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浦区审计局 张志伟
群众路线是我党政治工作的生命线,是我们党取得革命胜利的“三大法宝”之一,也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根本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随时随刻倾听人民的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观,时刻摆正同人民群众的位置,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
审计工作是现代受托责任发展的产物,形式上受人民委托,对公共财政、公共经济管理进行监督,监督公共资金、公共资产、公共资源规范使用和调配,确保为人民群众提供合适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审计监督的特点是法定性和独立性,独立性是审计工作的生命。审计对公共财政实行独立的监督,不受任何组织、任何单位、任何个人的制约和影响,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审计准则和会计理论,运用专业的方法,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查和监督,评价经济责任,鉴证经济业务,监督经营管理,处理违规行为,提出审计建议,促进经营管理的改善、经济效益的提高和各项政策法规的落实。审计的根本目的是通过查错纠弊,揭示经济社会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通过调查、评价、建议等方法,促进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既然审计是受人民的委托监督公共资金、公共资产、公共资源调配、管理、使用及其绩效,那么,审计工作就应该围绕人民群众的需要,满足人民群众的要求,适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接受人民群众的检验,这是审计工作人民性或者说践行群众路线的根本体现,也是审计工作在推进完善国家治理中发挥作用的根本途径,还是审计工作发挥经济社会健康运行“免疫系统”的根本要求。
一、审计计划“问需于民”
审计工作的人民性决定了审计工作应该围绕人民群众的期盼开展工作。每年审什么内容,突出什么重点,计划安排要能够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要求。我们的政府是人民政府,审计机关作为政府部门,除了把政府安排的工作落实到计划中,还应多方面确定审计项目。
一是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所有工作中心的根本出发点都是依靠人民、为了人民,党的中心工作一般都来自人民,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同频共振。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与符合人民群众的需求是一致的,方向和目标是符合的。这也是审计工作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源头和出发点。审计计划必须紧紧围绕党委工作中心,把党委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安排中、体现在具体项目计划中。
二是与人大要求相一致。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的要求来自于人民群众,人大监督的重点也是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审计计划安排要体现人民性,审计工作就必须服务于、服从于人大监督。计划安排应征求人大的意见,把人大监督的重点作为审计监督的重点,同心协办、同步安排、同时监督,发挥协同效应。将人大的议案作为审计项目的重要来源,实现审计向民生领域倾斜,加大民生工作监督力度,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三是与政协监督重点相协调。人民政协是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政协委员代表了不同阶层、不同界别、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诉求,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审计监督与政协民主监督相协调,也是审计计划安排体现人民性一个重要途径。审计工作可以聘请政协委员作为特约审计员,计划安排听取特约审计员的意见。将政协委员的提案作为审计项目的重要来源,关注不同利益群体的要求,合理安排政策执行情况审计,维护大多数群众的利益。
四是公开征求审计项目。直接听取群众意见、征求审计项目安排建议最能体现审计工作的人民性。注意调查研究,利用审计项目计划安排调研的时机,深入群众中征求群众对审计工作的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群众的需求,把群众的需要纳入审计项目计划中。通过设立意见箱、网络平台等形式,公开征求群众的项目建议,了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高度关注的资金、项目、单位作为审计计划的重点,使审计项目能够真正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
二、审计评价“问计于民”
审计过程要取得审计证据,依据掌握的证据作出审计评价,这是审计工作的重点,也是审计工作的难点。群众的力量是强大的,群众的智慧也是无穷的,群众的眼睛还是雪亮的。审计发现不了的问题,群众可能早就发现或有感觉了;审计无法作出的评价,群众心中可能早就有了“一杆秤”。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要像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那样:“放下架子,甘当小学生,多同群众交朋友,多向群众请教,真正悟透群众是真正的英雄。”
