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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县令审石头

2014年07月16日14:41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清末年间,滕县县令姚诗志很有学问,写得一手好字。他清正廉明,爱民如子,很受老百姓爱戴。

南门里有一家卖粥的,天一明,两口子抬着粥缸去摆摊,不巧,被一块大石头绊倒,摔破了缸,粥淌了一地。他们是小本经营,赖依谋生,这一下去了半个家当。两口子坐在地上哭起来。

姚县令一早起来去访察民情,来到街上,见有两个人坐在地上哭,就走过去问起情况来。听完两人的诉说,姚县令说:“这样吧,你俩把这块石头抬到衙门去,我得问问它为什么绊你们,叫它赔你们的粥缸。”卖粥的心里话:俺这就够倒霉的了,您大老爷还开什么玩笑!可不抬不行呀,县太爷的话,谁敢不听?没法,两口子顺起扁担,把那块石头架上抬粥缸的架子,抬起来跟着姚县令朝衙门走去。这就引出了一街两巷的人,都跟上去看稀奇,边走边叽

咕:“他们这是干什么呀?”“八成大老爷要审石头。”到了衙门,呼呼啦啦挤了一院子。

姚县令命衙役把住大门,光许进不许出。然后,他站在大堂前开了腔:“乡亲们,今天本县令遇上这块石头绊了人,摔破了缸,害得卖粥的两口子哭哭啼啼。本打算严审这石头,估计它不会开口,可它引来了你们众乡亲,就算它将功补过吧。没说的,大伙儿凑个份子,最少一文,多者不限,算是大伙子周济卖粥的两口子吧。”

大伙儿纷纷掏钱,不大一会儿,足足凑了二十多吊铜钱。姚县令数过铜钱,又在自己兜里摸出来五两碎银子,一起交给卖粥的,说:“这足够买缸和米的了,回家吧。”卖粥的两口子千恩万谢地回家了。

采 录:张士哲

采录时间地点:1987年6月15日采录于滕县柴胡店镇文化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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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芹(实习)、王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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