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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怎样解决作风建设问题》

一、邓小平论党的作风建设

2014年06月03日13:50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作为中共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邓小平在新时期党的作风建设上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针对“文化大革命”遗留下来的问题,特别是在改革开放进程中出现的新问题,邓小平进行深入思考和分析,作了不少重要论述,对新时期党的作风建设起了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一)“这股风来得很猛”

1980年2月29日,邓小平在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上,结合修改党章,郑重提出了“执政党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党,执政党的党员应该怎样才合格,党怎样才叫善于领导”的问题。他严肃指出:“我们党现在确实存在一个整顿的问题。这个问题,一九七五年就提出来了,现在还没有解决。三千八百万党员,相当一部分不合格。”所谓“不合格”,除指奉行林彪、“四人帮”那套思想体系的帮派人物外,还包括搞官僚主义、搞特权的人。邓小平在会上强调“注意工作方法,克服官僚主义”,指出“这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迫切问题”。

关于搞官僚主义、搞特权的表现,邓小平1980年8月18日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批评说:“一九五八年以后,到处给毛泽东同志和其他中央同志盖房子,‘四人帮’垮台后,还搞中南海地面工程,都造成很坏的影响,很大的浪费。此外,至今还有一些高级干部,所到之处,或则迎送吃喝,或则封锁交通,或则大肆宣扬,很不妥当。以上种种严重脱离群众的事情,从中央到各级不许再做了。”邓小平还指出,干部特殊化现象不仅高级干部中有,在中下层干部中也有。1979年11月2日,他在中央党政军机关副部长以上干部会上说:“最近一个时期,人民群众当中主要议论之一,就是反对干部特殊化。要讲特殊化,恐怕首先表现在高级干部身上。当然,我不是说所有的高级干部都是这样。我们的许多高级干部是很艰苦朴素的,但确实有些人特殊化比较厉害。这种情况,在中下层干部中也有。如某些公社党委书记,某些县委书记,某些厂矿企业的同志,他们那个特殊化也比较厉害。……人民群众对干部特殊化是很不满意的。”

邓小平还敏锐分析了党内出现的新问题,即大量干部卷入经济犯罪活动,并且犯罪情况严重,有很多是大案,有些是集体犯罪。邓小平指出:“现在有些青年,有些干部子女,甚至有些干部本人,为了出国,为了搞钱,违法乱纪,走私受贿,投机倒把,不惜丧失人格,丧失国格,丧失民族自尊心,这是非常可耻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7—338页。 邓小平进一步分析说:“我们自从实行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两个方面的政策以来,不过一两年时间,就有相当多的干部被腐蚀了。卷进经济犯罪活动的人不是小量的,而是大量的。犯罪的严重情况,不是过去‘三反’、‘五反’那个时候能比的。……现在的大案子很多,性质都很恶劣,贪污的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的,都不止是什么‘万字号’。有些是个人犯罪,有些是集体犯罪。”他告诫全党,“要足够估计到这样的形势” ,“这股风来得很猛”,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应该提得更高一点,看得更深一点”。《坚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1982年4月10日),《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402、403页。

为什么进入新时期后,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在短时间内会变得如此严峻?邓小平认为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思想作风问题,即少数干部抱着“做官当老爷”的心态,丢掉了党的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二是制度问题,即党和国家现行的一些具体制度不够健全,同时法制不够完备。

1979年11月2日,邓小平在一次干部会上痛心疾首地指出:“我们脱离群众,干部特殊化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干部搞特殊化必然脱离群众。我们的同志如果对个人的、家庭的利益关心得太多了,就没有多大的心思和精力去关心群众了,顶多只能在形式上搞一些不能不办一办的事情。现在有少数人就是做官当老爷,有些事情实在不像话!”“艰苦创业,首先要我们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带头。我们不是反对特殊化吗?这是一场严肃的斗争。特殊化不只是部分高级干部,各级都有,各个部门都有。总之,我们一些干部成了老爷就是了。”

