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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腐败更要严查

林伟

2014年06月23日09:03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服务企业发展,这是党员干部的职责。然而,有些人借“服务”之名与企业家走得很近,其实背后藏着不可告人的目的。徐光庆、陈必金、俞圣平曾经是浙江省台州市三门海洋与渔业系统的业务骨干,在外人眼里,他们服务企业很热心,为人也很亲和。然而想不到的是,前段时间,这3人因犯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5年零2个月、5年零8个月。(2014年6月19日《浙江日报》)

有人说,腐败分子都是双重人格,惯于说一套,做一套。这话有一定的道理。身为党员干部,为企业发展提供服务,本是份内事。但现实中,有些人打着“为企业服务”的旗号,变相向企业收取好处,这就是“双重人格”的一种表现,也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腐败形式。

业内人士认为,服务背后的腐败,影响是长远的,它将政府提供的各种政策优惠“消解”,从而使某个产业的长远发展受到限制或影响,让政府花了钱,却难达到出台政策的预期目的。也就是说,收取好处费的腐败,尽管没有达到罪大恶极,但其危害并不亚于贪污腐败。

要知道,我国处处都有公共权力,只不过大小不同而已,因而许多“公家人”,哪怕是一个单位的看门人,也可能像明代权相严嵩家的门人一样,利用职权对要求进门的人索贿讨红包,小小地“腐败”一下。至于“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而导致的水有水霸,电有电霸,房有房霸,路有路霸,恐怕更不在少数。只要掌握一点点权力,就可以为难群众,就可以变相收取好处费。各行各业程度不同的不正之风,本质上就是运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去谋自身的私利。

这种“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腐败,就发生在群众身边,发生在企业周围,直接损害着群众利益、企业利益、国家利益,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对此,我们绝不能掉以轻心。

以徐光庆、陈必金、俞圣平为例。几年时间里,这3人在“积极服务”企业的同时,收受了这些被“服务”企业34万多元的钱物。事后,陈必金在忏悔书中写道:“收的钱物,无非是企业老板从国家补助中少拿些钱。基于这样的认识,就习惯于今天收几条烟,明天收几瓶酒,后天拿几张卡,渐渐地,从收点物品到收钱,从小数额发展到大数量,行为也就不检点了。”

由此观之,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当下,必须警惕这种借“服务”之名,为个人谋取私利的恶劣行径。更为重要的是,必须继续加大对“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腐败的预防和查处力度。无数事实早已表明,权力一旦失控,必然会异化为贪污腐败的帮凶和推手。对于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无论大小,哪怕是只有“守门”的权力,其监管、监控、监督,一刻也不能放松,既要教育他们不为一时的小利而失大义,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把握住自己,洁身自好,清廉自守,又要警示他们“好处费”没有好处,因为权力一旦和金钱结为孪生兄弟,权力就堕落了,人也就毁掉了。尤其是在“苍蝇”“老虎”一起打的今天,腐败不管以什么方式出现,最终的结局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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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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