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 张占斌
摘要:中国渐进式经济转型的成功依靠的是自己的开创性探索,其最有特色的核心经验就是“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模式。但这个模式也只是对过去实践的总结,且还处在磨合期,还需要有效率的维护。要真正实现中国式的发展,还需要对这一模式进行再提升和再验证。
关键词:经济转型;市场经济;社会主义
[中图分类号]F120. 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15(2008)-03-0031-08
中国的渐进式经济转型探索取得国际社会认可的成绩,甚至有“北京共识”的评价。对原苏联东欧等国家的转型还要继续观察,但过去的事实说明,“休克疗法”未见神奇,原苏联东欧等国家的经济转型付出了较沉重的代价。党的十七大强调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我们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认真总结中国改革开放30年经验的时候,本文从经济学研究的角度来分析讨论,进而阐明:中国渐进式经济转型的成功依靠的是自己的开创性探索,其最有特色的核心经验就是“市场经济+社会主义”[1]。但这个模式也只是对过去实践的总结,且还处在磨合期,还需要有效率地维护。要真正实现中国式的崛起,还需要对这个模式进行再提升和再验证。
一、中国渐进式经济转型的发展道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急速地由新民主主义转向社会主义,仿效苏联建立起了以高度集中的行政协调为特征的计划经济。林毅夫教授有个观点值得重视,他认为,并不是因为实行社会主义制度才必须实行计划经济体制,而是因为推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才不得不放弃市场经济体制。也就是说,计划经济体制内生于重工业发展战略。[2]笔者同意这个观点。新中国成立后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选择,不仅是当时国际、国内的政治、经济环境使然,也十分直观地反映了中国领导人的经济理想和政治抱负。重工业资本密集的特征与中国资本稀缺的资源禀赋状况存在尖锐的矛盾。优先发展重工业不可能依靠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客观上需要利用行政手段人为压低利率、汇率、能源和原材料价格,以及工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价格,降低发展重工业的成本。为了以比较低的成本集中分散的农业剩余,国家实行农副产品统购统销制度,通过这种制度来压低农副产品价格,形成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为重工业提供资本积累。这样,以重工业优先发展的赶超战略为逻辑起点,相继形成了以扭曲的宏观政策环境、高度集中的资源计划配置制度和没有自主权的微观经营机制为特点的“三位一体”的传统经济体制。
这种经济体制导致了经济增长缓慢、产业结构失衡、微观激励不足等后果,进而使得技术效率低下、资本积累和技术进步的实际速度低于潜在的最高速度。由此导出的必然的逻辑推论是,我国经济改革和发展的入手点,是放弃“赶超”战略代之以比较优势发展战略,在改变发展战略的前提之下,相应改革“三位一体”的经济体制,使我国的产业和技术发展始终能顺应要素禀赋结构在时空上的分布和变化情况。[1]吴敬琏教授认为,中国经济改革的基本内容是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型,所采取的渐进方式,突出体现在增量改革的成功。[2]这样的支撑力量主要来源于农村的家庭承包制及乡镇企业的蓬勃发展,来源于城市各种类型的非国有经济的发展。现在看,中国成功的市场取向改革及经济转型,体制外优先发展所起的作用怎么估计都不为过。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总的来说是渐进式的存量调整和增量提升,“摸着石头过河”,不采用“休克疗法”,不搞一次到位的全面私有化。在坚持社会主义和保持社会稳定条件下推进改革开放,最大好处是可以避免社会震动过大,使改革开放带来的利益关系调整约束在社会和公众可以承受的范围内,较好地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实现经济体制比较平稳转轨。特别应当强调指出的是,这种“市场经济+社会主义”的改革发展模式,在保持强有力的政治控制系统和社会公平的统筹机制基础上,有个渐进式试错和纠错的机制,能够减少风险,做到小步快走不停顿。正是因为有了国外甚至国内有些人疑虑和攻击的“社会主义”,与似乎是资本主义独有的“市场经济”的结合,才有今天中国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我国的渐进式经济转型积累了丰富的改革经验,具体内容可以开列许多。但核心经验是:“市场经济+社会主义”的改革发展模式。具体来说包括三层涵义:一是渐进式引入市场机制,坚持通过市场强化对要素的配置和激励,形成前所未有的分散决策网点和竞争机制,在经济增长中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二是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以“社会主义”原则来约束和抵制原教旨的、完全自由竞争、自由放任市场机制的负面作用,努力发挥政府的调控功效,注重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增强党和政府领导人民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能力;三是最大程度地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并发挥各自比较优势,探索市场经济提升个人和市场主体实现竞争绩效与社会主义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双赢机制,创造性地推动和实现两者在改革发展中的和谐统一。