至于造成这种现象的思想根源,邓小平1980年8月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分析指出,一些干部“不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公仆,而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主人,搞特权,特殊化”,“我们今天所反对的特权,就是政治上经济上在法律和制度之外的权利。搞特权,这是封建主义残余影响尚未肃清的表现”。他同时强调:“在思想政治方面肃清封建主义残余影响的同时,决不能丝毫放松和忽视对资产阶级思想和小资产阶级思想的批判,对极端个人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的批判。……我国经历百余年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封建主义思想有时也同资本主义思想、殖民地奴化思想互相渗透结合在一起。由于近年国际交往增多,受到外国资产阶级腐朽思想作风、生活方式影响而产生的崇洋媚外的现象,现在已经出现,今后还会增多。”

(二)“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

在邓小平看来,思想作风问题固然不容忽视,但制度问题更是一个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问题。这就抓住了关键,体现了邓小平对历史特别是对“文化大革命”历史的深刻反思和认识。

邓小平在改革开放前夕便明确表示,“毛泽东同志倡导的作风,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这两条是最根本的东西”;“我们一定要恢复和发扬毛主席为我们党树立的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完整地准确地理解毛泽东思想》(1977年7月21日),《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45页;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年谱(一九七五—一九九七)》(全2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82页。 邓小平没有将脱离群众的问题统统归到林彪、“四人帮”身上。他冷静客观地指出:“我们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过去是很好的,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林彪、‘四人帮’极大地破坏了我们党的这个优良传统。但是,把脱离群众这个问题统统归到林彪、‘四人帮’身上也不合乎实际,我们自己也有责任。一些脱离群众的制度,包括那些特殊待遇在内,‘文化大革命’前有的已经有了,但远没有现在这样厉害。”《高级干部要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1979年11月2日),《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28页。

1980年8月,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谈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对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作了深入分析。他说:“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解放以后,我们也没有自觉地、系统地建立保证人民民主权利的各项制度,法制很不完备,也很不受重视,特权现象有时受到限制、批评和打击,有时又重新滋长。克服特权现象,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他强调:“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即使像毛泽东同志这样伟大的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的制度的严重影响,以至对党对国家对他个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幸。……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邓小平坦言:“党和国家现行的一些具体制度中,还存在不少的弊端,妨碍甚至严重妨碍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如不认真改革,就很难适应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我们就要严重地脱离广大群众。”那么,制度上的弊端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呢?邓小平明确指出:“从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干部制度方面来说,主要的弊端就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

邓小平对上述现象逐一进行剖析。他指出,官僚主义现象是我们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广泛存在的一大问题,其主要表现和危害是:高高在上,滥用权力,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好摆门面,好说空话据回忆,邓小平1992年在深圳与陪同人员交谈时,对“文章太长”、在太多会议上“讲话太多”甚至重复讲话的人,表示出极大厌恶,说“那些人尽讲屁话!”参见吴松营《邓小平南方谈话真情实录——记录人的记述》,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63页。 ,思想僵化,墨守成规,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办事拖拉,不讲效率,不负责任,不守信用,公文旅行,互相推诿,以致官气十足,动辄训人,打击报复,压制民主,欺上瞒下,专横跋扈,徇私行贿,贪赃枉法,等等。官僚主义同我们长期认为社会主义制度和计划管理制度必须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都实行中央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有密切关系,我们的各级领导机关都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当然,官僚主义还有思想作风问题的一面,但是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

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就是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集中于第一书记,党的一元化领导往往因此变成了个人领导。全国各级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个问题。这种现象同我国历史上封建专制主义的影响有关,也同共产国际时期实行的各国党的工作中领导者个人高度集权的传统有关。党的中心任务已经不同于过去,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极为繁重复杂,权力过分集中,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对这个问题要有足够认识,现在再也不能不解决了。

