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食品的出现,原因虽然很多,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都是逃过政府监管“跑出来”的。如果监管到位,企业就不敢生产问题食品,即使生产了,也到不了公众餐桌上。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其本性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利大大干、利小小干、无利不干。特别是在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诚信体系还不健全。于是,一些企业为牟取暴利而失去良知,想方设法规避监管,处处找空子、钻漏洞,甚至明知有毒还制售有害食品。
由此可见,虽说食品行业是良心行业,但仅靠企业自律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加大政府监管力度,充分发挥监管这只“有形之手”的作用,对食品行业中疯狂逐利的不法分子严惩不贷,引导食品企业良性发展,确保生产经营的食品放心、安全。只有让不法分子“不敢犯”、“不能犯”,广大消费者“才敢吃”、“吃得安”。
监管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关键所在。不论是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状况的由乱到治,还是国内这几年食品安全形势的逐渐好转,都与食品安全监管从无到有、不断强化紧密相关。
从国外看,发达国家百年食品产业发展史,也是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日益严密健全的过程。以美国为例,1906年之前同样面临各种食品安全问题,小说《屠场》便描述了“毒死的老鼠被掺进绞肉机”等情节。面对这种“令人作呕的状况”,美国政府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纯净食品和药品法》等。经过100多年的完善,美国建立起覆盖全国的立体式、全方位监管网络,有效解决了食品安全问题。
从国内看,这几年一些地方为强化监管,进行了有益探索。比如,广东深圳、顺德成立市场安全监督局,陕西渭南成立食药监管委员会等。以渭南为例,2011年在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基础上组建的食药监管委员会,增加了农产品、食品生产和流通、生猪及牛羊屠宰等监管职能,成立农产品食品执法监察支队,公安局增设食品安全侦查大队。在强有力的监管之下,2012年该市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