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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路线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工作路线

陆彩鸣 张 洪

2014年06月24日14:18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也是我们党始终保持生机与活力的力量源泉。纪检监察工作作为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性质和地位决定了必须自觉坚持群众路线,切实贯彻群众路线。回顾近年来泰州市纪检监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正是坚持和贯彻落实群众路线,集群众智慧、请群众参与、靠群众力量而取得的。虽然当前纪检监察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发生了深刻变化,但是在工作中树立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仍然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工作路线,是推动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取得更大成就的根本路径和重要保证。

一、人民群众是纪检监察工作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工作基础和力量源泉。习近平同志指出:“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失去了人民拥护和支持,党的事业和工作就无从谈起。”树立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就要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把人民群众作为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力量之源和成功之基。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我们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观、人民是真正英雄的唯物史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观,在指导思想上进一步树立群众观点、强化群众立场,在工作内容上进一步反映群众愿望、满足群众需求,在思想作风上进一步增进群众感情、拉近同群众的距离,使各项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近年来,泰州市纪委监察局推行“阳光纪检”、“开放纪检”,让群众走进纪委、了解纪委,在密切与群众的联系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透明度、开放度,让群众在了解、参与中增加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一是让群众来体察,增加纪检监察工作开放度。我们建立“纪委开放日”制度,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等走进纪检监察机关,实地了解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设置、工作职能以及信访调查、效能监察等业务流程,拉近纪检部门与普通群众的距离,并召开座谈会征求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着力打造“泰州市惩防体系信息平台”,通过“纪检在线”互动交流载体,及时听取网民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在网上接受咨询投诉;创新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形式,建成反腐倡廉教育馆并面向社会开放,仅2013年就有2.4万名党员干部走进教育馆接受廉政教育,提高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二是让群众来参与,增强纪检监察工作透明度。我们积极推行以信访人参与信访核查为主要内容的公开办信工作制度,对群众普遍反映的重点信访件、署名信访件,邀请信访人一起参与调查,给上访群众搭建起一个平等说话、化解矛盾的新平台,有效缓解了缠访、重复访和越级访等信访举报难题;推进案件阳光审理工作机制,建立起审理助辩制度、党员代表陪审员制度等,切实提高案件审理质量。三是让群众来评判,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群众满意度。我们每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实事求是地了解群众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以及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评价和意见,为改进工作提供重要依据;统筹开展村民直评村官和村级勤廉指数测评工作,促进农村基层干部改进作风、勤廉履职;组织开展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中层干部“公述民评”活动,邀请市纪委委员、市(区)纪委领导、离退休老同志对机关各室负责人的工作进行具体点评和综合评价。通过一系列举措,不仅密切了纪检监察机关与群众的联系,而且也使纪检监察工作进一步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获得了广泛的群众基础,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在2013年泰州市市级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评议中,泰州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的群众满意率达94.08%。实践使我们认识到,人民群众是我们的力量之源、成功之基、胜利之本。只有践行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纪检监察工作才能与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才能得到最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才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二、群众意愿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不断改革创新、提升科学化水平的强大动力。对于纪检监察机关而言,坚持群众路线绝不是一句口号,也不仅仅是一个方向,而是实实在在的工作内容。纪检监察工作不能脱离群众、脱离实际,而要紧密联系群众、紧密结合实际,在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顺应群众期盼中聚焦主业主责、强化执纪监督,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改革创新,提升科学化水平,从而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因此,纪检监察工作应当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置,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唯有如此,纪检监察工作才能顺应群众意愿,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近年来,泰州市纪委监察局采用“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办法,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把群众的呼声和需要作为推动改革创新、提升科学化水平的重要推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是在倾听群众呼声中推进工作。群众生活在基层,对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看得最清楚、感受最真切,他们的呼声就是我们改进工作的“风向标”和“助推器”。在去年举办的一次纪检开放日活动中,一位来自基层的村干部向我们反映了一个突出问题:村级非生产性支出多、集体负担重,加之监管不严,引发“小村官大腐败”的问题。这一意见引起市纪委主要领导的重视。经过认真调研,去年底,我们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管理的意见》,从制度上规范了村级非生产性开支和管理,既切实减轻了基层的负担,也堵塞了村级“三资”管理的漏洞,有力地推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在回应群众关切中解决问题。我们在基层调研时了解到,部分村(居)干部工作作风差、不勤廉履职,群众意见较大。今年年初,针对群众反映的这一问题,我们在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会同组织部、民政局总结推广了姜堰市实行村(居)干部辞职承诺制度的做法,在全市推行这一制度,使村(居)干部管理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加强。三是在顺应群众期盼中提升水平。针对群众对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殷切期盼,我们拓展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功能,进一步加强“三资”管理;深化村民直评村官和村级勤廉指数测评工作,全面推行驻村(居)勤廉督导工作制度,选聘1700多名勤廉督导员深入村(居),督促村(居)制定村务管理整改措施147项,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帮助群众解决问题1100多个;整合建成“12345·政风行风热线”平台,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回应社会关切,2013年受理各类咨询投诉10.65万余件,办结反馈率99.6%,得到群众的好评。近年来,泰州市纪委监察局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部署要求,结合泰州工作实际,紧扣“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全省领先、纪检监察工作业绩全省领先”目标,狠抓重点求突破,创新举措破难题,打造了机关绩效管理、民生资金信息化监管、餐饮食品安全创建、阳光用药平台监管、基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等一批纪检监察工作品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实践证明,只有把群众当成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依靠力量,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需求,从基层的实践中汲取创新的养分,纪检监察工作改革创新才能有源源不绝的动力和活力,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才能不断提升。

三、维护群众利益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树立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关键是站稳群众立场,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于纪检监察机关来说,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能挂在嘴上,不能搞“虚功”,而是要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要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入手开展工作,把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切实落实到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工作中,落实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从根本上说就是维护最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泰州市纪委监察局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既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一是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对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征收拆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并强化责任倒查和追究;同时,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问题,严肃查处侵占惠民补偿、征收补偿、扶贫救灾协助等专项资金的案件,严肃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仅2013年,全市就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96个,规范依托行政职能的中介组织收费项目17个,每年可减轻群众负担9080万元。二是坚定不移反对“四风”。我们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突出抓好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段的廉洁自律工作,确保中央和省委规定落到实处;同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制定厉行节约、公务接待、会议费及培训费管理等实施细则,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审计、公开等制度,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13年,全市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车购置及运行、会议活动等支出费用同比分别下降42.8%、17.7%、8.1%、21.4%。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165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人、诫勉谈话41人,市纪委对4起典型问题进行了点名通报。三是坚决有力惩治腐败。近年来,我们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和威慑力。2013年,全市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842件,其中,泰州市纪委自办案件22件,同比上升214%;查处县处级干部案件10件,同比上升100%,增幅均列全省省辖市第一;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2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8人;通过查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亿元。实践证明,坚定不移反对“四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有力量的表现,也是全党同志和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聚焦中心任务,秉持执纪为民理念,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而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赢得民心、凝聚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作者单位:泰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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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谢磊、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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