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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佑:完善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

李振佑

2014年01月13日15:35   来源:甘肃日报

原标题:完善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近年来,甘肃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但由于受自然、区位、经济、历史等因素的制约,城镇化发展速度仍然较慢,水平偏低,到2012年底,甘肃城镇化率仅为38.75%,低于全国城镇化率13.82%。同时,城镇化发展结构不平衡,地区差异明显,“东弱西强”“东慢西快”的格局特点突出;城镇体系不健全,规模普遍较小;城镇化内生动力不足,政府主导、资源主体成为全省大部分城镇经济发展的动力源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必须在清醒认识和准确把握甘肃城镇化现状和问题的基础上,围绕提高城镇化质量,因势利导、趋利避害,完善甘肃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坚持走甘肃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加快推进全省城镇化进程。

统筹规划,走科学发展的城镇化道路。城镇规划是指导城镇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甘肃省情科学编制城镇化发展总体规划,同时要运用绿色 GDP 衡量标准,建立健全科学的城镇化测量指标体系,综合考察城镇人口比重、住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管理水平、环境容量、土地利用效率、生态平衡、社会和谐等因素,努力做到城镇化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衔接。省市县镇都要在总体规划指导下,依据自身资源、环境条件,科学估算城镇化进程中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规划城镇建设规模。同时,要强化规划对城镇发展的刚性约束,城镇化发展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都要落实耕地保护要求和政策。

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甘肃地域狭长,东西自然地理条件差异较大,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人口分布不均衡,城镇化发展潜力和综合承载能力不同。这一基本省情决定了甘肃新型城镇化不能在规模结构上过于偏重发展大城市或小城镇,只能因地制宜,分类引导,形态多元,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道路。具体来说,必须从实际出发,结合区域发展战略和全省的自然地理条件、社会人文现状、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发展特征、城镇化结构体系等具体情况,全面提升兰州特大型城市的辐射带动功能,积极发挥酒嘉、天水等区域性中心城市的作用,健全市州所在地城市的服务功能,发展特色建制镇,增强建制镇对镇域乡村的聚集和辐射带动作用。

确保城镇化速度与质量并重。目前,甘肃城镇化进入以推进深度人口城镇化为特征、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新阶段。城镇化速度与质量并重,意味着不仅要保持一定速度,更要注重质量,要在提高城镇化质量的基础上,继续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从当前情况看,必须着重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解决已经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努力提高农民工融入城镇的素质和能力,解决“半城镇化”问题。二是以人为核心,提供与城镇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宜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妥善解决“城市病”问题。三是转变城镇发展模式,大力推进低碳生态城市建设,促进城镇集约紧凑发展,提升城镇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四是建立科学的城镇化发展评价体系,将城镇化质量纳入政绩考核、重大事项督察范围,确保城镇化健康发展。

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健全完善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城镇化实行新机制。新型城镇化就是既要发挥市场机制对推进城镇化发展、合理配置生产要素的决定性作用,又要更好地发挥政府在创造制度环境、编制发展规划、加强社会治理等方面的职能。一是要完善市场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疏通城乡之间生产要素平等交换的渠道,让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引导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为城镇集聚和辐射功能的发挥创造有利条件。二是要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发挥各级政府的规划和引导作用。政府要致力于通过制度建设,运用法律手段和政策手段,强化政府规划和引导职能,构建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城镇化实现新机制,消除人口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的制度障碍。

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城镇化与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协调发展与良性互动。要充分利用目前甘肃经济较快发展的机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增强第二、三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提供尽可能多的就业岗位,强化产业发展对农民就业非农化的带动作用,从而促进城镇化、工业化和经济发展同步,实现农民非农化与农地非农化、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的协调。具体来说,一是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节约土地资源,提高土地经济效益和人口集聚,提升其对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基础性作用。二是要优化第二产业内部结构,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现代装备制造业,增强其对区域产业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三是要进一步完善鼓励信息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体系和环境,加快发展信息产业,促进城镇化智慧发展。

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新型城镇化要由原来的“重城轻乡”“城乡分治”转变为城乡发展一体化,由偏重单项突破转变为包括户籍、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等综合配套体制的多项改革突破。当前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必须立足城乡统筹发展的各个方面,围绕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民生活城镇化、社会保障趋同化、基础设施一体化、生态环境优质化、区域发展产业化等目标,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方面建立符合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推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真正重视城镇化的主体,实现城市社会的有效融合。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甘肃城镇常住人口中农业户口人口占36.27%。如此规模庞大的“半城镇化”群体的存在,必然要求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要兼顾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加快社会融合,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一是要尊重城乡居民在城镇化中的主体地位,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及时化解城镇化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和矛盾,如农民土地权益保障问题、失地农民就业问题、城镇居民拆迁问题等,保障城乡居民的各项权益。二是要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对城市外来常住人口实行市民化管理,积极探索建立与当地市民平等的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破解“城市社会二元结构”问题。三是要消除不利于城市包容性发展的一切排斥性制度,促进农民工等外来人口的城市接纳与融合。

(作者系甘肃省委党校经济学部副主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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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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