经历了冷战时期两大阵营的对垒,当中国改革起步后,国外许多政治家和经济学家认为,中国要么继续走计划经济的老路,要么完全向西方一边倒实行彻底的市场经济,似乎没有第三条道路。事实是,中国共产党人凭借几十年革命和建设的经验教训,深知拥有十几亿人口的大国应该学习世界上一切好的东西,但自己国家的情况比较特殊,不允许靠完全“拿来主义”过日子,不允许完全照搬别国的成功经验,必须开创一条有自己特点、符合自己实际的发展道路。[1]可以说,中国在转型问题上,真正走了第三条道路。中国的经验,开始打破了“市场经济”资本主义独有独享的神话,也为历经磨难的社会主义注入了强大的发展活力。越南从1986年改革以来,也非常注重中国的经验。[2]即使是已经西方化的俄罗斯也感到过去曾大量借鉴西方经验,但现在,中国的道路和经验更值得看重。[3]
2004年5月,美国《时代》杂志前任编辑、美国高盛公司政治经济问题资深顾问乔舒亚?库旧?雷默,发表了题为《中国已经发现自己的经济共识》的论文。论文在比照“华盛顿共识”的基础上,对中国20多年的经济转型成就及其经验作了全面理性的思考与分析,首次提出了“北京共识”的概念,“北京共识”可以看做是对“中国经验”和“中国模式”的概括。雷默指出,“北京共识”是指一系列的关于中国发展的新思想,不仅设法发展自己的国家,而且还要知道如何与国际秩序接轨。坚决进行革新和试验(如中国经济特区);积极维护国家边境和利益(如台湾问题);不断精心积累具有不对称力量的工具(如美元外汇储备)。在保持独立的同时实现增长。创新和实验是其灵魂,它不仅关注经济发展,也同样注重社会变化,通过发展经济与完善管理改善社会。雷默认为,建立在“北京共识”基础上的中国经验具有“普适价值”。中国的经济发展模式不仅适合中国,也是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追求经济增长和改善人民生活足可效仿的成功榜样,是一些发展中国家寻求如何经济增长和改善人民生活的模式。对全世界那些正苦苦寻找不仅发展自身,而且还要在融入国际秩序的同时又真正保持独立和保护自己生活方式和政治选择出路的国家来讲,“北京共识”提供了新的道路。[1]
雷默对中国的评价对于我们坚定发展的信心是一种鼓励和肯定,中国的经验也有一定的适用性;但中国有自己特殊的国情,如果说中国的实践具有“普适价值”,在这一点上我们还不能轻易盲目地陶醉。中国的改革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也还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稍有不慎,也容易出现大的纰漏。对此,我们自己必须清醒,还需要埋头苦干,抢抓机遇,努力把中国自己的事情做好。即便是对赞扬和希望学习“北京共识”的国家,我们也要善意提醒他们:一定要从自己的国情实际出发,量体裁衣,切不要简单“拷贝”照搬中国的经验。
二、从中俄两个大国经济转型比较看中国的经验
中国和俄罗斯分别是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两种不同方式的典型代表。理论界对转型方式的理论概括,有两种主要观点:一种观点是用渐进式改革和激进式改革概括中俄为代表的两种不同的转型方式,这得到多数经济学家的认同,主要代表人物有斯蒂格利茨、罗兰、林毅夫、樊纲等;另一种观点是把转型和改革区分开来,只把苏东巨变后的市场化进程称转型,而把社会主义国家的市场化进程称为改革,而不是转型,持这种观点的主要代表人物有萨克斯、胡永泰和杨小凯等。本文把原发展计划经济的国家转向市场体制统称为转型。
20世纪苏联东欧等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曾长期实行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经历战后恢复和一段时间的经济增长后,都在不同程度上出现经济增长滞缓甚至衰退现象。这些国家曾努力在原有体制内的框架内寻求促进经济发展的办法,但收效不大。在经济政治形势挤压下,这些国家走上了经济转型的道路,预期市场经济制度将为经济发展创造广阔的前景,但结果并不理想。苏联改革中释放的政治能量并没有转化为推动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的动力,相反,却导致政治矛盾和政治斗争的全面激化,结果是苏联解体[2];而且,国家经济也长期处在艰难的发展阶段。中国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开始渐进式探索进行市场取向的改革,并取得国际社会认可的成绩,甚至有“北京共识”的评价。中俄两国选择了不同的改革道路,结果有明显的差异。由于中俄两国的改革均处在过程中,尚未完结,因此对两个转型的对比只具有相对的历史阶段性,即只对已完成的过程加以总结和比较。研究两国经济转型的方式、经验、教训,具有超出两国范围的意义。
第一,政治秩序保障转换的方式不同。观察以中国和俄罗斯为代表的两种不同的转型方式,使其彼此区别开来的最显著的现象是苏联和东欧国家全都出现了政权更替,共产党普遍失去了执政地位,一夜之间引入“真空”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被抛弃,一些国家先后解体,所有这些国家都出现了剧烈的社会动荡和动乱,有的国家还爆发了战争;而中国坚持了社会主义原则,坚持了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则没有出现这种严重的秩序混乱。有专家认为,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宪法性秩序是一种行政秩序,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宪法性秩序则是一种法律和信用秩序。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两种不同方式的本质区别在于,宪法性秩序转换的方式不同。苏联及其解体后的俄罗斯与东欧国家在这一过程中,出现了宪法性秩序的中断、原有秩序的崩溃和社会秩序的混乱;而中国的转型方式在这一过程中,宪法性秩序的变化是一个连续和平滑的过程。①如果更简要的说,政治系统的正常运转———中国社会主义原则的坚定和共产党的领导力量增强,保证了社会秩序和改革方向,而前苏联地区正相反。
