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中国共产党怎样解决作风建设问题》

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搞好党风

2014年06月03日13:58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邓小平、叶剑英等老一辈革命家在改革开放初期便提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体现了深邃的政治眼光。精神文明建设,说到底,就是实现党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全党全体人民有好的精神面貌。这是搞现代化建设的必要条件,也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建议和倡导下,在一年多来群众性“五讲四美”活动1981年2月25日,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9个单位联合向全国人民特别是青少年发出倡议:开展以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和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为内容的“五讲”、“四美”文明礼貌活动。三天后,中宣部等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部门积极支持各群众团体开展文明礼貌活动,并把它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件大事认真抓好。 的基础上,1982年3月,全国开展第一个“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其活动方法和形式包括学雷锋、义务劳动、整顿交通秩序、卫生运动、青年服务队等。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全国总工会党组等《关于发挥先进人物作用推动学赶先进活动的报告》,提出运用各种形式开展群众性的学先进、赶先进活动,以求涌现更多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这两项活动都被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范畴,对党风、社会风气的好转起了推动作用。

党的十二大报告将“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单列出来阐述,指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表现;大体可以分为文化建设和思想建设两个方面,彼此互相渗透和互相促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全党的任务,是各条战线的共同任务。

精神文明建设,搞好党风是关键。陈云作为中央纪委第一书记,在1985年6月召开的全国端正党风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明确指出:“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关键是搞好执政党的党风,提高共产党员的党性觉悟,坚定地保持共产主义的纯洁性。要同一切违反共产主义理想的错误言行,进行坚决斗争。”陈云:《两个文明要一起抓》(1985年6月29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二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09页。 在同年3月的一次谈话中,陈云指出,那么多党员甚至多年的老党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歪风刮来时自己顶不住,一下子就卷进去了,这反映了一部分党员的党性有问题;强调提高党员素质是党的建设上的一个根本问题。《要加强共产党员的党性教育》(1985年3月13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陈云文集》第3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541页。按:陈云还谈到:“现在,有些小报上讲的,无非是男女关系等乱七八糟的东西,它会腐蚀干部,腐蚀青年。”又,当时社会上说某人“作风有问题”,主要指生活作风(男女关系)问题。 在9月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的书面讲话中,陈云再次强调要两个文明一起抓。他严肃指出,当前比较普遍存在着忽视精神文明建设的现象,这绝不是一个小问题,全党同志务必高度重视。

1986年9月,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回顾和讨论了几年来精神文明建设的成就和面临的问题,通过《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其中第八部分专门论述“党组织和党员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责任”,谈了两点:一是加强自身的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搞好党风;二是以模范行动和艰苦工作,组织和推动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决议》指出,党风问题是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我们党作为领导全国政权的政党,党员干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还是做官当老爷,以权谋私,凌驾于人民之上作威作福,成为党风建设中一个特别重大的问题。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通过拨乱反正和全面整党,在恢复和发扬党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必须指出,反对不正之风的斗争是长期的,一定要坚决持久地进行下去,贯穿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共产党员首先是领导干部,应当随时随地在人民群众中做模范,做两个文明建设的模范。

《决议》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指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决定了它必须是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是促进全面改革和实行对外开放的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精神文明建设。《决议》强调,在新形势下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是全党面临的新课题。从中央到基层的各级党组织,必须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

《决议》有这样一段表述:“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即否定社会主义制度、主张资本主义制度,是根本违背人民利益和历史潮流,为广大人民所坚决反对的。” 这段话是在邓小平坚持下写进去的,是中央文件首次明确提出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但在当时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1986年12月,北京、南京、上海、合肥等地部分学生上街游行,并张贴大字报,其中少数内容明显违背四项基本原则。邓小平分析说,这是几年来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旗帜不鲜明、态度不坚决的结果;要旗帜鲜明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否则就是放任了资产阶级自由化。他强调,中国要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中国才有希望。时隔5个月,整党的总结报告也严肃提出了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问题。

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确立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战略布局。所谓“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十三大报告肯定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取得的成绩,同时指出:“现在广大群众议论多、意见大的,是少数党员特别是某些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干扰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败坏党的声誉。这是特别需要高度重视和认真解决的严重问题。”

为了巩固整党成效,推进精神文明建设,1988年6月1日,中共中央下发《关于党和国家机关必须保持廉洁的通知》,强调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来为人民办事,切实做到:严守法纪,不贪赃枉法;秉公尽责,不以权谋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通知》还强调,必须依法惩处索贿、受贿、贪污、弄权渎职、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坚决刹住受礼送礼、大吃大喝等不良风气。《通知》指出,党和国家的各级领导机关,必须把廉政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严肃认真、扎扎实实地抓。

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现象,在1986年2月中央出台文件后有所节制,但在部门利益、个人利益驱策下,解决这一问题遇到超乎想象的阻力,很快又出现反弹。相当一部分新成立的公司政企不分、官商不分,转手倒卖牟取暴利,损害国家和群众的利益,造成社会分配不公,扰乱经济秩序,败坏社会风气,严重干扰和阻碍了改革。1988年10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主要内容包括:坚决纠正公司政企不分的问题,取消公司的政府行政职能;各级机关(包括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均不得用行政经费、事业费等投资开办公司;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关干部不得经商办企业的规定。这是中共中央在80年代第三次就这一问题作出强制性决定。这份文件没有谈到干部子女、配偶经商以及办企业的问题。

大约从1986年起,国外有些媒体别有用心地制造混乱,把中共领导层分成什么改革派、保守派。在国内,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这些因素客观上使党风廉政建设的步伐放缓放慢,并使党和国家面临自改革开放以来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实习生、朱书缘)
相关专题
· 理论书库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