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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制度建设不断深化

第四节 完善党内民主决策制度

本书编写组

2014年05月04日09:52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党建读物出版社授权 独家连载

各级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述职和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从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开始,实行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政治局常委会向政治局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制度,各级地方党委常委会也向全委会述职和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进一步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

着眼于提高地方党委选人用人民主决策水平,2004年4月中央办公厅印发《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2008年,中央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地方党委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后工作机制的意见》;2010年3月,中央组织部印发《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这些重要法规文件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规范常委会议事规则程序,进一步完善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等具有重要意义。各地积极推行和完善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

各地还注意充分听取党员、群众和基层干部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党委决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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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实习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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