第二,两国经济改革的起点不同。在萨克斯等人看来,中国经济改革与其说是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转型,不如说是正常的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非常类似于二元经济结构下的经济增长。中国有着庞大的农业部门,这就为非国有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所需的资源和劳动力,只要把劳动力从生产率低的农业部门向生产率高的工业部门转移,就足以取得明显的经济成就。而相比之下,苏联和东欧地区的转型是在城市化和重工业化已经完成(甚至是过度工业化),整个社会的资源和劳动力基本集中在国有部门的条件下进行的,在国有部门就业的劳动力由于享受着大量补贴而不愿离开。因此,为了给私有部门让出资源和劳动力,“休克疗法”是必需的。中国的情况正好相反,农民在原来的人民公社体制下根本没有享受到国有部门所享受的补贴,改革不仅不会使他们遭受损失,反而会使他们得益良多。②萨克斯是俄罗斯“休克疗法”的设计者和推荐者,他的观点显然有为自己开脱之嫌,但从中国和俄罗斯的实际来看,也有一定道理。
第三,两国计划经济体制的结构不同。中国原计划经济体制存在着两个方面的结构:一是在原计划经济体制下存在着一块“计划外”经济;二是在原计划经济体制的外部存在着中国台湾、香港、澳门以及可资利用的海外华人经济。前者使中国在改革前有不同于典型的原计划体制下的利益关系和行为主体,使地方政府在改革和一般经济决策中具有相对重要的地位;后者则影响着中国领导人对重大决策问题的排列顺序,使其行为目标和行为方式与其他转型国家不尽相同。中国在改革前,这部分“计划外”的“准市场”经济已经具有一定规模,这对推动中国改革从一开始就向地方分权和地方经济向市场经济方向发展起了决定性作用。林毅夫也认为,这些重要的初始条件促进了中国改革的成功。③而这些在苏联基本不具备。
第四,两国政策的设计约束侧重不同。苏联的“休克疗法”,大规模的私有化,而宏观政策又不到位,加剧了社会的腐败和混乱,加剧了政治斗争④。中国的渐进式改革,“是逐项的、部分的、增量的改革,并且常常是实验性质的,最显著的差别在于中国没有进行大规模的私有化”⑤。在改革的顺序上,苏联从最难的国有企业入手,给政府造成了沉重的财政压力,中国从最容易的农业部门开始,然后再推广到其他部门,从而创造出改革本身的动力。
中国改革创造出一条“非资本主义”的制度创新之路,这条路的关键在于允许市场进入,而不是大规模的私有化,市场的进入导致竞争机制的兴起和国家计划控制的削弱。但也有人认为,中国经济改革最终依然要采用在西方已被证明是合理的那些制度,中国的“非资本主义”制度实验不可能成功,而最终只能收敛到西方市场制度上来。尽管俄罗斯的转轨还面临许多困难,以至斯蒂格利茨对其过去和将来都不看好①;但从长远来看,俄罗斯政治改革基本完成,经济也在复苏中,今后的发展也有不可忽视的潜力。笔者认为,经济转型两种方式的优劣将进行长期的对比,中国渐进式经济转型的成功依赖的是“市场经济+社会主义”,今后的发展依然需要这个模式的完善,中国要靠自己的探索和自己的模式实现国家的复兴。
在总结经验的时候,我们要看到,虽然经济转轨国家的初始经济体制都是计划经济体制,但它们经济转轨路径所能依赖的条件仍然存在着各种差别,没有一个适合于所有国家的最优的路径模式,中国渐进式经济转型的成功依赖的是“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我们今后的改革发展还要继续发挥我们的特点和优势,而不是丢掉我们的核心经验。各国必须依据本国的具体国情,掌握和运用制度变迁的规律,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教训,选择成本最小化的经济转轨路径。
三、中国经济转型的核心经验需要再提升和再验证
中国经济转型的核心经验也只是对过去实践的总结。而且,“市场经济+社会主义”还处在磨合期,远没有到理想的境界,还需要细致的完善和有效率的维护。要继续推进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实现中国的独特发展,还需要对“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模式进行再提升和再验证。有人提出要“激发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想象力”②,对此,笔者也是赞成的。这是因为“市场经济+社会主义”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和拓展余地。但如何完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从战略高度考虑,有四个重大问题需要高度关注。
第一,城乡统筹问题。
在计划经济年代,国家经济工作的重点乃至全部努力都是如何稳定地、大量地获得农业剩余,及将农业剩余集中有效地投入到工业部门,来加快中国的工业化进程。正是农业、农村所作出的巨大贡献,换来了国家工业化的起步和高速发展。但也严重扭曲了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加大了二元反差,强化了二元经济结构,“三农”问题比较突出。我国的市场取向改革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农村,城乡收入差距在80年代前期一度也得到明显的缩小。接着,改革的重心很快就转移到了城市,但是汲取农业剩余以及限制农村人口的传统政策在渐进式改革中保留下来。农业制度创新潜能很快就受限于人地关系的紧张,农村公共产品提供的不足,农产品价值的实现也受到城乡结构失衡的制约,先后两次出现卖粮难,农民增产不增收。特别是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步伐加快,农村土地、资金、人才等资源和要素的流失也在加速。加上制约“三农”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根本解决,长期形成的工农关系失调、城乡关系失衡的机制尚未根本消除,形成了目前农村与城市在收入水平、基础设施、文化生活、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距依然很大,有些方面还呈扩大之势。
