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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飚:维护司法公正就是我的梦

记者 吕立峰

2014年01月13日09:4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原标题:张飚:维护司法公正就是我的梦

新疆石河子市检察院检察官张飚。

张飚在监所查看信箱。

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授予张飚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采访张飚时,他已经退休快两年了。原本在家抱养孙子、颐养天年的他,却因为轰动全国的张高平叔侄强奸杀人冤案,而仿佛一夜之间成了家喻户晓的新闻人物。眼前的的张飚,面带笑容,双目有神,给人一种亲和感,除了头发有些花白外,很难看出他已经63岁了。

  打开话夹,张飚的话语不多,但却中气实足,很有感染力。忆及往事,这位在石河子市检察院工作了31年的退休检察官动情地说:“身为肩负法律监督的执法者,维护司法公正既是一种责任担当,又是值得我毕生追求的梦”。

  “有申诉咱就得当回事”

  为民是践行执法理念的底蕴,公正是价值取向的体现。这是张飚从事检察工作遵循的准则。几十年来,如果有人申诉,只要找到了他,张飚从不推辞,严谨认真,耐心办理,让百姓真正感受到司法案件公平正义就在自己身边。

  2007年7月,张飚与同事到石河子监狱巡查,这是石河子市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的职责。吃午饭时,管教干部讲了一件事:有个服刑犯人叫张高平,转入石河子监狱后,性格孤僻,不愿与人交往,一直喊冤叫屈,不认罪,不参加劳动改造,点名不喊到,不让申报减刑,也不给家人通电话,成天爬在铺上写申诉材料。

  张飚沉思了许久,没有发表看法。凭着多年的工作经验,张飚意识到犯人抵触情绪这么大,思想肯定有什么解不开的“症结”。必须摸清喊冤的原因,对症下药做好拯救工作。

  “我没有强奸姓王的姑娘,更没有杀害她,是有人陷害我和我的侄儿子。”张飚找张高平谈话时,他的情绪显得特别激动,眼眶里噙满泪水。张高平哭着说:“我和侄子张辉是跑个体运输的,靠辛苦挣钱养家,本本分分,规规矩矩,没干过违法犯罪的事,凭什么判我15年刑,凭什么要我认罪服法,又凭什么把我送到监狱劳动改造”。

  “你有冤屈,提出申诉了吗?”张飚心平气和地问张高平。“这本来就是人为制造的错案,一审法院判决下来,我就开始申诉。后来又把我转到你们这里来服刑,也没有放弃过。写了多少申诉材料,自己也记不清了。我是冤枉的,我没有强奸,也没有杀人。”张高平说着,哭着,泣不成声。

  此时此刻,张飚内心涌上一阵揪心的痛楚,服刑犯人这样喊冤叫屈的,他干了这么多年监所检察工作,还从来没遇到过。张飚安慰张高平说:“如果你有冤屈,按照法律程序继续向有关部门申诉,我们检察机关有责任为你提供帮助。”张高平擦了擦眼泪,再没有说话,但向张飚投去充满希望的目光。

  张飚把受理服刑犯人的申诉,当成是自己职责的坚守。过了几天,张飚专程到石河子监狱调阅了张高平的服刑卷宗,一页页的翻阅,看得非常仔细,有疑点都记在本子上。他的思路渐渐明晰起来:张高平一案的证据使用、案情细节存有疑点,很可能是一起错案。

  一天,张飚到监狱巡查完后,又来到监区找张高平谈话,进一步了解当时的情况,询问得很仔细,有些情节,反复问上好几遍。这次谈话,持续了3个多小时。张飚和同事错过了回监狱机关吃午饭的时间,就让管教干部从服刑犯人的食堂打来饭菜。一顿“囚饭”,对于张飚来说,再平常不过了,但却缩短了检察官与服刑犯人之间的距离。为这事,张高平感动地哭过。

  张高平的申诉材料,以石河子市检察院的名义邮寄到当时的办案机关。张高平等着盼着,每次见到张飚就问:“张检察官,我的申诉有着落吗?”张飚说:“现在还没结果,你耐心等待。”

  2008年10月,张飚从设在石河子监狱的检察长信箱里,收到张高平写的一张条子,内容是要求会见张飚检察官。张飚看到纸条,马上找到张高平。张高平说,《民主与法制》2008年第13期,报道河南平反了一起灭门杀人冤案,有个证人叫袁连芳,法院判我强奸杀人罪,也是这个人作的证。

  张飚是一个对工作极其负责的人,他马上向石河子市检察院领导汇报。按照领导的指示,张飚向浙江、河南等地检察机关发函调查袁连芳的情况,通过户籍管理部门调取了袁连芳的人头像,发往有关公安局看守所辩认。费尽周折,终于查明袁连芳作假证的事实。

  2010年9月,石河子市检察院第五次将张高平的申诉材料、谈话笔录、相关证据材料和石河子市检察院的意见,一同寄到有关部门复查,张飚多次打电话询问情况。几年过去了,一直没有信息反馈。张飚没有放弃法律监督的职责,没有动摇彰显公正的意志。他说:“发现了问题,如果不解决好,我放心不下。”

