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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文婷:中国第一颗原子弹成功试爆后的对外宣示与国际反响

2014年05月29日16:54   来源:当代中国史研究

[收稿日期]2013-12-10

[作者简介]聂文婷,历史学博士,讲师,中共中央党校中共党史教研部,100091。[摘要]1964年10月16日,中国第一颗原子弹在新疆罗布泊核武器试验基地成功试爆,引起了世人关注。当日,中国便向世界主动公开了首次核试验成功的消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声明》和《新闻公报》等阐明了中国核试验的目的,并对中国掌握核武器后所要履行的国际义务做出郑重承诺。中国第一颗原子弹成功爆炸后的对外宣示,主动规避了国际舆论的不利反响,凸显了中国掌握原子弹技术的战略意义,树立了核国家通过核战略保卫世界和平的光辉典范。

[关键词]原子弹首次核试验 对外宣示 国际反响

[中图分类号]D8152;E861;K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4952(2014)02-0024-07

原子弹的强大杀伤力和破坏力,决定了任何一个国家在掌握了原子弹技术后都会给国际社会带来巨大冲击。为主动击破一切可能出现的攻击和污蔑,争取有利的国际舆论,中国在首次核试验前夕就决定要以公开宣传的方式阐明中国在核武器问题上的立场,并为此做了充分的准备。1964年10月16日,中国首次核试验成功后,通过一系列有理、有利、有节的对外宣示工作,旗帜鲜明地阐明了反对和遏制核战争、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核政策,在很大程度上赢得了主动地位,也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响。

一、中国第一颗原子弹成功试爆后的对外宣示

中国首次核试验前夕,中共中央就已明确提出,如果原子弹起爆有效,“决采取公开宣传办法,以便主动地击破一切诬蔑和挑拨的阴谋,并利今后斗争。”[1]1964年9月23日,周恩来召集贺龙、张爱萍、刘杰、刘西尧等开会,在谈到如何防止敌对势力破坏的问题时,周恩来指出,一方面我们要用全力保护,另一方面,要做好“打政治仗、学术仗”的准备,因为“美国可能动员世界签字国,说你违背了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要惩罚你。当然有些国家是被迫的。也可能美国接着核试验,它要捞些政治资本”。[1](p613)在周恩来的指示下,外交部迅速展开相关的准备工作。截至10月13日,草拟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声明》、《新闻公报》、中央通知以及致各友好国家政府首脑信、外交部通知、对外宾外国记者谈话要点等文件。

1964年10月16日15时,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当日,经中共中央授权,新华社播发了有关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声明》(以下简称《政府声明》)和《新闻公报》。在《政府声明》中详细阐明了中国在核武器问题上的立场,《新闻公报》简明扼要地说明了中国首次核试验的重大意义:“中国在本国西部地区爆炸了一颗原子弹,成功地实行了第一次核试验。中国核试验成功,是中国人民加强国防、保卫祖国的重大成就,也是中国人民对于保卫世界和平事业的重大贡献”。[2]

关于中国首次核试验的目的,《政府声明》指出:“面临着日益增长的美国的核威胁,中国不能坐视不动。中国进行核试验,发展核武器,是被迫而为的。”[2]新中国成立后,美国对中国采取了政治孤立、经济封锁、军事威胁等政策,特别是在朝鲜战争期间,美国多次向中国发出核威胁。1955年1月15日,中共中央书记处扩大会议做出了要发展原子能事业的重大战略决策。此后,美国继续坚持核威慑战略。1963年8月5日,美、英、苏三国签订了《禁止在大气层、外层空间和水下进行核武器试验条约》(以下简称三国条约)。从表面上看,三国条约是在抑制核威胁,实际上,美国只是暂时不进行大气层的核试验,绝不意味着不进行地下核试验,也不意味着不使用、生产、储存、输出和扩散核武器。关于这一点,时任美国总统的约翰逊也毫不讳言:“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对美国保持核垄断和进行核讹诈十分有利”。[3]因此,“美国需要地下核试验,它尽量进行地下核试验,特别是改进战术核武器。它的目的很清楚。三国条约就是要束缚社会主义国家的手足,束缚民族独立国家的手足,而允许美国试验和扩散。”[4]1963~1964年间,美国进行了几十次地下核试验,派核潜艇进驻日本,并企图通过所谓的多边核力量把核武器向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扩散,对亚洲人民、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家安全造成威胁。“中国发展核武器,不是由于中国相信核武器的万能,要使用核武器。恰恰相反,中国发展核武器,正是为了打破核大国的核垄断,要消灭核武器。”[2]