改革开放前,这种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主要是通过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实现的。改革开放以后,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逐渐缩小,农业支持工业主要表现在新的“三个剪刀差”:金融存贷“剪刀差”、征地价格“剪刀差”、工资“剪刀差”。③事实表明,农业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看,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的任务已经基本完成。
判断工农业是否协调发展的一个标准,是农业与非农产业间的相对国民收入差距,即二元结构强度。据美国著名数理统计专家库茨涅兹的统计研究,除中国外,发展中国家工农业二元结构强度最大的为4. 09倍。而根据林善浪和张国博士的计算结果,我国改革开放前的所有年份工农业二元结构强度均大大高于这一世界极值,甚至在1970年达到7. 64倍,堪称世界之最。虽然改革以来,工农业二元结构强度有所降低,但多数年份仍大于4. 09倍这一世界极值,并且在1997年以后这一数值呈逐年增加之势,绝对量又较前些年放大了许多, 2000年一度达到5. 26倍,为改革开放以来的最大值。工农业二元结构强度一直高居世界榜首的直接含义是我国农业的比较生产率及比较收益率是世界最低的,间接的含义是说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相对太慢,农产品价格严重低于价值,间接的结果是农民收入增长速度不高,农民收入相对于城镇居民相差悬殊。①
国际经验表明:工业化进入中期阶段后,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由农业转变为非农产业,国民经济增长的动力机制主要来自于非农产业。农业不再是受“挤压”的部门,农业利润不应再作为积累流向工业部门,农业应该获得利用自身积累寻求与工业平等发展的机会与权利,应成为接受“补助”的部门。②到目前为止,绝大多数经济学家,特别是具有官员身份的经济学家都认同中央政府的判断:我国工业化进入中期阶段,已具备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基本条件。而且从国际经验来看, 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一些拉美国家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过程中,忽视农业和农村,大量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城市贫民区不断扩张,最后出现了经济衰退和社会震荡的局面。拉美国家的教训说明,在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中,如果不能处理好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的发展关系,经济社会最终难以保持持续健康发展的势头。从俄罗斯的农村改革来看,由于实施了许多不适当的农业政策,如大大减少国家对农村的支持,实行了导致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急剧扩大的价格政策,对农业部门征收繁重的税费等,这无疑是影响农业改革取得实际成效的重要原因。这些教训要认真对待。
总的说,城乡协调发展的关键是解决城乡分离的二元结构问题。党和政府对改变城乡差距的极端重要性有着非常清醒的认识。近年来,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针对“三农”问题连续出台了5个中央1号文件,党和政府提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并在2006年全国范围取消农业税,公共服务、财政转移支付重点向基层和农村倾斜,还批准了重庆成都城乡统筹综合改革试验区。“多予”已有良好开端,“少取”取得历史性突破,“放活”正在积极推进,发展战略布局和政策调整已出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援农村”的良好态势。这都说明,在努力克服市场缺陷和统筹城乡方面,我国正在构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如果这个大的问题能够在发展中稳妥地把握和逐步解决,中国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模式将更具魅力和说服力。
第二,社会公平问题。
改革开放前,我国的基尼系数小于0. 2,由于贫富差距幅度过大、速度过快,到21世纪初已攀升到0. 45左右,甚至与俄罗斯的情况较为接近,超过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进入了贫富差距比较突出的国家行列。城乡、地区、行业、部门、居民之间差距都有持续扩大的趋势,分配不公矛盾凸显。2003年世界银行报告对中国基尼系数上升提出了最严重的警告,并指出如果不平衡持续下去,收入差距还要扩大,贫富分化还会更加严重。③