  张飚眼看自己快要退休了,他对自己的科长魏刚说:“张高平的案子确实有问题,要坚持不懈的管到底。”张飚到监狱安慰张高平说:“坚持下去,就有希望,一定要相信法律”。

  时刻牵挂张高平冤案的张飚,接着给张高平的辩护律师发了一条短信:“我今年要退休了,张高平的案子,希望你不要放弃。每到夜晚,想起张高平哭诉的情形,我都无法入眠。”

  为了张高平的申诉,张飚已是筋疲力尽。退休的前一个月,张飚伏案给浙江省检察院陈检察长写了一封信,详细汇报了张高平强奸杀人的案情和石河子市检察院对此案的看法。这封信,引起了检察长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很快打电话告诉张飚:领导有批示,案子正在调查。

  2012年8月,浙江省委政法委派工作组来新疆调查张高平叔侄强奸杀人一案。2013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审判决,张高平和他的侄子张辉无罪。张高平打电话告诉张飚这一喜讯,张飚听了泪水涌满双眼。

  有人说,张飚为纠正这起错案立了大功。张飚却回答说:“我只是站在维护公平正义的角度,履行了一个检察官应该履行的职责”。

  “再难也要查个水落石出”

  石河子监狱服刑犯人梁益海脱逃案,是张飚办理的一起惊动北京的大案。案情曲折复杂,但办得很成功。

  2006年8月8日下午4时,石河子监狱组织服刑犯人在红山电厂建设工地施工时,服刑犯人龙泉涌趁人不备,从30多米的悬崖跳入玛纳斯河逃跑。石河子监狱紧急部署,当天将龙泉涌抓获。

  案件侦查终结,监狱以涉嫌脱逃罪提请石河子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就在张飚审查案件时,突然接到一个署名举报:我认识龙泉涌,这是他的假名字,真名叫梁益海,原在辽宁省大连市被判处无期徒刑,脱逃后长期流窜在辽宁、吉林、广东等地,现在服的刑是在广州犯的案。

  张飚这个人很执着,做任何事情都是一丝不苟。他马上赶到石河子监狱,找到举报人进行核实。举报人是新入监的,与梁益海是同一地方人,有过交道,俩人很熟,知根知底。梁益海这次脱逃,与这个服刑人员的出现有很大关系。张飚分析判断,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可信度比较高,必须顺藤摸瓜,再难也要查个水落石出。

  此案涉及面广,案情又重大,张飚立即向石河子市检察院领导汇报,根据院领导的指示,立即呈报上级检察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对此案十分重视,院领导批示监所检察处具体指导办案。

  张飚迅速制作了大量的影像、指纹等技术资料,制订了详细的调查计划。2006年12月26日,张飚和他的同事昼夜兼程赶到大连,顾不上休息,拖着疲惫的身子,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在辽宁省检察院和大连市检察院全力配合下,办案组从大连市公安局、法院等部门调取了大量证据材料,经梁益海的亲属辨认,龙泉涌就是负案在逃的梁益海。

  调查证实:1994年3月28日,梁益海因犯流氓罪、故意伤害罪被大连市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5年1月服刑期间在患病住院治疗时脱逃。梁益海通过非法手段在吉林省白山市办理了名为龙泉涌的身份证,以此身份长期流窜于辽宁、吉林、广东等地。2005年10月28日,梁益海因犯抢劫罪被珠海市香洲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2006年4月由广东调到新疆石河子监狱服刑。

  确认罪犯真实身份及余罪后,张飚和同事迅速乘火车南下调查取证。张飚克服南北气候差异、语言不通、时差等困难,通过多种方式和手段,查找到案件知情人,获取大量证据材料。

  2007年2月26日,新疆兵团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当庭宣判:梁益海犯脱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与前罪尚未执行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和抢劫罪余刑九年零五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人们清楚,张飚为此案的成功办结付出了艰辛的努力。

  “体现公正是我的职责所在”

  张飚是陕西蒲城人,6年当兵生涯,铸就了他耿直的性格,在兵团农场连队代理5年排长的经历,积累了做群众工作的丰富经验。1980年2月,调入石河子市检察院,做过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无论在哪个岗位,张飚都坚守执法为民的理念,以实际行动维护司法公正。

  云南“躲猫猫”事件发生后,石河子市检察院及时加强对“牢头狱霸”的监督检查。张飚在检查时了解到,石河子城区看守所102室马海军等5名在押人员,存在“牢头狱霸”的行为。张飚一头扎进看守所,呆了整整5天,详细询问该监室15名在押人员,发现马海军等5人利用监控死角,以组织洗澡为名欺辱、殴打其他在押人员,强迫其他在押人员为其承担劳动任务、按摩、提供伙食等,先后殴打同监人员13人,致使多人受伤。

  张飚提出对其中3人实行严管,2人建议法院从重处罚的检察建议,都被有关部门采纳,有效制止了“牢头狱霸”现象的发生。张飚工作认真的态度,给看守所的干警留下了深刻印象。

