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组织部党建研究所副所长 彭立兵
日前,中央审议通过了《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它全面阐述了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基本目标,明确了重点内容和责任分工,规划了推进各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体现了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是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集结号”、“动员令”。
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目标的根本保证。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归根结底要靠党的坚强领导,靠党的建设。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的规章制度的科学完备程度。因为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党的建设制度发挥着调整党内关系、指导党内生活、规范党员行为、解决党内问题、维护党内秩序、集中并实现党的意志等重大作用。党的建设制度体系和制度执行能力,不仅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提高党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迫切需要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既是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现实发展的需要。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一直在紧锣密鼓、稳步推进。比如,修订干部任用条例、出台改进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意见、制定发展党员细则、出台加强和改进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等等。《实施方案》就是对这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的固化和升华。同时也要看到,党的建设工作还面临着不少难题。比如,党组织管理监督缺位、党内生活政治性、原则性下降和制度执行不严,一些党员、干部在理想信念、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作风状况上处于亚健康状态,一些地方政治生态不良。产生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根源在于体制机制,要从深层次上解决这些问题,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落到实处,就必须在体制机制上下功夫、见成效。《实施方案》正是沿着这样的逻辑攻坚克难和深入推进的。
《实施方案》聚焦体制机制,突出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四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深化党的组织制度改革。重点是严格党内生活制度、完善党委工作制度、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二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重点完善对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制度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进行完善。三是深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改革。重点是完善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完善党员队伍建设制度。四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重点是健全党管人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集聚人才体制机制、完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
《实施方案》特点鲜明。一是既继承、又创新。对已有的好制度,该坚持的坚持,该完善的完善。比如,深化党的组织制度改革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在《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出台24年之后,对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作出规定。对缺失的制度,及时创新。比如,地方党委决策程序规定,将弥补这方面制度缺失的空白。二是力度大、成系统。26项改革任务基本覆盖了党的建设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分属于四个方面,每个方面自成一个领域的制度体系。三是要求明、可操作。具体任务时间进度按照轻重缓急各有不同,安排科学合理;推进方式多样,有试点探索,有全面推行;坚持分工合作,责任主体明确。
《实施方案》重在落实。它不仅明确了各项改革任务的分工责任单位、成果形式、时间进度,而且提出把抓落实作为重中之重,强调建立督查机制,积极开展改革举措实施后评估工作,使方案的制定、实施、检验形成环环相扣的闭循环。这既充分体现了中央发挥顶层设计和统筹部署的职能作用,也要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发挥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强化执行的主动性。《实施方案》的落实,一定能够为到2020年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党的建设制度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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