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制是公务员招录模式的一种有益补充,有其明确指向和范围,不可泛化,一概而论
当公务员年薪最高能拿到60万,有点不可思议。
这块颇为诱人的“奶酪”来自浙江义乌。最近该地试点聘任制公务员,协议工资基础标准为30万/年。对业绩特别突出或作出特殊贡献的,还可给予协议工资10%的特殊奖励。
高额年薪、收入与业绩挂钩,聘期限定、按表现决定是否续约,这些都是企业通行的用人模式,将其引入公务员招录,引得不少人纷纷点赞。
对于聘任制公务员应客观看待,不应简单视为公务员任职的主流模式。市场化的人力资源机制之所以能够与公务员“挂钩”,与所聘职位密切相关。对特定职位采取聘任制,能够免除政府机关“进一个人就要终身负责”的后顾之忧,也能引入激励机制和内部竞争,有助于激发公务员队伍活力。
《公务员法》规定,机关可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实行聘任制,这就框定了聘任制公务员适用的任职范围。这次义乌招聘的6个职位中,有5个是高级主管,对学历、专业素质、工作经验等资格条件设定严苛。也正是因为门槛很高,在薪酬待遇上才会如此丰厚。
因此,聘任制仍只是公务员招录模式的一种有益补充,有其明确指向和范围,不可泛化,一概而论。
公务员执掌国家公器,行使公共权力,担负着管理国家公共事务的重大职责。从世界范围来看,也鲜见国家将全体公务员实行聘任制。因此,实行聘任制的公务员,只能是公务员队伍中的一小部分,委任制仍将是公务员招录的主导模式。
有人把聘任制公务员比作“鲶鱼”,放进公务员队伍这群 “沙丁鱼”中,打破稳定、增加活力。其实,要保持公务员制度的活力,避免僵化,更重要的是严把进口、畅通出口,同时切实完善激励机制。
只有制度设计更加趋于合理化,才能让公务员既能心无旁骛踏实工作,又能富有激情创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