家长制是历史非常悠久的一种陈旧社会现象,它的影响在党的历史上产生过很大危害。从遵义会议到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一直比较注意实行集体领导,实行民主集中制,党内民主生活比较正常,可惜这些好的传统没有坚持下来,也没有形成严格的完善的制度。现在不少地方和单位都有家长式的人物。不应该把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搞成毛泽东同志多次批评过的猫鼠关系,搞成旧社会那种君臣父子关系或帮派关系。不彻底消灭这种家长制作风,就根本谈不上什么党内民主,什么社会主义民主。

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的形成,同封建主义的影响有一定关系,同我们党一直没有妥善的退休解职办法也有关系。任何领导干部的任职都不能是无限期的。

特权现象既是封建主义残余影响尚未肃清的表现,也与制度问题有直接关系。这种现象如果不坚决改正,势必使干部队伍发生腐化。

在分析上述各种现象后,邓小平指出,我们今天再不健全社会主义制度,人们就会说,为什么资本主义制度所能解决的一些问题,社会主义制度反而不能解决呢?他正颜厉色地强调:“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

邓小平在这里澄清了一个重大认识问题,即不正之风、腐败现象并不是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必然产物,只是由于党和国家现行的一些具体制度存在弊端,从而妨碍了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改革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改革的过程也正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过程,但正如邓小平所说,“改革并完善党和国家各方面的制度,是一项艰巨的长期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在这方面改革没有完全到位之前,由于新旧因素并存,必然会在制度上留下一些空隙,从而使腐败分子有机可乘。这也正是世界各国腐败现象的高发、多发期往往发生在社会转型、体制转轨时期的一个重要原因。1986年9月,邓小平接受美国记者迈克·华莱士采访时,对方谈到西方投资者抱怨同中国做生意太难,存在房租太高、税收太多以及贪污、受贿、官僚主义等问题。邓小平回答说:“我们正在采取一些有效措施改变这种状况,相信问题可以逐步得到解决。解决了这些问题,还会有新的问题产生,还要加以解决。对领导来说,要摸清情况,采取措施,包括教育干部。”这说明,邓小平对社会变革时期将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对纠正不正之风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有着充分认识和心理准备。

思想问题属于主观因素,制度问题属于客观因素。邓小平从这两个方面来解析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强调制度问题更是一个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问题,体现了其大局观和非凡的洞察力。胡耀邦也作过相关分析。他指出:官僚主义、特权者不是社会主义根本制度本身产生的,中国共产党是反特权、反官僚主义起家的,推翻三座大山,其中有一座就是官僚资产阶级。那么,为什么我们反了人家的官僚特权,自己身上又生了这个脓疮呢?胡耀邦归纳了三点原因:一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影响;二是我们自己有些人欣赏那些东西,追求那些东西,向那种传染病学习;三是我们制度不完善,不严密,有漏洞,被某些人钻了空子。参见胡耀邦《在剧本创作座谈会上的讲话》(1980年2月12日、13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360—361页。

(三)“只有搞好党风,才能转变社会风气,才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关于新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与紧迫性,邓小平是一再讲、反复讲,进行了系统阐述。

