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俊峰
群众路线的基本内容就是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构成了共产党的政治路线、组织路线和工作方法的基础。我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要把相信和依靠群众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
社会主义本质上是人民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事业。人民群众既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体,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主体,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和基本道理,是我们党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理论基础。唯物史观就是群众史观,它强调生产力是决定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因素,又强调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因为人民群众是物质生产活动的主要承担者。生产力的发展归根结底还是人民群众改造自然的实际能力的提高和发展,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本质上是现有社会经济关系和分配制度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生存发展需要,从而束缚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能力的矛盾。而解决这些矛盾的根本途径,说到底还是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社会主义事业作为人民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事业,既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也是历史发展的应然。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质上就是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核心价值观,是广大人民群众最期盼最向往的共同价值目标和价值理想。当然,正如社会主义理论不是从工人运动中自发产生的一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不会自发形成,它是作为工人阶级和中华民族先锋队的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总结社会主义实践的经验而提炼出来的。通过倡导、宣传、教育而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共识和共同信念,成为引领、整合各种社会思潮和其他价值观的主导性的观念形态。而这本身就是一个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过程。
十八大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分别是国家层面的、社会层面的和个人层面的价值目标,但是,这几个层面的区分并不是不同主体的区分,而是以人民群众为主体而形成的不同层面之目标的区分。主体的同一性规定了不同层面之目标的有机统一性,也规定了践行措施和实现路径的根本一致性。
我们在这里强调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一方面是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质上就是人民群众的共同价值诉求和理想,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体,另一方面是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定要相信和依靠人民群众,以人民群众为实践主体。一切宣传和教育,都是站在人民群众立场上进行的启发性教育,其目的正像恩格斯所说的使人民群众“意识到自身的地位和需要,意识到自身解放的条件”。
当然,说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体,并不否认人民群众也分为不同的阶层、不同的群体,在这个意义上也可看作存在着不同的主体,有各自的利益诉求,价值观念会有所不同。对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说,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合理性、先进性,包括对其他价值观的引领性、包容性、共契性,以形成普遍共识和共同信念,是一个重要环节。同时,还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结合实际情况着力于社会制度和法治的建设,以法律和制度作为合理解决不同主体间矛盾的具体方式和社会公正的基本保障,也作为人们判断是非对错的共同标准。我们必须明白,各种宣传教育都属于价值导向的范畴,属于“倡导”、“说服”的工作,法律和制度则属于不能违反的社会规矩。既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于各种社会制度和规范之中,又紧紧依靠群众维护这些制度规范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是我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的关键环节。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