逐步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邓小平晚年曾多次提到要注意解决两极分化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问题。他强调,如果导致两极分化,社会主义就站不住脚,改革就算失败了。④正因如此,最近几年来,国内外对中国社会的公平问题给予了特别的关注,围绕社会公平的讨论非常热烈,甚至还引发出对我国改革发展方向问题的争论⑤。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党和政府领导人民共建共享和谐社会,把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公平,摆在了更加突出的地位。党的十七大还作出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决策,强调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扩大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事实上,国内外有不少经济学家也指出,再分配计划有可能降低微观组织的经济效率,但社会公平作为公共产品是值得购买的,公平的分配有助于调动人们的积极性,更有利于全社会效率的提高,效率与公平两者之间相辅相成。可以说,能否真正实现经济民主和保证社会公平,是对“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模式的考验。这也是本文提出的需要对“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模式进行再提升和再验证的理由。
第三,生态建设问题。
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由于我国工业化程度和比重较低,环境问题并不突出。改革开放后,在面向全球吸引外资的进程中,国际发达国家和地区传统制造业特别是重化工业大规模向中国转移,而地方政府追求GDP偏好和企业落后产能扩张也日益高涨,从而导致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资源消耗与污染排放带来的环境问题在我国集中爆发。有些地方环境恶化已经到了令人震惊的程度,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困难,甚至出现了一些群体性事件。前两年出现了若干次全国性和区域性的“环保风暴”,事实上也难以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紧缺、环境承载力较弱的基本国情特点,决定了我们始终面临资源短缺和生态环境容量限制这两大约束。沿袭高投入、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发展下去,不仅国内资源难以为继,环境难以承载,也会给国际社会带来压力。当前,我国的温室气体排放、节能减排措施、跨界河流开发和水体污染等也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有些甚至成为一些国家和新闻媒体炒作和指责的话题。特别是环境问题与贸易顺差等交织在一起,使我国面临的国际压力被日益放大。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要求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环境保护重大转变:一是从重GDP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GDP增长并重;二是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三是从主要运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环境问题。同时,还要看到,加强环境保护是促进社会和谐和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内容,关系到百姓幸福空间和子孙万代延续。
强化环境保护,既是当务之急,又是战略任务。鉴于十分严重的环境压力,党和政府把环境问题作为基本国策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了“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党的十七大报告把“生态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新要求,彰显出发展的新思维。近年来,我国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环境保护事业,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将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作为约束性指标,着力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经过艰苦努力, 2007年,全国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首次实现双下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减缓,部分流域污染治理初见成效,部分城市和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但应当看到,在这方面,我们要补的“课”还有许多。
从发展的角度来看,需要提高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全民意识,需要改变偏重GDP的政府政绩考核指标体系,需要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制度建设,但更重要的更迫切的需要强化环境保护机构的统筹协调职责和依法监管。从国外的经验看,环境保护部门的职能越强化,其环境保护效能就更加明显。环境保护机构的调整设置,要体现国家战略和民生需求,有两个方面需要重视:一是要有利于强化环境保护规划、政策和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发挥环境保护机构在政府决策中的作用。这次组建环境保护部并列入国务院组成部门,这就制度化地赋予了环境保护部在环境政策、规划和重大问题方面更多的统筹协调职责,强化了环境保护部在环境政策、环境规划和重大环境问题方面的参与权、话语权,在决策源头、决策落实过程中形成了影响力和推动力。二是要有利于强化环境保护法规的执法和监管,环境保护的职能还需要逐步向专门环境保护机构适当整合。随着环境保护问题的凸显,多头执法带来了效率低下、相互扯皮、管理盲区等问题,“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还没有根本解决,对地方政府履行环境职能情况的监督和考核也存在难度,更重要的是对整个国家统筹协调的战略布局会带来负面影响。现在来看,环境保护职能的分散需要下大决心加以解决,彻底改变过去那种“多龙治水”的分散局面。
