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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解读习近平主席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主旨讲话

孟虹: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共同推进世界和平与发展大业

2014年07月01日08:01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中国人民大学德国研究中心学者 孟虹

2014年6月28日,时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之际,国家主席习近平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与缅甸总统吴登盛、印度副总统安萨里一起,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隆重的纪念大会。习近平主席发表了题为《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建设合作共赢美好世界》的主旨讲话,深刻诠释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重大历史贡献与现实意义,高瞻远瞩地指出了未来中国政府将继续协同国际社会秉持此一原则精神,共同推动新型国际关系的建设。这在当今世界格局日趋多极化,中国周边关系先后出现不和谐音的今天,对于维护和促进地区和世界持久稳定和谐发展以及各国的共同繁荣,意义非凡。

回眸新中国成立以来的65年外交历程,从建国初期被西方国家封锁到1971年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到进入21世纪初和平崛起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和政治上日趋重要的大国,在这一稳中求健的发展历程中,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始终是中国对外关系的根本指导方针,也是中国外交的核心理念。

新中国成立伊始,如何与周边国家和世界各国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外交关系,成为老一代领导人面临的重大难题之一。鉴于历史原因和西方列强在中国的种种特权,“另起炉灶、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一边倒”成为建国初期中国外交的三大政策。在处理周边国家关系方面,1953年底周恩来总理在首次出访印度时前瞻性地提出了反映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的处理双边政治分歧的“4互”和“1共”基本原则,即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1954年6月28日和29日,这一基本原则被分别纳入中印和中缅联合公报,成为嗣后双边关系发展的基本准则。翌年4月,周恩来在万隆亚非会议上又独具一格地提出了“求同存异”的主张,强调各国之间不应因意识形态和国家制度的不同而造成分裂,从而化解了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疑惑和误解,开启了与广大发展中国家良好关系的新篇章。上世纪60年代上半叶和70年代,新中国遵循毛泽东主席提出的“中间地带”和“三个世界”理论,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与亚、非、拉等被压迫的广大经济落后国家的团结和合作,另一方面积极争取改善与欧洲发达工业国家之间的关系,1964年恢复与法国的外交关系,1972年后又先后与联邦德国、日本和美国建交,并在1975年与欧洲共同体建立了外交关系。1978年邓小平推行改革开放政策后,中国更是秉持和平主义理念,不断拓宽与世界各国的友好关系,并先后加入世贸组织和G20集团,举办影响深远的奥运会和世界博览会等。目前,与中国建交的国家已从建国初期的17个扩大至愈170个,超过了最初的10倍多。

在21世纪初,经济快速发展的中国已成为国际政治舞台上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力量。为此,自去年3月以来,以习近平主席为首的新一届中国领导人上任后,一方面继续大力促进国内经济建设和城镇化发展,从国家、社会、个人三大层面提出了“24个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与时俱进地广泛深入清理腐败现象,倡导廉政新风,改善国家的制度文化,促进和保障国内社会的可持续稳定发展。另一方面在外交上,习近平主席先后出访俄非四国、拉美三国和欧洲四国,积极促进“元首外交”,宣传和弘扬中国的“文明观”、“和平观”、“安全观”、“发展观”和“合作观”。在当今世界多变的形势下,新一届中国领导人清晰认识到国内外发展所面临的一系列新挑战,以及中国作为大国所肩负的促进和维护地区与世界和平发展的重大使命。

因此,习近平主席在主旨报告中承前启后地重点结合十八大以来提出的中国梦、 新型大国关系、“亲、诚、惠、容”的周边外交理念和正确的义利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提出了新时期推动建设新型国际关系与美好祥和世界的“六大坚持”,即坚持主权平等、坚持共同安全、坚持共同发展,坚持合作共赢、坚持包容互鉴、坚持公平正义。在他看来,在当今世界中,国家不应分大小和强弱与贫富,均该享有自主决定选择社会制度和发展模式的权利。同时,每个国家作为国际社会的平等成员,又有义务和权利来平等地参与国际安全事务,维护国际与地区安全,防范各种恐怖主义、能源资源安全、网络安全等形式的非传统安全威胁,以保障每一个国家的安全。在全球化发展的今天,“对话协商”的和平路径始终应该是解决争端和分歧及历史遗留问题的重要手段,而绝非是“使用武力”。

在促进共同发展和合作共赢方面,习近平主席也尤其强调世界之大,发展空间足够丰富,“大家发展才能发展大家”的观点,强调合作不应仅限于经济领域,还包括政治、安全和文化等诸多领域。全球现有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及愈2500多个民族,不同民族和不同文明各有千秋,并无优劣之分,仅有特色之异。因此,维护不同文明的缤纷多姿多彩,互相借鉴交流,取长补短,兼收并蓄,尤为重要。在如何处理和建构未来国际关系方面,习近平主席还尤其强调了要注意加强共同推动国际关系的“民主化”、“法治化”和“合理化”,避免强国垄断国际事务,避免法律应用时采取双重标准,避免全球治理体系亘古不变。同时,习近平主席也指出,中国作为当代国际体系的参与者、建设者、贡献者,将继续保持“三个坚定不移”,即坚定不移地走和平发展道路,坚定不移地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发展同世界各国的友好合作,坚定不移地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绝不“国强必霸”,而是采取开放包容创新之态,认真处理好与周边国家、发展中国家以及美俄欧等世界各大国和地区的关系,积极推动国际关系的和谐发展,促进各国在合作中互利“双赢”、“多赢”和“共赢”。

“和为贵”、“和而不同”是中华民族历来崇尚的思想理念与传统。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自提出以来,从亚洲三国走向世界,在上世纪60年代的不结盟运动中被视为指导原则,在70年代被联合国的相关宣言所接受,成为多年来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和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同和遵守,对于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权益,推动更加合理公正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均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然而,冷战后的当今世界,由于各国发展水平的不同,国家治理理念与文化的差异,合作共处依然潜藏着诸多暗礁。因此,不断拓展和丰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思想体系的内涵,路曼曼其修远兮。为此,“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友谊奖”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卓越奖学金”的设立,为在新世纪进一步表彰和鼓励更多人士坚持和弘扬这一具有独创性的重要外交理念,提供了重要平台和动力。长江后浪推前浪。和平的重任需要各国来维护,和平的使命需要代代来相传,和平的大业需要每个公民和国家携手来推进,任重而道远。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德国研究中心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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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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