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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实“好行动”践行“好路线”

        山东省高密市公安局 傅仁深  

2014年03月21日16:10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目前,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在全国上下如火如荼地展开。俗话说的好,“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源泉。”在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作为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如何带领队伍、以何种姿态、以什么方式、达到何种效果、如何检验评估等一系列的问题,都是摆在我们前进道路上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打铁还需自身硬”,这既是习总书记对自我“夙夜在公”开展工作的高严要求,也是对基层领导干部提出的勤勉工作的实干标准。我们在大力营造活动氛围的基础上,更应该以动真碰硬、敢于交锋、深挖根源、触及灵魂的“好行动”,求真务实、常抓不懈、植根人民、同心同德地把群众路线真正走成群众“好路线”。

第一,思想认识“高一层”,明确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的意义。群众是历史的实践者、创造者,是真正的英雄,水可载舟亦可覆舟。我们必须时刻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尤其是在现阶段国情、社情、党情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之时,只有常怀感激之心、敬畏之心,牢记党的宗旨,将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自己工作的“试金石”,将群众支持不支持作为自己工作的“风向标”,我们才能对自己手中的权力做到“慎”、对人民群众做到“敬”、对违法乱纪做到“畏”,才能真正以历史唯物主义和认识论指导推动各项工作的进展,才能防止政治微生物对于我们理想信念的侵蚀,真正做到听取意见“面对面”,推进工作“背靠背”,实践互动“心连心”。

第二,坚持学习“深一步”,灌输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的真谛。首先,领导干部要带头集体学习、集体讨论。作为基层领导干部,我们要先彻底解决好自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总开关”问题,做到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看问题、想问题、解决问题。其次,切实提高学习的命中率和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做到“不虚”,解决突出问题,做到“不空”,紧紧围绕主旨,做到“不偏”。最后,做好学习层面的上下联动。既要准确地吃透上情,将“从群众中来”的征求意见等根基环节放大,整合多条民意主渠道的基础上创新自选动作,又要以“对准焦距,找准穴位,抓住要害”为原则,积极落实基层联系点制度,用好实践学习环节对整个学习环节的落实和检验作用,实现“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的良性循环。

第三,勇于实践“先一着”,推进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要结合现阶段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开展活动,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摒弃“虚话空话客套话,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形式主义陈规陋习,通过精心制作意见调查问卷、意见薄、“挑刺”本等征求意见载体,将以往遮遮掩掩、不痛不痒等“刺眼”、“逆耳”问题列入必征必问内容,积极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鼓励大家讲真话、提意见,切实把存在的问题搞清楚、找出来,以实现“量体裁衣”的初衷,做到两手抓、两促进,真正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统筹起来,将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体现到推动发展和改善民生上来,真正实现“内生稳定”的社会和谐。

第四,解决问题“好一筹”,确保教育实践活动的长效性。首先,注重“边开展、边总结、边完善”,将“回头看”的环节提前融入到互动活动的各个环节,尽最大可能通过网上公示、文件公开等多种方式,将活动的开展情况、推进步骤、完成细节等进行告知,保障群众和广大党员对活动进展情况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小结点评,对群众和党员反映的方法不实、力度不够、反响不好的内容进行重点回顾和整改。其次,多采取“换位体验”、“服务承诺”、“现场服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活动开展的互动性和娱教性,积极关注“初衷虽好、效果不好”、“自身积极、群众反感”等问题的发生,及时采取叫停或者更改措施并记录在案,以便起到“前车之鉴”的作用。最后,按照“一事一毕、保质保量、不等不拖”的思路,及时将相应时限内的反馈内容在规定的时间、以规定的形式进行统一明确的梳理、反馈和讨论,逐个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预判,使各部门在工作时能够按照自身工作情况注意“照镜子”,按照由小到大、由轻到重、由急到缓的顺序依次“正衣冠”,从而研究解决措施,明确预期实效,落实相关责任,确保问题找准、原因找透、痛点找实,为实现“洗洗澡、治治病”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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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实习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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