关于掌握核武器后所要履行的国际义务,中国政府郑重宣布:“中国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会首先使用核武器。”[2]中国支持世界一切被压迫民族和被压迫人民的解放斗争,也完全理解爱好和平的国家和人民提出的禁止一切核试验的要求。然而,如果核武器一直被超级大国垄断,那么核战争的危险就会不断升级,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的可能性也就会越来越小。只有反对核垄断的国家也有了原子弹,核讹诈和核威胁才会失灵。中国政府向世界各国政府郑重建议:“召开世界各国首脑会议,讨论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问题。作为第一步,各国首脑会议应当达成协议,即拥有核武器的国家和很快可能拥有核武器的国家承担义务,保证不使用核武器,不对无核武器国家使用核武器,不对无核武器区使用核武器,彼此也不使用核武器。”[2]

10月17日,周恩来发出致世界各国政府首脑的电报,再次重申了《政府声明》的核心内容,着重强调召开世界各国首脑会议讨论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问题的建议,并希望这一建议能得到各国政府的认真考虑和积极响应。同日下午,外交部副部长姬鹏飞、王炳南将这一电函面交苏联、法国等41个国家的驻华使节,并同时将电函的中外文本明码发给各驻外使馆、代办处,委托交于各国外长。[5]

二、国际社会对中国首次核试验成功的反应

中国首次进行核试验取得成功,给国际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有的国家衷心祝贺核爆炸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地位,“七亿人口变成了一个无可比拟的政治上的巨大力量”[6],有的趁机进行污蔑:“中国对少数民族有种族歧视政策,第一次核试验选择了新疆,而不是黄河流域,因为那里居住的不是汉人,而是少数民族”[7];有的国家欢欣鼓舞:“中国的核爆炸提高了亚洲国家的威信,因为中国作为一个亚洲国家,有了核武器”[8],有的感到惊慌害怕:“如果原子弹用于和平目的,那是好的,但若是用于军事,不仅我们害怕,而且每个人都会害怕”[9];有的国家支持赞成:“世界上只有几个大国拥有核武器,是解除不了核武器威胁的,世界上应该有足够数目的国家要掌握这种武器,这样做,互相就可以制约,世界上的力量得到平衡,并进而由此导致彻底销毁全部核武器”[10],也有的就此事发出抗议:中国“核试验加剧国际紧张局势,可能将世界推向核竞赛,从而使空气和水毒化,给全人类带来毁灭性的后果”[11]。以下重点述评美国、苏联、英国、法国四个有核武器的国家,以及迄今为止唯一被投掷过原子弹的日本对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的反应。

美国已预料到中国要掌握原子弹技术。1964年9月29日,时任美国国务卿的腊斯克就曾以警告性的口吻预测,中国可能在10月1日还会进行这样的爆炸。[12]尽管如此,美国仍为中国首次核试验成功所震惊。第一,从技术角度讲,美国没有预料到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研制成功所表现出的在核科学技术方面的发展水平,以及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发展核武器的速度。当获悉这枚原子弹以铀-235为装料后,美国惊叹:中国的核科学技术水平和发展速度已经超过了法国,并据此做出估计,中国将在数月内爆炸第二颗原子弹,正在努力试制的中程导弹和运载工具将在短期内解决,很快就会建成完整的核武器体系。第二,从政治层面讲,美国意识到中国进入核国家行列将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产生巨大影响,特别是对不结盟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影响更大。第三,从军事角度讲,美国认为,中国掌握原子弹技术在军事上具有民族性的开创意义,“一个非白人的国家第一次打开了军事技术中的一些最深奥的秘密。中国人已插足于一个过去只有西方民族才能进入的领域。”[13]第四,从心理影响讲,美国感到“心理上的影响是巨大的”[13],甚至认为“这颗炸弹更多的是一个心理武器,而不是一个军事武器,它将使中国获得一个核国家的形象和在亚洲增加威信。亚洲那些多少已经依附它的人,将更加依附于它,那些害怕它的人,例南越人、泰国人将更加害怕”。[14]因此,考虑到中国掌握原子弹技术将会对美国的地位产生不利影响,美国“正在尽最大的力量对付这种情况”[15]。首先,约翰逊迅速发表声明,企图减少这一事件在东南亚国家中产生的精神影响,美国主流媒体也对此做出了对策性的“宣传”。其次,立即调整美国的核策略。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研制成功,意味着美国以往阻止中国掌握原子弹技术的策略破产,因此,美国开始酝酿一个包括禁止地下核试验在内的全面禁止核试验的条约。据当时的《纽约时报》透露,即将进行的美、英首脑会谈将着重讨论全面禁止核试验和防止核扩散问题。[16]事实上,美国早已进行了一系列核试验,三国条约签订后更是加速进行地下核试验,并已取得改进战术核武器的必要技术资料,即便停止地下核试验也不会在军事上造成很大损失。很显然,美国关于核扩散问题的策略调整是企图通过新的“阴谋条约”来限制中国的核武器发展水平,这样,美国就可以继续保持其核优势,同时可以拉拢苏联并利用和平旗帜博取亚洲、非洲、拉丁美洲主张全面禁止核试验国家的支持。

