监督问责上集中,把工作力量向查办案件一线倾斜,把该管的事管到位。二是推进转方式,提高工作效能。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制度,建立纪委主要领导阅批信访件、亲自主持线索排查制度等。改变党内审查模式,打牢初核基础,着力查清主要违纪违法事实,涉嫌犯罪的及时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提升查办案件效率。注重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三是推进转作风,铸造反腐铁军。打铁还需自身硬,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养,有重点地开展各类培训活动,着力提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庸懒散奢”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强化内部监督,制定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建立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办法,实行违纪“零容忍”,严格监督约束干部行为,严防“灯下黑”;强化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规则,实行目标化管理,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着力促进工作上水平。

二、突出工作重点,增强监督成效

履行好监督责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收拢五指、攥紧拳头、集中发力,扭住重点工作不放,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成效。一是强化监督职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充分发挥参谋助手、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作用,科学确定和分解细化责任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年度考核和责任追究,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增强责任意识,时刻绷紧廉政建设这根弦,形成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二是坚持铁面执纪,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聚焦解决“四风”问题,坚持铁面执纪,加大惩戒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着力提高作风建设实效。突出重要时间节点,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节日,及时提出纪律要求,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严格纠治“节日病”。当前,要加强对党员干部操办及参加升学宴借机敛财问题的监督检查,大力倡导社会新风尚。突出机关作风整治,聚焦机关庸懒散奢和软弱涣散问题,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促进机关作风持续好转。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严肃查处和纠正农民负担、住房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和行业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三是坚持强力反腐,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切实加大惩治腐败力度。要突出办案重点,强化办案措施,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着力查办职级高、金额大、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要强化案件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办案程序,严明审查纪律,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四是强化监督制约,有效防控廉政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着力构建思路清晰、体系完备、运转协调、管用有效的长效机制。深入推进“五权”工作,着力提升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推行廉政承诺、民主评议等监督办法,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大廉政教育和宣传力度,着力营造崇尚廉洁的舆论氛围。

三、健全制度机制,增强监督合力

履行好监督责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努力实现监督手段的有效化和监督效果的最大化。一是完善领导机制。进一步完善纪律检查工作体制机制,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认真落实“两个为主”要求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改革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强化统一管理,加强对派驻部门领导班子的监督。二是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健全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进一步明确协调小组的职能职责、工作规则和纪律要求,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审计等机关之间案件线索移送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加强议事协调工作,对清理规范后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承担起监督责任,积极参与议事,发挥好监督、把关作用。三是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深入推行下级党政主要领导向上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制度,并组织纪委委员、两代表一委员等进行民主测评,加强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改变一线检查、全程监督、全方位监督的做法,集中精力对监督主体部门履行监督职能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并及时调查处理相关问题。四是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切实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的问责职能,保证执纪监督的权威性。坚持“一案双查”,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每一个具体问题,如“四风”突出问题、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纠治问题等,都要分清党委负什么责任、职能部门负什么责任、纪委负什么责任,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作者系辽源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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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袁璐、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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