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中改院《市场决定——十八届三中全会后的改革大考》新书发布会召开

建设“市场决定的有为政府”是关键

2014年02月28日17:18   来源:人民网

《市场决定——十八届三中全会后的改革大考》出版

人民网北京2月28日电 (记者 李晓明) “小王准备注册一家私营企业,从今年3月1日开始,他不需要先出具验资报告就可以直接注册成立公司了。”这正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工商注册制度改革的一大突破,即由事前审批转为主要进行事后监管。在今天举行的《市场决定――十八届三中全会后的改革大考》新书发布会上,与会专家围绕什么是“市场决定的有为政府”话题展开热烈讨论。专家们认为,有效的市场离不开有为的政府,在尊重市场决定作用的前提下,打造有为、有效、有责、有力的政府是关键。

“‘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不是不要发挥政府作用,而应当研究如何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魏礼群说。他认为,“解决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行政体制改革是关键。”他赞成中改院新书中提出的“市场有效前提下的政府有为才是正能量的有为”。

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张卓元指出,这是《决定》的重大历史性突破,如何解决“市场决定”作用和“有为政府”之间的关系,仍然考验着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的智慧。在发布会上其他专家也对此提出了许多意见。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认为,当前,建设“市场决定的有为政府”是关键。政府作用的发挥应当尊重市场决定资源配置这个大前提。为此,他给出了三个判断:第一,有效的市场离不开有为的政府;第二,脱离市场作用下的政府有为不可持续;第三,市场有效前提下的政府有为才是正能量的有为。要实现“市场决定的有为政府”需要:

第一,建立完善有效的宏观调控体系;

第二,从主要由事前审批转为主要进行事后监管;

第三,以现代市场经济规则界定负面清单和权力清单;

第四,地方政府应放弃竞争性主体转向公共服务主体;

第五,实行有效的政府治理,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打造有为、有效、有责、有力的政府。

《市场决定——十八届三中全会后的改革大考》一书以“市场决定”为题,全面分析阐述了全面深化改革大趋势和相关行动方案,是中改院2014年度中国改革研究报告。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