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末,国家审计署公布我国五级政府债务审计结果,包括或有债务在内的地方债是17.9万亿元,相当于GDP的1/3;如果把或有债务按以前经验实际需要负担的部分折算,地方债为12万亿元。加上中央政府的债务,或有债务按面值计入,中国政府债务占GDP的比例是56%;如果只是按折算的部分算是41%。今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把地方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推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3月13日,李总理在答中外记者问时说:“审计结果已如实对外公布,表明债务风险是总体可控的,政府的债务率在国际公认的警戒线以下,大多数债务还是投资性的。但我们不能忽视其中存在的风险,正在加强规范性措施,包括采取逐步纳入预算管理,开正门、赌偏门,规范融资平台等措施。”一时间,我国地方债成为国家层面的“负担”、国际社会的“担忧”。
按照比较宽的口径算,我国政府性债务超过了50%,无疑是一个新高水平。对政府债务的理解,历来存在不同观点。古典学派主张“守夜人政府”,认为举债将会给整个经济带来负面效应。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后,凯恩斯主义主张扩大政府职能,增加支出减缓经济周期波动,支持政府举债。地方债规模不断积累,出现了70年代的滞胀,公共选择学派提出政府追求预算最大化;发行债务偿还旧债成为现实压力下的最优选择,但“要附加一些限制条件,确保只对将带来利益的项目采用公债筹资方法”。至于债务水平,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欧盟的占GDP的60%原则似乎得到了各国的肯定。即使按这一原则,我国目前在安全区间也是没有问题的。况且,2010 年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政府债务占GDP的比重已经超过了100%,其中日本约为240%,也没有伴随着“狼来了”的债务危机。所以,“目前我国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有的地方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的判断是成立的。
从全球范围来看,地方债是一个伴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出现的经济现象,在发达国家的发展过程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历史上地方政府债比公司债出现早好几个世纪,文艺复兴早期的意大利城市就从主要的银行借债。美国的城市借债则起源于19世纪。第一张官方记载的市政债券,是纽约市1812年发行的一般责任债券。1840年代,许多城市有地方债;到1843年,美国城市有2500万美元的债务。伴随着几十年的快速城市化进程,美国市政债出现爆发式增长。现在,美国8万多个地方政府,约5.5万个发行市政债券。美国的地方债伴随着美国的工业化、现代化、城市化一路走来,在成就美国当今世界大国地位的过程中功不可没。
地方融资平台实质上也是一种公私合作平台。公私合作平台(PPP),又称公私合作伙伴,在西方被广泛用于地方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上世界七八十年代,西方各国由于宏观经济混乱而导致债务增加,政府为了鼓励私人部门投资基础设施引入PPP。从1990年到2009年,欧盟近1400个项目是通过PPP实现的,价值2600亿欧元。我国的地方融资平台,以政府出资和公共资源为依托,采取市场化方式运作,承担特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融资与建设任务。这是在特定背景下逼出来的“公私合作平台”,与政府直接办公司相比是一个进步,为地方政府在原有体制下有所作为提供了一种尝试,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在需要的是规范,扬长避短;尤其是在我国目前经济下行风险加大,城市化进程加快的今天,否定地方融资平台和地方债是非理性的,也是危险的。
在利用地方债和地方融资平台的同时,也要采取切实措施防范债务和金融风险。第一,必须控制融资平台的债务规模和资金成本。控制融资平台资金来源的增加,降低杠杆化率;控制融资平台支付的利息,比如与基准利率挂钩;用市场手段解决道德风险问题。第二,建立一个可持续的财政制度框架。必须建立一个能监管所有融资平台的全国性体系;评估地方政府资产;编制中期,比如5年预算,包括未来的利息和资本偿还;在适当时候放开发行省级地方政府债券;调整央地关系,适时开征财产税,为地方政府奠定可持续收入来源。第三,整合资产和筹集更多资金。能产生收入的基础设施可首选作为债券化试点;鼓励私人部门承担基础设施建设;一些地方政府可以出售一些非战略性资产;发行中期债券使债务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