  情感是开启心灵的钥匙。张飚用无痕的爱打开一道道封闭的闸门,拯救了一个个心灵受伤的服刑人员。

  一名服刑人员因不服管理,破口辱骂监狱执勤民警,按规定被严管,他不服,抗拒参加劳动改造。张飚知道后,对严管的手续进行监督检查,没有发现不妥之处,便多次找他谈话教育。

  刚开始,这名服刑人员不但不能正确认识自己的错误,而且态度很硬,出言不逊。张飚心平气和地和他谈,一次又一次,不厌其烦。摆事实,讲道理,说监规,谈前途,用关爱和引导融化了抵触和愤懑的坚冰。这名服刑人员终于泪流满面,哽咽着表示要悔过自新。从此,积极参加劳动改造,多次获减刑奖励。

  有一个服刑人员曾殴打同监室人员,造成极坏的影响。石河子监狱办理减刑时,有人反映了此事。张飚很重视,马上到监舍调查,找管教干部了解。经核实,确有其事,只因为此人与一名管教干部关系比较好,就把他列入减刑人员的名单。张飚在会上明确表示,这个犯人不能减刑,会场上响起一阵雷鸣般的掌声。事后,有个服刑犯人悄悄对张飚说:“你是敢于伸张正义的好检察官,我们都敬佩你”。张飚回答说:“这是我的职责所在”。

  一次,张飚在监狱检查工作时,看到一位年轻的管教干部在训斥服刑人员,话说得很粗鲁,这位服刑人员有些受不了,但又不敢顶撞。事后,张飚找这位管教干部了解监区服刑人员的动态,在谈到如何依法管理罪犯时,张飚语重心长地说;“服刑人员有罪才判刑的,到监狱就是接受劳动改造,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只要我们依法办事,文明执法,这些人会遵守监规的,如果我们不注意方式方法,辱骂甚至体罚,就会产生逆反心理,不利于改造。”张飚的一席话,让这位管教干部很快转变了工作态度,成为服刑人员公认的好管教。

  有位服刑人员的家属,跑到石河子监狱探视,结果没有开到接见证,一气之下,告到石河子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在办公室大吵大闹,说监狱肯定虐待了自己的亲属,不然为什么不让接见。张飚把这位家属请到自己的办公室,端来一杯热茶,让他喝水消消气。当场给监狱打电话询问情况,又耐心地给他讲明监狱停止探视的原因。这位服刑人员亲属终于理解了,向张飚和其他工作人员赔礼道歉。

  湖南籍服刑人员李某刑满释放,按规定,石河子监狱给李某支付了400元回家路费。当时正值冬季,天寒地冻,李某出狱后冷的受不了,就花钱买了毛衣毛裤,路费所剩无几,没钱买火车票了。李某想到了张飚检察官,便来到石河子市检察院。

  张飚当即给监狱打电话,了解这名服刑人员的有关情况,随后把手机递给李某说,你给家里打个电话,讲讲自己的难处,让家人寄点钱过来,张飚还把自己的银行卡号告诉了李某。

  张飚害怕李某饿肚子,从袋里掏出50元交给李某,让他买盘拌面吃,剩余的钱找家便宜旅馆住下来。临走时,张飚还把自己的一顶新棉帽戴在李某的头上:“天气冷,别冻感冒了。”望着张飚那张和蔼的脸,李某的泪水夺眶而出。

  有人说,现在干啥事都得求人送礼。张飚也经历过,但他顶住了。张飚说:“我们是呵护公正的使者,自身要正。”有的服刑人员亲属,为了达到给自己亲人减刑创造条件的目的,想方设法接近张飚。一次,张飚接到一位初中同学的电话,说晚上朋友在一起聚会。张飚如约来到饭店,走进包厢,发现除同学外,还有几个陌生面孔,其中有一个好像是服刑人员的亲属。

  张飚的脸马上阴沉下来,他预感到这里面有名堂,转身就走了。同学急忙追出来,说出请客的真相:“放心吧,吃饭没有恶意,就是大家互相认识认识,将来在减刑上行个方便,这也不过分,别太认真了。”

  张飚生气地说:“该不该减刑,是有法律程序的,如果把不该减刑的,我们硬是给办了减刑,在监狱就会产生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不是我不给你面子,吃了这饭,心里不踏实”。从此,这位同学与张飚的关系疏远了,有时俩人见面,也显得很不自在。

  在石河子市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的档案里,清楚地记录着几组数字:张飚为16名服刑人员转办申诉材料,受理服刑人员举报材料5份,依法为4名服刑人员纠正刑期错误。

  张飚从事监所工作10年,审查监狱减刑、假释人员7681人,没有出现一次差错,没有一人举报,做到了法院、监狱、服刑人员“三满意”。张飚说:“只要出于良心,公正做事,就不会出原则,更不会走邪门歪道。”

  张飚退休了。但在采访结束时他对记者说,“我人虽然已经退休了,但作为一个‘追梦人’,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纯洁性的信念永不退休,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永不退休,勇于担当起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永不退休!”(检察日报记者 吕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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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朱书缘、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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