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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甄小英:“防止简单以分数取人”体现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完善

2014年01月16日10:05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甄小英做客人民网(资料图)

人民网北京1月16日电 (万鹏)近日,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提出,考察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把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等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防止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工作实绩。针对《条例》中体现了哪些亮点这一问题,记者专访了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甄小英。

甄小英指出,此次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上突出体现了两大亮点。首先,《条例》将十八大以来,尤其是三中全会中关于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成果进一步制度化、细节化,对于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中的创新措施加以完善,对于在实践中效果好的措施则加以保留和巩固。例如,《条例》提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应当科学规范测试、测评,突出岗位特点,突出实绩竞争,注重能力素质和一贯表现,防止简单以分数取人,这体现了干部选拔任用措施的调整和完善。

其次,从党和国家当前的发展趋势来看,《条例》充分体现了党政干部选拔与时俱进的特点。甄小英谈到,《条例》内容契合了我国现代化发展对于党政干部选拔的需要,体现了新时期党对于干部素质的新要求。首先,《条例》更加重视对党政干部“德”的衡量,明确提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其次,考察的标准更加注重时代的发展,事业的要求和干部队伍的需要,例如,《条例》提出考察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把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等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防止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工作实绩;最后,《条例》的内容也充分体现了干部选拔任用适应民主化发展的特色。

甄小英最后谈到,此次印发的《条例》充分征求了党政干部意见,不仅纠正了以往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不完善之处,同时更加注重干部的实践经验,重视选拔过程中的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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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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