就社会风气和民间习俗的形成而论,“上风下草,上行下效”历来是一种最基本的规律。战国时代,胡服骑射之所以成为赵国的一种时尚,与赵武灵王率先身体力行有很大关系。1979年3月30日,邓小平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谈到了党风与社会风气之间的关系。他说:“为了促进社会风气的进步,首先必须搞好党风,特别是要求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党是整个社会的表率,党的各级领导同志又是全党的表率。如果党的组织把群众的意见和利害放在一边,不闻不问,怎么能要求群众信任和爱戴这样的党组织的领导呢?如果党的领导干部自己不严格要求自己,不遵守党纪国法,违反党的原则,闹派性,搞特殊化,走后门,铺张浪费,损公利私,不与群众同甘共苦,不实行吃苦在先、享受在后,不服从组织决定,不接受群众监督,甚至对批评自己的人实行打击报复,怎么能指望他们改造社会风气呢?”毛泽东在《整顿党的作风》一文中指出:“只要我们党的作风完全正派了,全国人民就会跟我们学。党外有这种不良风气的人,只要他们是善良的,就会跟我们学,改正他们的错误,这样就会影响全民族。”邓小平援引了这段话,强调“只有搞好党风,才能转变社会风气,才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同年11月2日,邓小平又专门谈到高级干部生活待遇太宽的问题,认为干部搞特殊化“不单是一个党风问题,而且形成了一种社会风气,成了一个社会问题”,“这样就要脱离群众,脱离干部,甚至腐蚀自己的子女和家庭,把风气带坏了,官僚主义也无法克服”。他强调,“为了整顿党风,搞好民风,先要从我们高级干部整起”,“上面的问题不解决,我们就没有讲话的权利,人们会问,你们自己怎样呢?”

“只有搞好党风,才能转变社会风气,才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句话言简意赅,深刻揭示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坚持党的领导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党风一旦出了问题,就会带坏社会风气,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就会降低,甚至会被别有用心的人用来大做文章,从而动摇党的执政地位,动摇四项基本原则。邓小平在谈到高级干部生活待遇问题时便告诫说:“人民群众(包括党员、干部)普遍地对特殊化现象(包括走后门)不满意,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这个问题闹事。‘西单墙’和混在上访人员中的少数坏人就是利用这个东西。……人们对这些现象很敏感。”《高级干部要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1979年11月2日),《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16—217页。

基于这种紧迫感,邓小平及时提出了整党问题。

1980年2月,邓小平明确表示“我们党确实存在一个整顿的问题”,已见前述。在同年1月中共中央召集的干部会议上,邓小平坦言,“林彪、‘四人帮’对我们党损害极大,现在应该说,我们党在人民当中的威信不如过去了”。他号召全党好好研究怎样改善党的领导这个重大问题,认为“不解决这个问题,坚持不了党的领导,提高不了党的威信”。《目前的形势和任务》(1980年1月16日),《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68、271页。 在同年8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邓小平重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就是坚持党的领导。问题是党要善于领导;要不断地改善领导,才能加强领导。”11月,陈云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座谈会上谈了三条意见,第一条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因此,党风问题必须抓紧搞,永远搞。”邓小平深表赞同。他在12月召开的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表示:“要坚持党的领导,必须改善党的领导,改进党的作风。现在,我们党在群众中的工作,比‘文化大革命’以前是有些减弱,工作方法也有一些粗糙的地方,这些都妨碍党与群众的联系。……极少数党员、干部的不正之风,非常不利于恢复党在群众中的威信。我赞成陈云同志讲的,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

在1982年4月中央政治局讨论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会议上,邓小平站在政治高度指出,对大量干部卷进经济犯罪活动的态势要有足够估计,“如果我们党不严重注意,不坚决刹住这股风,那末,我们的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这不是危言耸听”。他强调,要在思想上认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把打击经济犯罪活动作为一个长期的经常的斗争,“否则,社会主义道路怎么坚持呀?如果不搞这个斗争,四个现代化建设,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就要失败”。

在1985年9月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邓小平再次强调说,“端正党风,是端正社会风气的关键”,“对一些严重危害社会风气的腐败现象,要坚决制止和取缔”。

在1986年1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邓小平又谈到这个话题,认为书记处整顿作风抓得好,并建议狠抓两年,抓出成效;认为“抓党风和社会风气,没有十年的努力不行”。他分析说,经济建设搞得相当有成绩,形势喜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成功,“但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会在另一方面变质,反过来影响整个经济变质,发展下去会形成贪污、盗窃、贿赂横行的世界”。

