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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舒建: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蒋舒建

2014年02月11日15:30   来源:广西日报

原标题: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良策。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抓“老虎”,打“苍蝇”,反“四风”,除“诟病”,反腐败工作深得人民群众拥护和肯定。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攻坚期、社会转型期、矛盾凸显期,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社会转型步伐加快,腐败滋生的土壤依然还在,只有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才能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更大成效。

吏治清正廉洁,则国泰民安;吏治骄奢腐败,则国家混乱。纵观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我们党面临的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长期执政,考验我们党能否始终把执政的权力用于为人民谋利益;改革开放,考验我们党能否始终引领人民走出一条充满生机活力的路子;市场经济,考验我们党能否始终抵御负面消极因素的不良影响;外部环境,考验我们党能否始终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四个考验”,意味着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而消极腐败的危险是党执政条件下最致命的危险。反腐败斗争事关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近年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设计、系统规划、跟进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总的来看,广大党员干部主流是好的,但在一些地方、一些领域,腐败现象仍然多发频发,部分党员干部违法违纪影响恶劣,极大地损害了党的形象,严重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治国先治吏,治吏要从严。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更为繁重、更为紧迫。我们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重典治乱,严惩腐败。

一是强化党内监督,严格执纪问责。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改革纪检监察体制,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创新巡视方式方法,实现巡视的全覆盖;全面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编织一张权力不可逾越的天网,堵住腐败行为产生的法律漏洞。

二是严厉惩治,防止“只闻雷声、不见下雨”。对于侵蚀了党员肌体的腐败毒瘤,要敢于动真格,通过“惩处”这把手术刀,彻底切除影响党员身心健康的病毒之源,给腐败分子足够的惩罚,给潜在的可能腐败的党员干部足够的震慑,使广大党员对党纪国法心生敬畏。

三是常抓不懈,防止“知足常乐、自我满足”。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反腐败工作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不同阶段腐败的变化和特征,清醒地认识到反腐败在新形势下面临的挑战和难题,持之以恒、常抓不懈,防止“知足常乐、自我满足”,以更大的决心一抓到底,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四是“老虎”“苍蝇”一起打,防止“搞例外、设禁区”。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坚持惩治腐败没有特区、不设禁区、不搞例外,一如带电的“高压线”和烧得通红的“火炉”,只要有人敢于触碰,必被烫伤,不论触碰的人身份特殊与否、地位高低与否。只有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腐败,既打“老虎”也打“苍蝇”,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违纪必究,才能真正在全社会形成风清气正的党风政风。

(作者单位:南宁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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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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