一是开展审计时要向群众进行公示。要将现阶段经济责任审计在内部公示的做法扩大范围、赋予新的内涵,所有审计项目均可以张贴、通报或挂网等形式各社会公示。除了公示审计项目、审计对象、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外,还应将审计内容、重点和需要群众举报、反映意见的内容纳入公示中,同时公开举报电话、举报接待人、举报信箱、邮箱等,使群众真正了解所开展的审计项目,审什么、关注什么,让群众的意见能够通过多种途径传达到审计人员,便于掌握审计线索,开展有针对性审计。
二是审计过程要了解群众反映。群众对政府工作的好坏,特别是民生项目是否合理适用、民生资金是否规范使用、民生政策执行是否到位等最有发言权。在涉及民生项目、民生资金、民生政策执行情况以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应当了解群众的反映,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民生项目、民生资金、民生政策执行情况和领导干部民生工作政绩的重要评价标准,通过座谈、访问等形式,掌握群众对审计对象的反映,把握总体印象,做到心中有数,不至于评价与群众的反映存在较大的反差,切实提高审计评价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
三是审计评价要体现相对人真实感受。审计事项的相对人既包括受益人,也包括受影响的人。随着服务型政府建设,民生成为政府工作的主要内容。民生资金审计评价要跟踪到受益的具体人,了解民生事项具体经办人的意见和受益人的评价。个人直接受益的资金要跟踪到底,掌握群众是否享受到了民生政策带来的福利,以及是否享受到了足额的资金保障,确保资金真正用于群众,防止发生挤占挪用的问题。注意把握群众的真正感受,通过问卷调查等形式掌握群众对民生工作的满意度,以群众直观感受评价资金使用的绩效、资金使用产生的社会效果。关注受审计事项影响的群众反映,如动拆迁审计项目的被动迁人,了解他们的意见和直接感受,并对意见进行分析和核实,把各方面群众的意见都听取到,提高审计评价的可靠性和针对性。
三、审计结果“问效于民”
审计最终要有一个结果,审计结果体现在审计报告中。审计报告除了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还要指出审计发现的问题,针对问题提出处理处罚意见,针对政策性缺陷、制度性障碍、倾向性问题提出审计建议。审计意见和建议既是审计结果的具体体现,又是结果运用的依据。结果是否正确、是否客观公正,群众最有发言权。审计结果要经得起时间的检验,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就必须问效于民。
一是主动征求群众的意见。审计评价要征求群众意见,利用向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的时机,适当征求审计过程中访问对象、参加座谈会人员的意见,重点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进行反馈,了解群众对审计评价的看法,防止不确当的评价造成消极影响。审计处理处罚意见和审计建议也可征求群众意见,凡涉及公共财政管理、公共资源调配审计的处理处罚意见,应了解群众看法,看处理处罚意见是否合适,防止审计处理处罚意见存在“护短”行为;向党委、政府、人大提出的宏观管理建议,凡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民生资金管理、社会保障投入、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政策性、制度性建议,以听证或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向人民群众征求意见,看是否符合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是加大审计信息公开的力度。审计结果公开是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的基本方法和基本途径。要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审计结果,审计结果公告是其主要形式,要把审计结果公告常态化、定期化。向人大报告审计工作要较为详细地通报审计情况,使人大代表能够理解审计结果,并在与人民群众接触的过程中,向人民群众作宣传。要充分利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政府工作会议、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审计整改联席会议、特约审计员座谈会,以及征求群众意见座谈会等场合通报审计结果,加大审计结果公开,搞好审计宣传,调动各方面利用审计结果的积极性。
三是审计整改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审计成效最终落实在审计整改上,审计重要,整改更重要。在审计结果公开的同时,要公开审计整改情况。既要公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还要公开审计建议采纳情况,没有整改和采纳的情况,凡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影响社会稳定的,也要进行公开,并要说明原因,接受群众的监督,增强审计整改跟踪检查的权威性和威慑力。通过整改落实让人民群众检验审计的成果,实现审计工作对人民负责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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