从上文可以看出,关于在新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邓小平的认识是前后一致的,认为党风好坏直接影响到社会风气和社会安定,关系到经济建设的大局,关系到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随后,针对国际国内形势出现的新动向,邓小平更加深入地分析了党风廉政建设与人心向背的关系。

1987年3月8日,邓小平在会见外宾时表示:“对这次学生在游行中提出的我们国家中确实存在着的一些弊端,诸如官僚主义、机构臃肿、不正之风等,要重视,要注意解决。”1989年5月31日,邓小平指出:“这次出这样的乱子,其中一个原因,是由于腐败现象的滋生,使一部分群众对党和政府丧失了信心。因此,我们首先要清理自己的错误,对群众的一些行动要谅解一些,处理时要适度,涉及面不要太广。”6月16日,谈到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的当务之急,邓小平提出要“做几件使人民满意的事情”,其一是“抓紧惩治腐败”;强调“惩治腐败,至少抓一二十件大案,透明度要高,处理不能迟”。邓小平说:“在这次事件中,没有反对改革开放的口号,口号比较集中的是反对腐败。当然,这个口号在某些人来说是一个陪衬,其目的是用反腐败来蛊惑人心。但对我们来说,要整好我们的党,实现我们的战略目标,不惩治腐败,特别是党内的高层的腐败现象,确实有失败的危险。新的领导要首先抓这个问题,这也是整党的一个重要内容。”他语重心长地叮嘱说:“常委会的同志要聚精会神地抓党的建设,这个党该抓了,不抓不行了。”《第三代领导集体的当务之急》(1989年6月16日),《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13—314页。

(四)“抓精神文明建设,抓党风、社会风气好转,必须狠狠地抓”

基于这种紧迫感,邓小平从改革开放初期起,就一直在积极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他认为导致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滋蔓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思想问题,二是制度问题。因此,他治理腐败的思路也与此相对应:一靠教育;二靠制度,尤其是法制。

针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思想问题,邓小平大力提倡恢复和发扬党的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在“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决定恢复其职务的中央全会上,邓小平郑重表示:“我出来工作,可以有两种态度,一个是做官,一个是做点工作。我想,谁叫你当共产党员呢。既然当了,就不能够做官,不能够有私心杂念,不能够有别的选择。”正是本着这种信念,他在1979年11月2日的干部会上指出:“现在需要全国的干部,首先是高级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把我们党的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的传统作风很好地恢复起来,坚持下去。……不要‘做官当老爷’,要反对‘衙门作风’,这是毛泽东同志的一些根本的思想观点,现在我们还是应该按照这些思想观点去办事。”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主体力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邓小平据此进一步阐述道:“我们的历史经验是,越是困难的时候,越要关心群众。只要你关心群众,同群众打成一片,不仅不搞特殊化,而且同群众一块吃苦,任何问题都容易解决,任何困难都能够克服。”“我们搞四个现代化,因为经验不足,会面临多方面的困难。……这些问题,归根到底,只有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充分走群众路线,才能够得到解决。”

1979年9月,叶剑英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0周年大会上,第一次使用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概念,提出要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同年10月,邓小平在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上作了类似表述。1980年12月,邓小平详细解释说:“所谓精神文明,不仅是指教育、科学、文化(这是完全必要的),而且是指共产主义的思想、理想、信念、道德、纪律,革命的立场和原则,人与人的同志式关系,等等。”邓小平强调:“要教育全党同志发扬大公无私、服从大局、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精神,坚持共产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道德。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国家,不但要有高度的物质文明,而且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没有这种精神文明,没有共产主义思想,没有共产主义道德,怎么能建设社会主义?党和政府愈是实行各项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政策,党员尤其是党的高级负责干部,就愈要高度重视,愈要身体力行共产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道德。否则,我们自己在精神上解除了武装,还怎么能教育青年,还怎么能领导国家和人民建设社会主义!”邓小平赞许“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个人服从组织”、“大公无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等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口号,认为这些是“庄严的革命口号”,并引述毛泽东“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一语,列举了革命战争时期的革命和拼命精神,严守纪律和自我牺牲精神,大公无私和先人后己精神,压倒一切敌人、压倒一切困难的精神,坚持革命乐观主义、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的精神。他强调,“如果一个共产党员没有这些精神,就决不能算是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要在全体人民中间大力推广这些精神,“使之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精神文明的主要支柱”。《贯彻调整方针,保证安定团结》(1980年12月25日),《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67—368页。

