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嘉靖四十五年,吴承恩六十三岁了,他和当时著名学者归有光,几乎同时被朝廷委任。归有光任长兴知县,吴承恩任长兴县丞。这一年的秋天,吴承恩拜别了老母和妻子,背上了《西游记》手稿,到杭州谒候。一则是手头并不宽裕,二则是留恋西湖湖光山色,所以一直住在吴山脚下的玄妙观里,到第二年也就是隆庆元年,有幸为巡抚浙江的军务提督刘畿代写了《诸史将略序》,才结束谒候,于正月中旬正式得到训谕,离开杭州,到长兴去赴任。至今,在长兴县不但还留有归有光撰文、吴承恩书写的《圣井铭并序》、《梦鼎堂》碑,而且还留下了吴承恩的故事呢。
知县,官居七品,是一县之长;县丞呢,官居八品,辅佐知县并经管粮、马税征方面的事情。吴承恩到任后,簿书满案,亟待他审核处理;而税粮却又年年征不上来,州县诸官都很恼火。吴承恩没有埋头公文,却是上沿太湖,下走苕溪,在民间私行察访,了解下情,体恤百姓。
本来,长兴征粮也和湖州府一样,实行里长、甲长制,百户为一里,十户为一甲。办税粮时,里长、甲长负责督促征收,是份苦差使,大多是由田多、粮多的大户充任的。可是吴承恩通过私行察访,弄清了这些年税粮征不上来的来龙去脉,主要是狡猾的大户人家在作怪。
太湖湾李家庄有个叫李田的大户,他有好田好地几百亩,可他却搞孙悟空的“分身术”,他把家庭来个明分暗勿分的“分家”,还让亲友挂名分担些庭业。征粮时,能逃征就逃征,能少征就少征。他还串通衙役,把两家贫户推到里长、甲长的位置上,使他们挨打受罚,典妻卖儿,弄到家破人亡的境地。
吴承恩了解到这些下情后,决心和归有光一起改革时弊,颁布了《长兴县编审告示》,实行里长、甲长制,并规定里长、甲长一职由大户析田者的子户担任,迫使大户带头纳粮。
李田等一伙得知这一告示是针对大户人家的,就勾结在一起,采取了“软攻”的办法,拿了很多绸缎、布匹和黄金,分送到归有光和吴承恩的家中。归有光、吴承恩哪里肯受?反而把他们当面斥责了一顿。大户人家见“软攻”碰了壁,就纠集一伙地痞、流氓,殴打办税粮的人。吴承恩气愤异常,便将李田抓起来关进了监狱。李田有个叔叔在浙江察院做官,几次派人来暗示吴承恩放人,吴承恩在归有光的支持下,不加理睬。这才打击了大户、富户的嚣张气焰,只好按田亩纳粮,长兴县这才顺利完成了当年的征粮任务。
此外,吴承恩还与归有光一起,为民申冤,改判罪犯,一次就释放了三十多名冤民,并将原来错判的死犯量刑改轻。一时间,长兴百姓对归有光、吴承恩赞口不绝。
但是到了第二年春节,归有光离职进京去朝拜穆宗皇帝时,察院勾结湖州府官,不让吴承恩代行其职,却乘机派一位署印官临时代行知县职务。署印官不敢得罪上司,又接受了李田家人送上的绸缎、金银,到任不久,就把李田从监狱里放了出来。接着,他又按照李田等一伙大户的要求,改变了归有光、吴承恩按里、甲收粮的办法,结果,穷户人家倾家荡产,富户人家粮赋大大减轻,甚至不纳粮。这样,春粮就征收不上来。
那李田原来是个无赖。放出来后,就勾结贪官、地痞,向浙江察院进了状子,把署印官贪赃受贿,春粮征集不力之事,连同吴承恩一并告了进去。察院老爷很快受理了此案,把署印官和吴承恩一并逮捕下狱。吴承恩的罪名是“贪赃枉法”。
多亏明代“后七子”——长兴籍官吏徐中行上下疏通,多方申辩,察院也查不到“贪赃”实据,这才把吴承恩无罪释放。隆庆三年,给吴承恩补了一个“判府纪善”的虚职,让吴承恩到京城去上任了。吴承恩为官清正廉明,爱民如子。当他离开长兴时,老百姓扶老携幼,依依不舍地流泪相送哩!
(讲述者:丁西园 采录者:余方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