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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政府不公开信息需列“清单”

2014年04月01日08:21   来源:新京报

原标题:政府信息公开晒问题多数“笼统”

■ 对话

新京报:一些与百姓生活相关的部门依旧没有开通微信和微博,比如人社部。对此,他们应该怎么样做?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什么?

王锡锌: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很多种,有一些是法定的,比如官方信息公开网站,新闻发布会等,这些都是硬性公开机制,都是有要求的。当然,信息公开载体越多,效果越好,信息公开依靠更多的技术来做,这是一种趋势,开通了政务微博,可以更有效地发布信息,有效地沟通和互动,这种形式有比没有好,当然,已经开通的微博微信,我们也要看它们的质量,实质是最关键的,政府微博需要好好地维护。

新京报:你此前提出,县级政府是行政透明的薄弱处。就此次的公开情况来看,这个问题依旧存在。请问应该如何解决?

王锡锌:县级政府一直是行政透明的薄弱处,这个主要是因为我们的社会推动力没有得到很好的激活。目前我们国家推动政务公开的动力模式是自上而下的推进,这样动力就会递减,我们应该要改变这种单一模式,实行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双引擎推动模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监察部门的督促作用,让法院申请司法保障更有效。

新京报:一些部门以国家秘密为由,公布信息不够详细,这种情况如何解决?

王锡锌:从制度层面来讲,目前,我国的保密法过于原则化和抽象化,对于主体和权限的规定比较宽泛,从实践层面来说,审查的程序不合理,都是自己部门来审查,审查本身形同虚设。

最重要的是修订2008年实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条例只是一个行政法规,应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层级,提升为法律,对不公开的情况要标示清楚,就像李克强总理经常说的“权力清单”,凡是不公开的都要列举,而之外的都要公开。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不需要门槛,这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这个法律门槛很低,如果相关部门不受理,你可以起诉。 新京报记者 李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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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朱书缘、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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