1985年9月23日,邓小平在中共全国代表会议上阐述了精神文明建设与物质文明建设之间的辩证关系。他指出:“不加强精神文明的建设,物质文明的建设也要受破坏,走弯路。光靠物质条件,我们的革命和建设都不可能胜利。……有了共同的理想,也就有了铁的纪律。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这都是我们的真正优势。”他强调:“当前的精神文明建设,首先要着眼于党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后来,他又一再强调:“……应该保持艰苦奋斗的传统。坚持这个传统,才能抗住腐败现象。”《保持艰苦奋斗的传统》(1989年3月23日),《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90页。 “艰苦奋斗是我们的传统,艰苦朴素的教育今后要抓紧,一直要抓六十至七十年。我们的国家越发展,越要抓艰苦创业。提倡艰苦创业精神,也有助于克服腐败现象。”《在接见首都戒严部队军以上干部时的讲话》(1989年6月9日),《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06页。

除了大力提倡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倡导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外,邓小平还十分重视制度建设特别是健全法制。

在邓小平等中央领导集体的推动下,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干部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包括设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制定《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设立中央顾问委员会作为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的过渡办法,倡导真正实行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等等。

与此同时,邓小平一再强调要奉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基本方针,继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1982年4月10日,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强调,要刹住经济犯罪活动这股风,“对有一些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必须给以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打击经济犯罪活动,不仅是今年一年的事情,现在是开个头。开头要有点声势,这样至少可以挽救一些人,包括那些自首投案的人。如果我们没有点声势,拖拖拉拉,下不了手,还会有大批的人变坏,包括一些老干部”。正是在这次会议上,邓小平提出了“要有两手”策略。他说:“我们要有两手,一手就是坚持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一手就是坚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没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这一手,不但对外开放政策肯定要失败,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也肯定要失败。”

1986年1月17日,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再次强调:“搞四个现代化一定要有两手,只有一手是不行的。所谓两手,即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他严肃指出:“抓精神文明建设,抓党风、社会风气好转,必须狠狠地抓,一天不放松地抓,从具体事件抓起。……越是高级干部子弟,越是高级干部,越是名人,他们的违法事件越要抓紧查处,因为这些人影响大,犯罪危害大。抓住典型,处理了,效果也大,表明我们下决心克服一切阻力抓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他还指出:“对严重的经济罪犯 、刑事罪犯,总要依法杀一些。现在总的表现是手软。判死刑也是一种必不可少的教育手段。”

同年3月28日,邓小平在与外宾交谈时,明确表示用法律和教育这两个手段来治理不正之风。他说:“我们现在搞两个文明建设,一是物质文明,一是精神文明。实行开放政策必然会带来一些坏的东西,影响我们的人民。要说有风险,这是最大的风险。我们用法律和教育这两个手段来解决这个问题。只要不放松,认真抓,就会有办法。对贪污、行贿、盗窃以及其他乌七八糟的东西,人民是非常反感的,我们依靠人民的力量,一定能够逐步加以克服。”6月28日,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再次强调:“纠正不正之风中属于法律范围、社会范围的问题,应当靠加强法制和社会教育来解决。我们要把经验好好总结一下,使这方面工作来一个改善。”他还深入阐述了分清党纪、国法界限的问题:“纠正不正之风、打击犯罪活动中属于法律范围的问题,要用法制来解决,由党直接管不合适。党要管党内纪律的问题,法律范围的问题应该由国家和政府管。党干预太多,不利于在全体人民中树立法制观念。这是一个党和政府的关系问题,是一个政治体制的问题。……现在从党的工作来说,重点是端正党风,但从全局来说,是加强法制。”1992年初,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意味深长地说:“对干部和共产党员来说,廉政建设要作为大事来抓。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1992年1月18日—2月21日),《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9页。