杜布纳联合原子能研究所的苏联研究人员曾预测,中国要到1968年才能进行核试验,因此,多数苏联人对中国首次核试验的成功感到意外。当时苏联人的反应基本可以分为三类:赞同、怀疑和反对,并以赞同者居多。以中国在列宁格勒的留学生接触的33个苏联学生和学校工作人员为例,对中国原子弹爆炸成功表示赞同并热烈祝贺者14人,持怀疑态度者8人,不赞成者11人。[17]赞同者普遍认为,中国应该有原子弹,这样就可以与其他拥有核武器的国家平等对话,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阵营的力量,加强保卫世界和平的力量。持怀疑态度者则认为,中国的核试验会污染大气层,影响苏联和中国人民的身体健康;也有人对中国独立自主成功研制原子弹的能力质疑,有说是法国帮助制造的,也有说是苏联帮助制造的。反对者主要持以下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中国掌握原子弹技术会引发核战争。一位苏联科研工作者说:“中国好战,对苏联领土有要求,这样核战争爆发的可能性更大”。另有一种反对观点认为,中国正处在经济困难时期,科学技术和工业基础都很薄弱,应该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上多投入,而不应该着急试验原子弹,更何况苏联已经有了原子弹,苏联可以保护中国。[17]

在英国,官方率先对此事发表评论,说这是意料之中的事,并不会影响东西方的战略均势,意在贬低中国首次核试验的意义。17日,英国各报均以显著位置和较大篇幅刊载了中国成功爆炸第一颗原子弹的消息,《泰晤士报》和《卫报》全文登载了中国的《政府声明》,很多重要报纸还发表了社论。英国大部分媒体强调中国爆炸的只是原子弹“原始的装置”,没有运载工具,算不上是真正的核武器。有的报纸甚至说要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或者更晚一些时候中国才能研制出先进的运载工具,才能拥有真正的核武器。也有报纸对中国首次核试验做出了客观的评价,认为中国真正独立地发展核力量始于1960年,不到4年就在没有苏联援助的情况下爆炸了原子弹,低估中国是“不智的”。有的报纸还担心中国首次核爆炸及随之发表的《政府声明》不仅会对中国的邻国产生可观的影响,而且将大大加强中国在不结盟世界中的威信。[18]

