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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景明:改革最大亮点在于明确“施工进度”

记者 宦佳

2014年07月02日10:46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原标题:理顺财税体制可遏制滥举债(市场观察)

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具体方向在万众瞩目中落地。近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标志着我国财税体制改革有了明确的政策方向与完成时间。专家指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事关长远的制度创新,打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头炮,对于建立现代财税制度、完善地方政府举债监管等问题都具有深远意义。

【改革明确“施工进度”】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财税体制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由于政府职能的行使都必须借助于财政职能的履行才能完成,因此首先进行政府“钱袋子”的改革配套,对于经济领域千头万绪的改革工程而言则起到了“奠基”的作用。

此次政治局会议表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在于推进三个方面的改革:一是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政府行为、实现有效监督,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二是深化税收制度改革,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税收功能、稳定宏观税负、推进依法治税,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三是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在保持中央和地方收入格局大体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合理划分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促进权力和责任、办事和花钱相统一,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看来,这次方案的最大亮点在于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给出了明确的时间表,侧重于具体操作层面。他分析称,“在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领域当中,财税领域应为较早出台总体方案的,核心原因在于财政收支覆盖所有领域,其制度变革一方面能支撑其他方面改革,另一方面也可为其他方面改革创造条件。”

【重在规范财权事权】

“政治局会议公布的这次财税体制改革,对于建立一个现代的财政体制来说是具有关键性意义的。”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院长乔宝云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现代财政体制也就意味着未来预算管理会更加规范透明、中央与地方政府财力与事权之间分配更加合理。

专家指出,以往由于财税体制中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不相匹配,造成地方政府经常会有“跑部钱进”的行为,因为除了分税制给地方政府提供一部分资金外,相当一部分资金是中央政府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给地方政府提供。此次改革的意义也在于重新分割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税“蛋糕”,使得地方政府的财政权利进一步和地方所承担的公共事业、公共服务、公共产品的权利相互适合。

财税体制改革是一场牵一发动全身的硬仗,这个“硬”的含义在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孙立坚看来就是要转变政府职能。“中国未来可持续经济增长的命运关键就在于转变政府职能,充分调动市场的活力。如果地方政府还是在现有的政绩考核机制下面,过度从追求事权的过程当中实现自己政绩的话,就可能会利用现有的灰色金融体系来解决政府缺少的资金问题。所以中央财税体制一定要改变,要让所有政府支出在阳光下透明,接受所有纳税人的监管,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解决过去地方政府先盖楼、后倒逼中央政府掏钱的顽疾,建立硬约束的体制。”

【明确地方举债责任】

今年以来,地方债务的风险成为广泛关注的问题。专家指出,以往由于地方政府财权和事权不匹配,使得地方政府一旦出现资金缺口就只能发债,否则就需要搞地方融资平台,通过各种渠道来融资。但由于缺乏监管,使得地方债务管理无序。此次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就是要通过改革为防控风险提供长效机制,通过制度变革把风险压至最低。

“此次给出的改革纲要里明晰了地方政府的责任,避免了引起经济上混乱的情况。过去地方融资平台这种政策工具有很多缺陷,由于它的不透明也会产生严重的道德风险,按照现在的改革方案,接下来地方债肯定不会像以前那样依赖地方融资平台,会用比如发行地方债券等更合适、也更有市场约束力的工具来进行。”乔宝云对记者表示。

“以前地方政府这类举债融资平台都没有放进预算里面管理。未来的改革方向应是地方政府可以更加灵活地吸收社会资金参加经济建设,比如让社会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由于目前我们仍然没有比较完备的地方政府破产机制,因此要防范地方政府发债的道德风险,不仅需要预算约束,还需要上级政府、人大、市场等多角度的约束机制,构建更加符合中国国情的财税监管机制。”乔宝云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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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实习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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