邓小平高度重视依靠人民的力量来整治不正之风。在1980年8月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他便明确提出:“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凡是搞特权、特殊化,经过批评教育而又不改的,人民就有权依法进行检举、控告、弹劾、撤换、罢免,要求他们在经济上退赔,并使他们受到法律、纪律处分。”

邓小平充分意识到党风廉政建设的艰巨性、复杂性,注意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冷静反思。1982年4月10日,针对打击经济犯罪活动不力的情况,他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指出:“现在对这个问题,我们的思想并没有完全统一。有一部分同志遇事手软,下不了手。为什么下不了手?思想上没有认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只当作一般性质的问题来对待。”1985年9月23日,他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指出,就全国来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效果还不够理想,“主要是全党没有认真重视”。次年1月17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邓小平再次对查处腐败案件不力的现象提出严厉批评,认为“现在总的表现是手软”。1989年政治风波前后,邓小平又作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他说:

我们最近十年的发展是很好的。我们最大的失误是在教育方面,思想政治工作薄弱了,教育发展不够。《保持艰苦奋斗的传统》(1989年3月23日),《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90页。

腐败的事情,一抓就能抓到重要的案件,就是我们往往下不了手。这就会丧失人心,使人们以为我们在包庇腐败。这个关我们必须过,要兑现。……要雷厉风行地抓,要公布于众,要按照法律办事。该受惩罚的,不管是谁,一律受惩罚。《组成一个实行改革的有希望的领导集体》(1989年5月31日),《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97页。

八十年代初建立经济特区时,我与广东同志谈,要两手抓,一手要抓改革开放,一手要抓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包括抓思想政治工作。就是两点论。但今天回头来看,出现了明显的不足,一手比较硬,一手比较软。一硬一软不相称,配合得不好。讲这点,可能对我们以后制定方针政策有好处。《在接见首都戒严部队军以上干部时的讲话》(1989年6月9日),《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06页。

动乱给我们上了一堂大课。多年来,我们的一些同志埋头于具体事务,对政治动态不关心,对思想工作不重视,对腐败现象警惕不足,纠正的措施也不得力。腐败现象很严重,这同不坚决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有关系。《我们有信心把中国的事情做得更好》(1989年9月16日),《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25页。

这些论点振聋发聩,发人深省。

邓小平还多次强调,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必须常抓不懈。1982年4月10日,他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指出:“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我们说不搞运动,但是我们一定要说,这是一个长期的经常的斗争。我看,至少是伴随到实现四个现代化那一天。”1986年6月28日,他又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强调说:“开放、搞活政策延续多久,端正党风的工作就得干多久,纠正不正之风、打击犯罪活动就得干多久,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贯穿在整个改革过程之中,这样才能保证我们开放、搞活政策的正确执行。”1989年9月16日会见李政道教授时,又表示:“我们要反对腐败,搞廉洁政治。不是搞一天两天、一月两月,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

基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信,邓小平对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充满信心。1985年9月,他在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明确指出:“我们为社会主义奋斗,不但是因为社会主义有条件比资本主义更快地发展生产力,而且因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消除资本主义和其他剥削制度所必然产生的种种贪婪、腐败和不公正现象。”他在晚年还说了一句很有分量、意味深长的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优越性在哪里?就在四个坚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年谱》,第1363页。按:“四个坚持”指四项基本原则。 “我们肩膀上的担子重,责任大啊!”这是《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的最末一句话,是他老人家对全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谆谆嘱托。

以上重要论述,构成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新时期党的作风建设产生了重大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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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实习生、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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