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正值中国与欧盟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十周年,岁末年初也成为了中国外交的“欧洲时段”。中欧第十六次领导人会晤及第二届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成功举办,英、法等国政要接踵来访等一系列互动,正是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中欧关系新架构的生动体现:中国与欧盟机构、欧洲次区域以及欧盟成员国关系的同时相向推进,构成了这一时段的主旋律。中欧关系正向着三位一体的立体格局变化和发展。
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十年来取得巨大成就。作为双边关系基础的经贸关系发展迅速,双边贸易额从2003年的突破1252亿美元增长到2012年的5460亿美元,同期相互投资额也增长了近10倍。欧盟28国已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和最大技术来源地。双方已建立起以年度领导人会晤、高层经贸对话以及高级别人文对话为三大支柱、涵盖80多个领域、较为成熟的对话与合作机制。但当前的欧盟机构是欧洲一体化演进中的产物,在其逐渐将贸易和投资权能从成员国政府手中收为己有、对外谈判能力大增的同时,却无法左右成员国的产业、财政和其他政策。因此中欧之间的巨大经贸数据相对于欧盟机构来说只具有统计上的意义,对于成员国政府才是实实在在的岁入。但欧盟同时也是一种体现集体行动倍增效应的制度设计,其代表28国的集体谈判权能,使得包括中国在内的主要伙伴在与欧盟打交道的过程中,无不遭遇过欧盟机构代表成员国“找麻烦”而成员国却在其后“捞实惠”的不利局面。加之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和竞争力的提升,欧盟机构在处理中欧经贸问题时的敏感度上升、进攻性增强,中欧在经贸领域摩擦增多、涉案金额增大、负面影响加剧,从去年发端并延宕至今的“光伏争端”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因此单靠与欧盟机构发展关系不足以维护中国自身利益,也无法更有效地增进双方的共同利益。
而当前国际形势和欧洲地区形势发生的变化,正将一个更加多样性和发展不平衡的欧洲呈现出来。尽管欧盟是当今世界最大的发达国家集团,但在这一集团内部也有大国与小国、富国与穷国、发达与落后地区之分。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对外关系、发展需求和政策优先也有差异,而这种多样性和差异性是当前的欧盟权能难以完全代表和覆盖的。当包括部分欧盟成员国在内的中东欧地区普遍需要来自中国的资金、贸易和技术支持,而仍处于困境中的欧盟又无力东顾之时,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相互需求与合作应时而生。近年来,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在贸易、投资领域均实现了高于中国与欧盟平均水平的稳定增长,这一事实证明,中国与欧洲次区域之间的务实合作是因地制宜发展中欧关系的客观需要,其未来发展还将因这种彼此需要而蓬勃兴旺。
同样,尽管欧盟已经日益具有“超国家”的组织形态和功能,但作为主权国家的各成员国仍是实施内外政策、发展对外关系的主体。欧债危机的发生和延宕给了欧盟成员国深刻教训:成员国政府、社会和民众是危机最直接的受害者,借债还钱、发展经济、振衰起弊也是成员国政府无法“让渡”给欧盟机构的首要责任。因此鉴于中国的发展给各国经济带来的巨大实惠,德、英、法等欧盟主要成员国纷纷升级了与中国的合作机制、加速了双方在政策领域的协调。中国与欧盟成员国之间的稳定、良好关系仍然并将继续是中欧关系的重要支点。
中欧关系立体格局的形成,是中国国际地位和影响力上升、中欧之间相互依存深化、双方关系趋于平等的必然产物。尽管欧盟方面还不完全适应这种日益平等地位带来的变化,仍不断有声音“质疑”中国发展与欧洲次区域和欧盟成员国关系的“动机”,但现实是中国和欧盟国家都不能坐等发展机遇的丧失,坐等欧盟机构在获得所有政策权能后再来发展中欧关系。在尊重并支持欧洲一体化的前提下,中国也明确表示中欧关系的立体格局从根本上有利于欧洲未来的整体繁荣,各层面合作可以相辅相成、并行不悖。中欧领导人会晤达成的《中欧合作2020战略规划》与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的成果《布加勒斯特纲要》之间就具有极大的互补性,前者是未来中欧关系实现整体推进的蓝图,而后者则是这一构想的局部、细致描画,二者相互映证、相互补充。中德政府间磋商以及中英总理年度会晤等机制,同样与中欧之间的对话合作机制形成强有力的相互促进。中国与成员国之间的良好合作可以作为典范在中欧合作中加以提升和推广,而中欧之间的共识也能够在中国与成员国的合作中发挥引领和导向作用。当前中欧双方都处于发展、改革的关键时期,急需从对方发展中获益,而只有中欧关系的立体发展格局,才能将合作愿望转化为三轮驱动的强劲动能,实现“上天入地下海”的宏伟发展目标。(作者: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欧洲部主任 崔洪建)