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前沿:人们对三中全会的全面改革充满期待,外媒在三中全会公报发布后也作出迅速反应,认为《决定》没有突出政治体制改革,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公方彬: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其召开前就倍受关注,因为普遍认为改革的重心在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又由于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一直处于进行时,且长达35年,所以习以为常,而政治体制改革不同,这是一个敏感而重大的改革领域,聚焦着“左”右之争,承载着改革开放的功过得失,甚至表明着意识形态的走向。但公报披露后我们发现,政治体制改革在字面上的冲击力并未产生,以致于外媒也对此作出敏感反应。德国之声以“说好的改革呢?”为标题予以报道,美国的《华尔街日报》表达更直接:“最引人注目的是,公报中对政治改革只是一笔带过。”有的媒体甚至以“小修小补的改革”为题予以报道。我们该怎么看且如何理解《决定》在政治体制改革上的表述?这是学习理解《决定》的一个重点。
未突出表述并不意味着放弃政治体制改革。今天的政治体制改革因两种内在动力而来:首先,政治体制改革是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因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走了很远的情况下,政治体制改革必须跟上,否则必然会抑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其次,党的先进性需要推进和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来支撑,既然认定我们是最先进的政党,那么就必须创造最先进的政治制度,以此赢得追随者。后者清楚地反映在《决定》中,“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两大动力都非偶然的、暂时的、阶段性的,而是历史的必然。更重要的是,中国共产党已经确立更远大的目标和更重大的历史使命,也就是已经怀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目标越高,条件标准也就越高,我们需要更加科学的经济和政治制度来支持。所以,政治体制改革不是想不想的问题,也不以单个人的意志为转移,只能前进不能迟滞,更不能放弃。这早已在十八大报告中明确。
尽管这样,我们还是需要清楚一点,不管是中国的文化特征,还是现阶段中国的社会心理,政治体制改革都更适合多做少说,适合小步快跑。历史已经证明,一旦政治体制改革以波澜壮阔的形式推进,结果必将带来社会动荡,甚至可能造成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摧毁。即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革命,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那是为实现中华民族跃升而不得不付出的代价。
学术前沿:如果是这样,那您认为《决定》体现了党和国家在政治体制改革上怎样的努力?
公方彬:综合性改革与相关改革都在为政治体制改革作奠基。《决定》在涉及改革问题上有许多重要表述值得关注,比如,强调“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同时,强调“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等等。所有这些,都表明了推动政治体制改革的决心及其内容与要求。
实际上,我们在关注上述表述的同时,真正需要体悟的还是那些未直接表明、但肯定要触及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决定》提出“发挥市场的决定作用”,这就意味着对“人类文明成果”的借鉴,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又内含着对“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的认定,二者结合就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基点和走向;“明确事权”与“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这包含着权力的分配和分割;“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本身就是政治体制制度设计的重点。再进一步认识,《决定》阐明的改革基本思路:“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在此基础上形成“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相适应”,其中包含了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和路径,可谓回味绵长。
学术前沿:您认为《决定》这样表述政治体制改革对中国改革和中国发展前景有怎样的现实和历史意义?
公方彬:关键是为政治体制改革留出了足够空间。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不是政治权力运行方式的小修小补,而是全面建设一个没有参照的、科学的政治制度模式,这个模式既不是旧有的政治体制,更不是西方的政治体制,而是集人类一切文明成果基础上的原创,至少是在总结自己经验基础上的大发展、大突破,否则也就不敢言中国能够立身于人类文明制高点起引领作用。如此宏大的目标,实现的难度之大可想而知。所以,《决定》表达了超常的决心和勇气,“必须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最大限度集中全党全社会智慧,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以更大决心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改革开放35年来的各种改革,基本上集中于经济和社会领域,这种改革可以自下而上,因为都具有相对独立性,而政治体制改革更带有根本性,只能自上而下,并且要有充分准备。从现实情况看,我们尚未完成必要准备,没有充分准备的改革不应过早具体化,否则必定会走向初衷的反面。所谓准备不足主要在两个方面:一个是理论准备不足。“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与“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既说得清楚也好理解,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却不是说说就能清楚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告诉了我们科学社会主义,并没有告诉我们什么是“特色社会主义”,我们走这条道路实际上是摸了35年的石头,“摸石头”只是实践积累不是理论完成,既然尚未完成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准备,政治体制改革也就缺少基础。看一下西方的政治体制建构,实际上是由一些思想家提供了理论支撑,如:亚当·斯密的“市场经济”理论、卢梭的“契约”理论以及洛克的“三权分立”理论,等等。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尚缺少这样的思想理论的支持。另一个是中央的权威的树立尚需要时间。习近平同志一再强调维护中央的权威,这一点很重要。推动重大改革必涉及利益集团,尤其是政治体制改革,这种情况下若没有中央和领袖的足够的权威,很难把政治改革展开进而推行下去。人类历史证明,重大改革都是英雄主导的结果,我们需要加强中央权威、领袖权威,保证在具有更为强大的驾驭能力后啃硬骨头。
所以,政治体制改革与其关注《决定》说了什么,不如关注是否留下足够空间。现在来看,空间已经留下,并且理性而又具有可行性。《决定》提出,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这一节点的设定很值得关注,虽然我们习惯于整数表达,但更确切的是对政治体制改革的整体判断与节奏步骤的把握。再者,明确成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这就意味着中国的改革开始由摸石头进入“顶层设计”阶段,这恰是政治体制改革有异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最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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