在法国,除了社会党领袖认为中国首次核试验“是一个坏消息,不仅是中国有了原子弹,而且给其他国家开了核扩散的先例”[19]外,官方未在第一时间表态。16日,法国记者涌向中国驻法国大使馆,要求进行相关采访。当晚,针对中国首次核试验成功,《法兰西晚报》增发号外,法国电视台也播发了这一消息,并约请相关专家发表评论。17日,法国各大报纸均在头版就中国首次核试验进行了报道,并摘发了中国的《政府声明》和《新闻公报》。法国报刊舆论的关注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中国首枚原子弹的性能和原子军备的潜力。他们认为中国这枚原子弹的装料应该是钚-239,而不是工厂建造和投入生产都比较复杂的浓缩铀-235,而且威力不大。《世界报》称,大概是1万吨到2万吨TNT当量。由于中国还没有具备必要的工业水平,也没有飞机制造工业,因此,中国从实验性的原子弹发展到作战用原子弹并拥有运载工具还有很大距离。《世界报》估计,中国要拥有真正的核打击力量还需要4~10年,但《世界报》也不得不承认,中国原子弹试爆成功说明也许过去人们多少低估了中国的技术水平。二是中国爆炸原子弹与赫鲁晓夫被解除职务之间的联系。《费加罗报》认为只是偶然的巧合,但多数报纸认为不是简单的巧合,而是中国的有意之举。《巴黎日报》说,中国非常可能由于赫鲁晓夫被解除职务而提前爆炸原子弹,目的在于使苏联处于困境,同时利用赫鲁晓夫分散世界舆论的注意力。三是关于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研制成功的意义。法国舆论普遍认为政治、外交价值大于军事价值。《解放报》评论说,中国首次核试验成功,要求接纳中国进入联合国的呼声将会更加高涨,中国进入联合国的理由也会愈加充分;《十字架报》说,中国在进入联合国的道路上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世界报》认为,虽然中国第一颗原子弹威力不大,但它立即就成为中国在国内外特别是对不发达国家有力的政治和宣传武器。然而,也有报纸对中国首次核爆炸表示不安,如《巴黎日报》以《中国爆炸原子弹引起世界不安》为标题指出:“中国龙从沉睡中苏醒了,七亿人口的国家向世界发出了令人不安的警告”[19]。总之,鉴于在原子弹问题上法国与中国有着相同的处境和想法,法国对中国首次核试验的态度较其他几个核国家积极。10月21日,中国驻老挝使馆秘书苏扬拜会法国新任文化参赞时,参赞说:“戴高乐总统所以主张法国应有核突击力量,那是为了自卫,因为美、苏都有核武器,法国也应有最少限度的核力量,才能保证自己有了核力量,我们才能遵循独立的政策”,“只有大家都有核武器,才有可能禁止核武器,如果仅只美、苏有,那就禁止不了。当然核武器终究不是好事,打仗已经不好,但最终讲还有一定的道理,双方凭力量较量,而使用核武器杀人,一下几十万,就不是打仗了。因此,我们也是主张禁止核武器的。”[20]

中国爆炸第一颗原子弹后,法新社曾预测日本是反应最大的国家之一。事实也正是如此。日本“政府、自由民主党、社会党,都掩盖不住困惑的表情,而且,同经济情况和社会情况联系起来,政局骤然显得紧张起来”。[21]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当天,日本政府便以外务省为中心,就中国核爆炸的影响、今后的对策等问题开始研究。有的官员承认:“中国进入排外的核‘俱乐部’就使北京获得了亚洲第一大国的称号,现在将难于继续把共产党中国排除出国际大家庭。”[21]鉴于此,日本政府决定一面观察世界各国的动向,一面采取具体的对策。17日,日本官房长官铃木发表声明指出:“共产党中国径行爆炸它的第一个核装置,这是极其令人遗憾的,它完全忽视了全人类的真诚祈祷。”[21]在当日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铃木还说:“日本政府打算抓住一切机会发出强烈呼吁,发动国际舆论,促使中国今后不再进行核试验,并且主动地参加部分禁试条约。中国倡议的首脑会议,不讨论国际监督等技术性问题,跳跃一步,而要签订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这是不现实的建议。”[21]社会党也于17日召开了中央执行委员会紧急会议,讨论了中国核试验问题,并以河上委员长的名义向周恩来发出了抗议电报。除政府、政党外,还有部分日本人以个人名义表达了对中国首次核试验的看法。日本自由民主党国会议员木村武夫说:“中国作为亚洲的国家拥有核武器是一件好事。我相信中国政府声明说的,中国拥有核武器对亚洲和世界的和平是必需的”。[22]

三、国际社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声明》的反响

美国、苏联、英国、法国在掌握原子弹技术后,均没有做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承诺,也没有提出全面禁止和销毁核武器的建议,因此,1964年10月16日中国的《政府声明》以及10月17日周恩来致各国政府首脑的信在国际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国际社会普遍认为,《政府声明》在阐明中国核武器问题立场的同时,着重突出的是其政治意义及其在保卫世界和平方面的价值。

