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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稳妥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升级

2014年02月20日14:18   来源:江西日报

原标题:积极稳妥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升级

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基础性工作、准确把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政策、建立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今年的省委一号文件提出的这些改革举措必将对我省农业农村发展升级产生深远影响

省委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升级的意见》下发全省,吹响了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建设现代农业强省的嘹亮号角。今年的省委一号文件传递出什么政策信息?有哪些突出新亮点?本版特邀请省社科院农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尹小健进行解答。

尹小健:省委一号文件是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以及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等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指导下形成的,是在我省粮食生产实现“十连丰”、农民增收实现“十连快”、农村改革向纵深推进的背景下形成的,坚持了许多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同时也进行了不少延伸和深化。具体说来,以下四个方面的改革必将对我省农业农村发展升级产生深远影响。

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分散的农民缺乏竞争力。从农业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即便是农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也会通过建立或加入合作社增强自己的竞争力。省委一号文件提出,要按照“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的要求,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社。尽管并不是首次提出发展合作社,但这次文件的论述有几点变化:一是在2013年省委下发的《关于加快农业农村转型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若干意见》提出使入社社员覆盖全省约30%的农户的基础上,又提出力争在3年内使农民合作社覆盖50%的农户,这意味着将有更多的农户被组织起来。二是以前的提法是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现在是“农民合作社”,淡化了合作社的专业性,这意味着农民合作社的业务边界可以适当拓宽。三是提出要引导农民合作社之间开展联合与合作,组建合作社联社。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小规模合作社同样很难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政府鼓励农民合作社联合,将分散的小型合作社组织起来,农户的生产要素就能发挥最大作用,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就能明显增强,合作社社员的利益就能得到更好的保护和实现。

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基础性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2013年我省提出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但没有明确时间表。这次省委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在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突出了这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权登记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只有把这项基础工作做好了、做扎实了,才有利于开展后面的相关工作。省委一号文件还强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这与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一脉相承。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也就是说,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可以分离,国家允许流转的是土地经营权,并不是承包权,更不是集体所有权。在牢牢把握这一政策精神的基础上,为鼓励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省委一号文件提出,加快培育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组织,逐步建立市、县、乡三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采取试点先行的办法,积极构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重点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化网络交易平台、农村土地流转价格评估指标体系、农村土地流转政策保障体系、农村土地流转监督服务体系建设。这有利于我省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准确把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政策。省委一号文件提出,对于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等工作,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申报国家试点;试点要按程序报批,取得相应授权后才能进行,各地不得自行其是、不能抢跑越线。各地在贯彻落实这一文件精神的过程中,要明确允许入市的只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并不是所有的农村建设用地,如公益性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更不是建设用地之外的其他耕地。即便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要入市,首先也必须确权、确地,不能无证转让,而且还要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

建立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省委一号文件提出,要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建立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并提出“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突出抓好镇村联动建设发展”等。这些改革举措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比如,农村的发展除了依靠城市带动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因为县域经济发展能有效避免出现“空壳村”等农村经济社会衰败现象。又如,在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的同时,要充分发挥新型城镇化的带动作用,城镇人口的集中以城镇产业集聚、功能集成、要素集约为基础,培育特色产业,扎实推进县城、中心镇、村联动建设发展,有利于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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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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