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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耀强:群众路线是国有企业的竞争优势

2014年08月01日13:54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我们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之一,是我们党经受住一个又一个考验、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的根本原因之一。对于国有企业而言,认真践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不仅是国有企业党组织始终保持生机与活力的重要法宝,同时也是国有企业获取市场竞争优势的重要来源。

有利于国有企业领导决策

卓越、高效的领导决策是企业有效执行的根本保证,是保持和提升企业竞争优势的关键条件。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说:“领导就是要让他的人们,从他们现在的地方,带领他们去还没有去过的地方。”从某种意义上讲,领导力就是“制造跟随的能力”。国内外大量的案例调查表明,企业实现从优秀(Good)到卓越(Great)的关键要因之一,就在于领导者拥有这种强大的“制造跟随的能力”。显然,国有企业拥有卓越领导力的前提条件是,企业领导团队必须根据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审时度势地制定长期的战略、做出科学的决策。

管理就是决策。其实,决策的实质就是作出“决定”或“选择”。决策是行为的选择,行为是决策的执行,正确的行为来源于正确的决策。对于每个企业来说,不是是否需要做出决策的问题,而是如何使决策做得更好、更合理、更有效的问题。决策一经做出,其意义和后果就会“指数式”的放大,它会对企业的改革发展产生越来越广泛的影响。特别是企业战略决策,更是关系到企业全面、长远、根本的发展。可以说,领导决策的累积效应决定着组织的成败。因此,如何改进管理决策方法、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是国有企业生存发展的核心问题之一。显然,企业决策也是一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完整的动态过程。科学的决策来自科学的决策程序,必须遵循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力求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长远与当前相统一、主观与客观相符合。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是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在我看来,“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领导方法,是同“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认识过程完全吻合的,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同党的群众观点的有机统一,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领导工作中的创造性运用。国有企业认真践行群众路线,符合马克思主义认识规律,是企业进行科学领导决策的前提条件。

有利于国有企业凝心聚力

强大、持续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是企业团队意识和团队精神的集中反映,是保持和提升企业竞争优势的必要基础。凝聚力是指企业成员之间为实现企业发展目标而实施团结协作的程度。凝聚力外在表现于员工的个体动机行为对企业或团队目标任务所具有的信赖性、依从性乃至服从性上。凝聚力的来源在于群体成员的整体配合效能与归属心理的对立统一。显然,只要当企业广大职工在将自己归属于这个企业,并在企业组织共同目标利益激发下实现整体配合效能时,企业才能从内部产生出强大的凝聚力。

国有企业是产业工人最集中的地方,国有企业职工是党执政最可靠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可见,国有企业认真践行群众路线,是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基础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我们党一贯坚持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的必然要求。

认真践行群众路线,必然要求国有企业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做到权为职工所用、情为职工所系、利为职工所谋,更加注重完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更加注重尊重职工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更加注重促进职工的全面发展,更加注重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企业的发展同职工的发展相协调、企业的改革发展成果由职工群众共享。这体现了广大职工的意愿,有利于构建“职工-企业”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从而不断增强国有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有效激发全体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由此使我们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有利于国有企业树立形象

良好的企业形象,是企业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保持和提升企业竞争优势的有效途径。事实上,随着市场经济、特别是知识经济的到来,现代经济越来越呈现为一种形象经济。所谓企业形象是指社会公众或谓企业关系者对企业的整体感觉、印象和认知,是企业的具体表现与特征在他们心目中的综合反映。在现代意义上,作为知识资本形态的企业形象也是一种可经营的企业资本,是一种潜在的、无形的、动态的、能够带来增值的价值,是传统的会计体系反映不了的无形资本价值。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有效开发、经营企业形象资本,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占领市场至高点的重要手段。

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的性质决定了其存在的逻辑是要实现整个国家、社会的利益,其从诞生之日起就被赋予了促进公平正义、实现共同富裕、维护党执政兴国社会基础的重大使命,也就决定了它能够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顺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从而成为国家宏观调控的微观基础和基本力量,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事实上,党的历史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历史。从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到列宁提出的为千千万万劳动人民服务,到毛泽东精辟概括的“为人民服务”,再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充分反映了我们共产党人“一切为了群众”的价值追求。群众路线的核心要求,就是“一切为了人民”,就是代表人民群众,为人民谋利益,就是要执政为民。显然,群众路线的这种价值取向,是同国有企业的存在逻辑和历史使命完全一致的。

认真践行群众路线,必然要求国有企业积极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坚持以努力追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价值最大化为己任,切实将社会责任理念融入到企业战略和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各个流程和环节,融入企业运营各个职能体系,由此切实履行好企业的社会责任。无疑,这有利于国有企业树立优美的社会形象,有利于国有企业有效提高社会公众的美誉度,不断实现国有企业无形资产的保值增值。

(作者: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文化建设与对外联络部副主任、中国电力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执行副秘书长)

来源:《思想政治工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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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实习生、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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