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哲涵
●破除银行垄断,除了拆掉准入门槛、放开价格管制,还需要在客户资源上真正体现市场竞争法则
从内蒙古来北京的刘阿姨到某银行网点取工资,8000元的“同行跨区转账费”竟有80元。“银行内部不都联网了吗?划个账咋收这么多啊!”
小可在北京某幼儿园就读。入园时,老师通知家长以孩子姓名在某银行开户交学费,可一年后又通知换家银行。家长很不满,老师也无奈:“换园长了,原来的那家银行没‘攻’下新领导。”
“攻领导”,银行舍得“弹药”。从公关游说到请客送礼,花样很多。
有所献必有所图。拿工资一项来说,大单位客户员工人数众多,银行拿下代发工资业务后,不仅能收取可观的、稳定的“代发费”,还会因职工工资的沉淀积累,获得巨量的、低成本的活期存款。而后者,是其赚取存贷差高额利润的重要来源。
可百姓就麻烦了。工资、养老金、医保金在指定银行领取,煤气费、水电费、交通罚款、学费在指定银行缴纳……不仅要负担多份账户管理费,记住多个密码,而且一些银行在“吃定你”的前提下,以小账户成本高利润低为借口,根本不把这些客户放在眼里:五个窗口四个服务“VIP”,任凭老人们为领养老金排长队;跨行转账、短信提醒、资产证明、挂失费想收多少收多少,而且收了也不告诉你;你想转账到第三方支付,对不起我们跟他家终端没协议;你赌气把所有账上资金转走,好吧,先收一笔跨行转账费,然后继续收账户管理费。
不可否认,许多企业之所以指定银行代收代发,是因为银行提供低息贷款等“打包服务”,银企之间是互利共赢的商业合作关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钱存到哪儿,从哪儿发工资,属于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命题,对可能存在的违规“指定行为”,需要通过完善内控机制加以防范。
而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员工的工资,有的是由财政部门通过项目招标指定银行发放,这就带有“政府采购”的性质。招标过程是否公开公正透明规范?协议里有没有对银行小额账户客户服务标准提出要求?大家很关心。同样,养老金、医保金由谁来代发、代收,幼儿园、学校等事业单位的缴费去哪里开户,也应严格招标,阳光操作。
当然,很多单位指定银行代发工资,不存在我们所担忧的暗箱操作问题,只是为了方便管理,省事儿。这可以理解。但代发工资毕竟涉及众多人员权益,是否能在统一中增加点灵活性?比如在指定某家银行的同时,员工也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银行。随着技术的发展,随着银行业竞争的加剧,有理由相信,单位为开设多个工资账户而增加的管理成本,是可以被慢慢消化掉的。
民营银行足音渐近,利率市场化如箭在弦,打破银行业垄断已不再是纸上谈兵。更为充分的竞争,会促动银行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然而,除了拆除准入门槛、放开价格管制,还需要在客户资源上真正体现市场竞争法则。“到哪儿领工资”,值得想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