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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保持敢为人先的改革锐气

2014年02月07日11:17   来源:南方日报

原标题:继续保持敢为人先的改革锐气

  东莞过去因勇于改革而率先崛起,未来也必靠深化改革而再度领跑。必须坚持先行先试,在改革创新上早人一着,在谋划发展上先人一步,充分发挥各类改革试点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把探索变成经验,把“试点”办成“示范”,释放新一轮改革红利。

  东莞作为改革先行地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必须继续保持敢为人先、先行先试的改革锐气。过去35年来,东莞成为全国改革开放一个精彩而生动的缩影。无论是从率先发展“三来一补”业务、首创招商引资“一条龙”、“一站式”服务,到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构建开放型经济体系,还是从“向农村工业化进军”、“按现代化城市格局建设东莞”、“向第二次工业革命进军”战略的提出,到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实现高水平崛起核心任务的确立,无不是深化改革的积极探索和大胆实践。东莞过去因勇于改革而率先崛起,未来也必靠深化改革而再度领跑。要发扬求真务实、敢为善成的改革传统,敢啃硬骨头、敢打攻坚战,为实现高水平崛起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率先走出一条东莞特色的改革新路,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继续走在前列。

  一、充分发挥各类改革试点的示范带动作用

  必须坚持先行先试,抓好我市承担的省和国家试点改革项目,在改革创新上早人一着,在谋划发展上先人一步,充分发挥各类改革试点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把探索变成经验,把“试点”办成“示范”,释放新一轮改革红利。

  着重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工商登记与经营项目审批相分离、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放宽住所产权证明限制、“一站式”年度报告制度、简化行政许可、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等改革,试点推进“集群注册”等改革,打造商事登记改革后续监管“东莞模式”。

  创建城乡土地生态利用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和创建节约集约用地模范市,从整合建设用地、整合农用地、转变用地方式、土地生态修复等方面,探索土地制度改革,构建土地统筹开发与利益平衡共享机制,破解我市土地资源制约难题。

  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全国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国家生态市、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等创建,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生态修复制度,走出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的新路子。

  二、改革是推进转型升级的动力源泉

  近年来,虽然我市推进转型升级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但“拐点”尚未稳步迈过,制约转型升级的体制机制束缚尚未根除,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理念加快推进各项改革。

  一是构建开放型经济政策体系。深化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综合配套改革,破除制约外经贸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性障碍,推动我市由外经贸大市向外经贸强市转变。创新加工贸易模式,构建中小企业产业提升综合服务体系、内销服务体系、管理服务体系和开放型监管体系,建立适应加工贸易“散养”的开放型监管模式。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探索实现跨境电子商务的贸易便利化、监管信息化、运作阳光化、服务本土化。以松山湖台湾高科技园和两岸生物技术产业合作基地为试点,探索共同规划、共同开发、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同受益的产业合作新机制。

  二是探索统筹发展机制。以建设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为突破,引导资源要素合理分布、优化配置和高效整合,推动“行政区经济”向“经济区经济”转型。目前,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建设上升为省级战略,已启动总投资486亿元的20个项目,全力打造10个水乡特色发展示范片区,探索主体功能区战略的实现形式和区域协调发展新模式。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创新“三旧”改造用地制度,鼓励成片改造,推动实施“工改工”,在前期通过“三旧”改造已拉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30亿元的基础上,新推动建设282宗项目拉动1000亿元的投资。抓好虎门港和沙田镇统筹发展,打造珠江口东岸现代产业集聚区。

  三、从一元单向管理向多元交互治理转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之一,并在党的重要文件中首次提出政府治理的概念,从“管理”走向“治理”,实现从一元单向管理向多元交互治理的结构性转变。具体到东莞,要重点推进如下改革:

  以创建全省创新社会管理引领区为抓手,加强系统治理,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完善异地务工人员融入东莞的制度设计,拓展积分制入户,探索多种途径参与社会管理和社区自治。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在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等方面进行探索。统筹推进就业扶贫、教育文化、住房社保、医药卫生、城市管理、食品药品等领域改革,加快形成符合东莞实际、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

  要放权于市场,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压减审批事项,减少审批前置条件,按照“能并不串”原则推进并联审批,全面实施项目投资建设审批流程再造。放权于社会,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政府行业管理、微观事务管理等职能向有资质的社会组织转移。放权于基层,深化简政强镇改革,优化市镇两级权限配置。

  (作者系中共东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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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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