关于中国政府提出的召开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会议的建议,截至1964年11月14日,共有越南、朝鲜等11个国家正式表示了不同程度的支持,还有罗马尼亚、蒙古等8个国家私下表示支持。[23]10月22日,越南总理范文同复电周恩来,认为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研制成功,有助于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防力量,是对民族解放运动的有力鼓舞,为加强社会主义力量、维护世界和平做出了积极贡献。[23]10月29日,朝鲜首相金日成复电周恩来,指出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完全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保卫世界和平而提出的召开世界各国首脑会议的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掌握核武器,是针对美国核威胁和核讹诈而采取的自卫措施,是完全正确的,是对亚洲和世界和平事业的巨大贡献。[24]蒙古部长会议第一副主席鲁布桑在复电中说,周恩来总理的电文“提出了关于全面禁止、彻底销毁和不使用核武器的建议,我个人认为这是完全正确的建议。这项建议在形式上,是以新的形式提出的,在内容上,是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一再主张全面彻底禁止和销毁核武器的愿望相符合的,因此,我个人认为,贵国的建议是其中一个重要部分”。[5]支持中国建议的国家中有很多是非洲国家,在数量上甚至超过了亚洲国家,连未建交的埃塞俄比亚和毛里塔尼亚都复函表示支持。非洲国家对中国的支持使国际社会一度认为,中国首次核试验成功加强了中国对亚非国家的影响,将会使过去依靠苏联的许多非洲国家逐渐向中国靠拢,中国将比过去任何时候更加要求取得对第三世界的领导权。[25]

此外,一些国家虽然不反对中国的建议,但表现出明显的保留态度或另外提出了对案。如美国认为,当前应讨论禁止一切核试验问题;印度指出,中国拥有强大的常规军,应同时讨论削减核武器和常规军备;法国提议,应该首先讨论销毁核运载工具。还有一些亚非国家和西欧、北欧国家主张先解决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以便使中国参加联合国的裁军会议。[26]

依据各国的反应,中国政府加大了对《政府声明》中提出的建议召开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的世界各国首脑会议的宣传。随后,又有一些国家复信周恩来对中国政府的建议表态。11月17日,阿尔及利亚民主共和国总统本·贝拉复信周恩来,表示完全同意中国全面禁止核武器的建议,希望这一建议能够得到世界舆论最广泛的赞同。此前,国际社会一切为彻底裁军而做的努力都“遭到那些想保持核垄断和维持一种他国人民无法摧毁的优势的核大国的抵抗。这就证明没有武装的国家不可能迫使全面裁军的实现。中国的原子弹为此提供了一个新的和十分重要的因素”。[27]12月21日,英国首相威尔逊复信周恩来,明显表现出对中国进行核试验的不满,并试图抵制中国的建议。在英国看来,在三国条约上签字的国家数目已经表明,不在大气层或条约规定的其他范围内进行试验是世界各国人民压倒一切的愿望,因此,中国的建议并不是在目前情况下取得进展的最好方法。英国还认为,现阶段核武器已成为几个主要大国武器装备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要把彻底销毁核武器的措施和裁减常规武器、军队的做法联系起来,只有达成全面彻底的裁军协议,并且采取慎重平衡的步骤,不让任何国家在裁军过程中获得军事利益,才能最终实现核武器的裁减和消除。[28]尽管仍有国家反对或提出异议,但越来越多的国家对中国关于召开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的世界各国首脑会议的建议表示支持。12月28日,苏联部长会议主席柯西金复信周恩来:“总理同志,在你的来信中所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在世界各国首脑会议上讨论禁止和销毁核武器问题的这一建议也是同苏联政府的路线相符合的。苏联政府声明,它完全同意并支持这一建议。”[29]

