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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薇薇:释放新型城镇化红利

2014年01月23日15:18   来源:云南日报

原标题:释放新型城镇化红利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里,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推动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成为2014年我省突出抓好的10项重点工作之一。

城镇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我省城镇化建设起步晚、基础差,受地理区位、自然环境、历史文化、经济发展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城镇化水平偏低,城市数量少,城镇发展布局不平衡,城镇特色不够突出,基础设施比较薄弱,工业化水平远远落后于城镇化建设的要求。为加快城镇化的发展步伐,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包括现代新昆明,玉溪、曲靖、大理、蒙自区域中心城市,州市所在地和设市城市,县城,中心集镇,边境口岸城镇6个层次的全省城镇体系建设构架的思路。同时,注重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提出“守住红线、统筹城乡,城镇上山、农民进城”的总体要求,按照“做强大城市、做优中小城市、做特乡镇、做美农村”和“坚持规划、突出特色、保证质量、注重节约”的要求,大力实施城镇化战略。

然而,与全国水平53.73%相比,我们仍存在较大差距。一个现实是,我省工业化不高,而城镇化发展水平又严重滞后于工业化发展水平,导致工业化、城镇化与服务业的发展难以形成良性循环。至2012年底,我省城镇化水平39.3%,工业化水平42.9%,城镇化水平滞后于工业化水平3.6个百分点。产业集聚能力不强致使社会分工深化细化不够,人口城镇化滞后导致需求拉动能力不强,产业发展和集聚缺乏支持,又造成产业发展吸纳就业的能力比较弱。而另一方面,城镇内生动力的疲软也让其经济带动力无法扛下巨大的社会服务需求,医疗、教育、社保等公共服务的缺失和滞后,自然也不会让外来务工者产生归属感、认同感和幸福感。

“城镇化的关键还是在‘人’,人留得下来,融得进去,才是真正的城镇化。”两会代表委员的这番话,可以启发很多的思考。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建设,不单单是看到“物”,更须注重“人”;不单单是一种“量”的扩张,更需追求“质”的提升。这就需要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把为人服务作为城镇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人的需求和发展角度出发推进城镇化建设,进一步激活和释放新型城镇化红利。一方面,着力加强产业支撑,让城镇为工业化的发展集聚要素,营造环境,提供平台,实现产业与城镇的深度融合,改变“空心城镇化”、“片面城镇化”和“被动城镇化”现象;另一方面,不是简单的“化掉农村”,而是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市场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管理体制的一体化,提升城市建设的水平,传承并发展城乡历史文脉,打造绿色人文城镇,让人民“望得见山水,记得住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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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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