第四,政府改革问题。
党的十六大以来,新的中央领导集体基于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的重要判断,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构想,以此来推动中国的各项改革开放事业。在此大的背景下,中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为重点突破的领域,被认为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这是因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既连接社会体制改革,又连接政治体制改革,处于中心环节,可以把全面改革带动起来。如何在发展市场经济和建设民主政治的条件下,建设一个受人民群众尊敬和拥戴的公共服务创新与政府治理完善的强有力政府,已经成为当前理论界和政府部门研究讨论的前沿热点问题。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现行政府行政管理体制还存在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总体来看,我国政府行政体制关系还没有理顺,政府职能转换尚未到位,政府的行政能力在为市场经济发展开辟道路和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方面,还存在着许多缺欠和不足。比如,政府机构职能划分存在着过细,导致协调困难,不便于战略管理。政府部门集决策和执行一身,存在着越位、错位和缺位问题,导致利益固化,难以避免腐败。①机构设置存在着不合理、行政层次偏多、职责交叉重复、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缺乏明确界定等问题,政府管理方式上还存在着决策民主化程度不够、透明度不高、随意性较大、责任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存在着依法行政水平不高、绩效考核标准不科学、行政成本居高不下等问题。②
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近年来,中国政府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作为推进各项改革和统筹经济利益关系的关键环节来抓,政府在履行好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更加注重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明确提出了建设服务型政府、法制型政府的目标。尽管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是非常复杂的问题,还需要政治体制改革的综合配套。但我们已经看到,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讨论通过了《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十一届人大讨论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调整了国务院的机构设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政府,以“大部门制”为突破口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已经启动,以省直管县为发展方向的政府层级改革探索也在积极推进之中,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也已经起步。一种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政府与公民的良性互动正在形成,服务、法治、责任、效率、公正、透明、廉洁,已成为政府创新的方向。如果在这个领域有非常可喜的进展,就能为“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模式的发展和完善提供坚强的保证,“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模式就有可能突破重重艰难,越发显示出强大的活力和竞争力。
中国在今后的改革发展中如果能把这四大问题妥善解决,将对中国式崛起起到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我们就更有信心说,中国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模式,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有自己特色生命力的创造,是能够真正解决中国问题且已经被实践证实的核心经验,是中国对马克思经典理论的划时代的发展和具有里程碑式的完善,是中国人民对人类进步方式和世界和平发展的巨大贡献。
(本文由作者提供,来源:《中共党史研究》,2008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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