中国在首次核试验成功当日便发表了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的《政府声明》和《新闻公报》,向国际社会阐明了中国核试验的目的,承诺中国在任何时候都不会首先使用核武器,中国研制原子弹是为了粉碎核威胁、制止核战争、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世界和平。这种公开对外宣示的方式,主动规避了国际舆论的不利反响,凸显了中国掌握原子弹技术的战略意义,树立了核国家通过核战略保卫世界和平的典范,也标志着中国在核问题上已经拥有了一定的话语权。正如日本共同社所说,中国不依靠苏联而依靠自己的力量生产并成功地试验了原子弹,“向迄今由美、英、苏、法四国组成的核垄断体制打进了一个楔子,进一步提高了中国的发言权”。[30]中国提出的召开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会议的建议,是中国作为拥有核武器的国家在保卫世界和平事业上的一个重要步骤,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重视和越来越多国家的支持,其中蕴含的意义已经超越了掌握原子弹技术本身,更多的是中国为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世界和平所奠定的坚强实力。

[参引文献]

[1]《周恩来文化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617页。

[2]《加强国防力量的重大成就保卫世界和平的重大贡献我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人民日报》1964年10月17日。

[3]《约翰逊承认三国条约有利美国核扩军叫嚷美国核武力继续增长并准备恢复大气层试验》,《人民日报》1964年10月17日。

[4]《周恩来军事文选》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496页。

[5]《关于送交周总理1964年10月17日就核武器问题致各国首脑电事》,外交部档案馆:113-00467-04。

[6]《周恩来总理就阿尔及利亚驻华大使祝贺我原子弹爆炸成功的复信》,外交部档案馆:113-00473-22;《荷兰对我第一颗原子弹试验的反应》,外交部档案馆:113-00398-06。

[7]《南斯拉夫对我第一颗原子弹试验的反应》,外交部档案馆:113-00398-12。

[8]《巴基斯坦对中国爆炸原子弹的反应》,外交部档案馆:105-01254-04。

[9]《马来西亚对我原子弹的反应》,外交部档案馆:105-01243-03。

[10]《苏丹对中国原子弹爆炸的反应》,外交部档案馆:107-00851-08。

[11]《芬兰对我第一颗原子弹试验的反应》,外交部档案馆:113-00398-10。

[12]《外电评论我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参考消息》1964年10月17日;《美官员惊呼赫鲁晓夫下台我原子弹上台影响更大》,《参考消息》1964年10月17日。

[13]《美国通讯社惊呼我核试验影响深远》,《参考消息》1964年10月19日。

[14]《外电评论我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参考消息》1964年10月17日。

[15]《汉斯莱承认:我核爆炸成功对美国的地位不利》,《参考消息》1964年10月17日。

[16]《我爆炸原子弹引起美帝的惊慌》,外交部档案馆:113-00398-01。

[17]《苏联对我成功爆炸原子弹的反应》,外交部档案馆:109-02712-01。

[18]《英国对我第一颗原子弹试验的反应》,外交部档案馆:113-00398-03。

[19]《法国对我第一颗原子弹试验及赫鲁晓夫下台的反应》,外交部档案馆:113-00398-02。

[20]《法参赞祝贺我核爆炸成功》,外交部档案馆:113-00398-02。

[21]《我核试验成功在日本引起巨大反响》,《参考消息》1964年10月19日。

[22]《木村武夫谈我核试验和访华观感》,《参考消息》1964年10月21日。

[23]《越南范文同总理复周恩来总理1964年10月17日关于核武器问题建议的信》,外交部档案馆:113-00268-02。

[24]《朝鲜首相金日成复周恩来总理1964年10月17日关于核武器问题建议的信》,外交部档案馆:113-00468-01。

[25]《瑞典对我第一颗原子弹试验的反应》,外交部档案馆:113-00398-11;《法国对我爆炸原子弹的反应(我驻法国、捷克、加纳、坦桑尼亚、印尼、罗马尼亚使馆报回有关电)》,外交部档案馆:110-01756-05。

[26]《关于各国对周恩来总理1964年10月17日就核武器问题致各国首脑信的反应的外交通报》,外交部档案馆:113-00467-07。

[27]《本·贝拉总统复信周恩来总理完全同意全面禁止核武器的建议》,《人民日报》1964年12月3日。

[28]《英国首相复周恩来总理1964年10月17日关于核武器问题建议的信》,外交部档案馆:113-00471-02。

[29]《苏联柯西金主席十二月二十八日给周总理的复信》,外交部档案馆:113-00468-11。

[30]《中国自己制成原子弹意义重大》,《参考消息》196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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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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