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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改革中的纪检监察实践

冯发贵

2014年01月02日15:24   来源:四川日报数字版-首页

原标题:全面深化改革中的纪检监察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原原本本学习和研读经典著作,努力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自己的看家本领。我们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特点,学哲学,用哲学,认真研读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深感既能读出理论升华,也能读出实践指南。

深化理论支撑,体会精微要义

领会实质,要内化于心。深刻认识全面深化改革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关系,在方法论上,必须辩证思维、系统把握。

一要体现时代性,宏观认识改革的历史意义。当前,反腐败体制机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落实等方面尚有较大改进空间。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反腐败斗争提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所作的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重点部署,标志着纪检监察工作向治理能力现代化转型。

二要注重系统性,具备大局观。《决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彼此关联,贯通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尤其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社会治理等改革路径,更是压缩权力寻租空间、铲除腐败滋生土壤的根本之举。

三要凸显专业性,树立专业观。全面深化改革,纪检监察机关既是建设者,也是执纪保障者。只有明确这一定位,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强化执纪监督主责,提升专业能力,发挥专业优势,才能奠定纪检监察机关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地位,才能以高品质、高效能的反腐倡廉成效取信于民。

四要富于创新性,赋予改革敢“破”敢“立”的动力。《决定》中关于“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一系列创新举措,直接针对反腐败机构职能分散、腐败案件频发却责任追究不够、查案不力、监督不力等弊端,确立了更加注重源头治理、更加注重制度反腐的科学发展取向,为未来5-10年反腐倡廉体制机制逐步成熟定型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要发挥能动性,投身改革、护航改革。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投身改革,宏观看形势,理性看自我,提高反腐倡廉专业能力,坚定廉洁从政道路选择。

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统筹协调、妥善处理治标与治本、突破与渐进、继承与创新、顶层设计与基层首创等贯穿改革始终的辩证关系,着力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

推进实践创新,务求精稳实效

学以致用,这就是外化于行。创新实践必须先行先试、求真务实,才能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

一是强化源头治理。重点加强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执行等改革事项的监督检查,让人民监督权力,铲除腐败源头土壤。抓住持续深入反对“四风”的良机,形成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要强化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二是完善领导体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一把手和常委会成员的监督。在完成市级部门全部统一派驻管理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领导和管理措施,实现统一名称、统一管理、直接领导。实行派驻机构任务清单工作制,每周向联组报工作情况。执行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相关规定,建立完善信访和案件线索工作台账。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完善预防腐败、信息化应用、查办案件、廉政教育等工作制度机制,总结提炼,打造纪检监察工作特色、亮点;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绩效考核;落实“八项规定”,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工程;推广“台账工作法”,推进规范化工作、精细化管理;建设12345热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用好市纪委、监察局的官方微博,发挥监督支点作用;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完善线索发现、研判管理机制。

四是提升履职能力。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执纪监督。建设规范、高效、正气的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学习研究,锻造正、勤、实的专业纪检监察队伍,培养专业素养,提升专业能力。

(作者系德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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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程宏毅、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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