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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万洪:合力保障残疾人权利

张万洪

2014年05月27日08:07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看到我卖出了蛋糕,这比我自己吃还高兴!”在今年5月召开的“国际心智障碍者支持性就业研讨会及培训班”上,在长沙一家面包店工作的智障者史畅,介绍自己第一份工作的感受。该活动由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湖南残疾人联合会、中国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心智联会主办。静菇也是一名来自湖南的心智障碍者,经过职业康复训练后,她得到了一份在湖南省残联就业中心从事保洁工作的机会。她在工作岗位上学习如何适应单位需要,通过就业辅导员的支持,逐步学会如何与同事打交道。如今,静菇已能独立坐公交车来单位、能基本独立完成任务,并且得到了她人生的第一笔工资。

  两年内,湖南省各地市将陆续有20名像史畅、静菇这样的智力障碍者,进入融合工作场所。湖南也由此成为全国首个在省级政府层面,制定心智障碍者支持性就业计划的地区。北京、广西、山东、广东、辽宁、吉林等地区也将开始类似的试验,由残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在选出的试点机构支持智力障碍者实现就业。

  对于智力障碍者自身和其家庭来说,享有就业和工作的权利,能促进智力障碍者提升自我意识,体现个人价值,更能有效防止或减缓智力障碍者身体机能过早衰退,有益于个人的身体健康。工作可以增加家庭的收入,减轻家庭负担并增强他们的独立性、成就感和自信心,最终提高他们的生活品质。一滴水也能折射太阳的光辉。史畅和静茹的故事,不仅反映出我国在残疾人就业领域的突破,而且使我们看到包括就业在内,残疾人权利保障方方面面的进步。

  近年来,在残疾人士普遍关心的就业领域,政府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就业模式,开始尝试推动多种就业形式乃至支持性就业。在《关于统筹城乡促进残疾人多种形式就业工作情况的通报》中,推动多种形式就业被推上日程。在与国际劳工组织合作的支持性就业项目中,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中残联)要求各级地方残联搜集并提交支持性就业的实例,以进行学习研究和推广。这表明政府在支持性就业方面有了初步的尝试。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民间社会的不断推动下,党政机关的大门也向残疾者敞开。在中共中央组织部等7部门下发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党政部门要带头招录残疾者。这一意见不仅要求各级部门按比例招录残疾者就职,还特别提出到2020年,省级残联干部队伍中残疾人士的比例应达到15%以上,并且在残疾人能够胜任的岗位上,“同等条件下要鼓励优先录用残疾人”。

  残疾人就业,必须是体面、有尊严的劳动。2012年底,针对智力障碍者被强迫劳动的问题,残联特别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残联采取有力措施,配合各部门做好工作,同时要健全智障者服务体系,做好法制宣传工作,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残疾人就业,必然涉及他们出行和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问题。为了使2012年出台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得到落实,2013年8月中残联下发《关于加快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指导意见》,要求地方政府不仅要制定法规确保无障碍条例的落实,还要求在条例的基础上“有所突破和创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多部门也与残联一起提出建设“无障碍市县”。

  就业离不开教育。残疾人教育领域同样有大动作。在2013年初,政府开始着力修改《残疾人教育条例》。从条例修改的送审稿中可以看出,融合教育已经成为残疾人接受教育的基本原则。草案还特别提出学校、社会和家庭应为残疾人接受教育提供“合理便利”,从而将《残疾人权利公约》中最重要的一条原则纳入国内法中。尽管条例的最终修订案尚未通过,政府在推动残疾人平等教育权方面的努力并未停止。教育部等部门随后制定了《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 进一步细化保障残疾人的教育权,旗帜鲜明地提出该计划的目标即是“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并明确提出2016年三类儿童(视力、听力、智力)义务教育的入学率达到90%以上。

  “首夏犹清和,芳草亦未歇。”中国残疾人事业从不平凡的过去走来,正以坚实的步伐走向美好的未来。

  (作者为武汉大学人权研究与教育中心副主任)

  《 人民日报 》( 2014年05月27日 12 版)

(责编:朱书缘、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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